毫無疑問《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完善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運作至今已經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贊同和認可。全國港澳研究會昨天在北京舉辦了「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究會,會上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更正面肯定《香港國安法》對香港的重要性,並指出五點讓大家把握好《香港國安法》的執行:
1. 中央在維護國家安全上有主導權,香港特區同樣有主要責任,兩者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雙執行機制」;
2. 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主權國家確實利益,《香港國安法》有凌駕地位和優先適用的法律效力;
3. 香港特區國安委及特區其他職能部門是共同構成維護國家安全的體系,應當配合特區國安委的工作,尊重並執行特區國安委的決定;
4. 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強調全社會每個人都應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參與者、推動者、受益者,而不是旁觀者;
5. 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開放發展必須在國家安全的前提下才可實現和持續,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處理好這個問題尤為重要。
大家要明白《香港國安法》的初衷是維護國家安全、捍衛「一國兩制」,為國家好、為香港好、為香港市民好的法律。大家應該感謝中央給予香港特區的關懷、愛護,和對香港特區政府的高度信任和充分尊重,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然而,當香港出現國家安全問題時,中央為維護國家安全,對香港特區的管核也是必須的。夏寶龍主任還指出香港要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需要各界同心協力,既需要貫徹特區國安委與特區其他職能機構共同構成的維護國家安全體系,更要得到廣大市民共同參與。
中央對香港特區政府的高度信任和充分尊重的先決條件下,香港特區政府仍然有其憲制責任和義務,有責任不時檢討相關漏洞,不斷完善本地法律,確保本地法律能夠配合《香港國安法》運作。香港特區政府以及中學和大學應當積極在全社會加強《香港國安法》的宣傳和教育工作,不斷增強全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特別是要著力在青少年中加強國家安全教育,從小培養他們的國安意識和愛國情懷,明白《香港國安法》要得到國際支持和認可,要助香港發展出自身的獨特優勢。
這次專題研究會充分讓我們再次確認《香港國安法》的信念和理解,明瞭《香港國安法》給予香港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力,規範了特區政府在執行《香港國安法》時遇到的實際問題和方式,以及執行的方向,亦重申社會各界的責任和義務。社會各界應尊重《香港國安法》和這次人大決定,共同維護國家安全。
(文章觀點僅代表本人,作者為「大灣區紅鳥企業家聯盟首席創會主席」,「大灣區港澳人才協會高等教育發展委員會主席」,「薈翔名譽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