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容海恩
過去數年,社會撕裂極為嚴重,司法機構亦經歷了不少衝擊和挑戰,如出現了恐嚇法官及司法人員、惡意批評法官的案件,情況並不理想。即使現時香港已恢復穩定,甚至已踏入「由治及興」的階段,但公眾對司法機構的誤解仍有待改善。今個星期正值「2023年法律年度」開幕,屬香港法律界盛事,筆者期望未來能夠加強公眾對司法機構和制度的認識,讓公眾明白法庭的職能和角色,藉以減少錯誤和無理的批評,繼而一同維護香港優秀的司法制度。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均在「2023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致辭,筆者身為大律師,十分支持張舉能首席法官重申司法機構的三大職能,包括維護法治、維護基本權利、在普通法制度下制定法律的職能。事實上法庭過去一直憑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根據證據詮釋和應用法律不偏不倚地審理案件,成功令香港司法獨立備受肯定,更是長期名列前茅,獲國際信任。
可惜,近年香港充斥一股不良風氣,凡與政治相關的案件,其裁決往往被標籤為政治決定,飽受惡意抹黑。就此,筆者必須強調,法庭不會無緣無故干涉一些公共政策決定,因為這屬於政府的工作,法庭只有在這些政策或決定被質疑時才會處理,因此法庭只會聚焦政策或決定的合憲性和合法性,而不是政策本身的利弊。筆者十分認同張舉能首席法官所指,這些決定或會對政治有影響,但不能因此便斷言是政治決定。特別是張舉能首席法官提到任何人若有充份理據,確實可以批評法庭或法官,反映了司法制度的公平公正,然而若純粹基於不喜歡或不同意便肆意批評,則屬錯誤,形同抹黑。
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條文釋法後,又惹來了損害司法獨立的批評。筆者重申人大釋法旨在釐清條文原意和目的,並非賦予新的權力,完全無損香港司法獨立。此外,憲制上《基本法》第二條具體訂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按《基本法》規定實行高度自治,包括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毫無疑問,司法機構一直根據《基本法》維護各方的基本權利,才能令香港司法制度享有盛譽多年。惟公眾必須明白個人基本權利不能無限放大,在顧及他人或公眾利益時,法庭會負責權衡對立的權利和利益,確保所有人的基本權利同樣得到應有的考慮和尊重。
國家主席習近平曾明確表示「中央政府完全支持香港保持普通法制度」,亦認可「司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足見普通法制度和司法獨立是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擁有的獨特優勢。換言之,香港若要在國家「十四五」規劃和粵港澳大灣區發揮所長,鞏固自身定位,則必須致力維護普通法制度和司法獨立。
就此,筆者認為有效維繫普通法制度並不能單靠法官、大律師、律師等業內人士,而是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因此十分同意林定國司長所指須保持和增強公眾對法律制度和司法體系的信任和信心,亦支持法庭探討一些新措施,如研究現場直播部份選定的司法程序,不但能夠提高司法程序的透明度,進一步維持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亦有助加深公眾對司法程序的認識,雖然實際執行上仍有很多細節需要考量,但無疑是讓公眾快速和容易認識司法程序的好機會,值得研究其可行性。
總括而言,司法機構一直秉承專業,不偏不倚地按法律履行應有職責,令香港司法制度一直享有盛譽,即使近年出現了一些對司法機構的誤解,筆者相信仍能透過加強教育,讓公眾認清司法機構的職能和角色,並維護「一國兩制」和普通法制度,發揮香港獨特優勢。特別是中央政府將香港定位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亦即將在香港成立,這些定位均需要香港的普通法制度支持。筆者期望公眾能夠理性了解法庭的工作,共同擁護香港的司法獨立制度,推動香港「由治及興」。
(作者為新民黨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執業大律師,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