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陽春三月,一年一度的全國兩會如期而至。今年是全面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精神的開局之年。開局關乎全局,今年的全國兩會因此備受矚目。與此同時,今年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履職的第一年。《紫荊》雜誌2023年3月刊特邀6位新當選全國人大代表撰文,談他們首次以全國人大代表身份參與兩會的感受與抱負,以及對國家治理的建議。
文|香港 凌友詩
興建香港孔廟增進國家認同
二十大報告提出:“堅守中華文化立場,提煉展示中華文明的精神標識和文化精髓”。我在重視中華文化的台灣長大,學術背景是古漢語和政治理論,多年來圍繞弘揚中華文化建言獻策,我深切認為文化重光是民族復興的關鍵。為此,我建議在香港興建孔廟。這看似是香港自治範圍的事務,實則不然。孔廟並非特定宗教廟宇,它是中國文化的象徵。在香港興建孔廟,同時還具有國家認同和文化自信的重大意義。建議在中央政府大力支持及指導下,在香港興建孔廟,其所需要的土地由特區政府按照孔廟應有體制嚴肅規劃,所需資源及其後的管理、祭祀工作,亦由特區政府給予全力保障。在香港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定位下,香港的孔廟,要成為孔廟的典範。
建議增修《反分裂國家法》
確立統一的法律框架
《反分裂國家法》已經制定18年,18年來國家的發展、台灣島內政治的形勢以及國際地緣關係已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牢牢把握兩岸關係主導權和主動權,堅定不移推進祖國統一大業”、“台灣是中國的台灣。解決台灣問題是中國人自己的事,要由中國人來決定”。那麼,《反分裂國家法》第二條“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有必要考慮增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表明中國的中央政府有遏制“台獨”、統一國家的合法性和主動主導的權力,也為“台灣兩制方案”的協商劃下底線,明確更改國號、國旗、國歌和中國政治體制,均不可以談。
二十大報告也提出,“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反分裂國家法》第九條有“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並組織實施時,國家盡最大可能保護台灣平民和在台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正當權益,減少損失”的規定,但建議增補“唯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阻撓破壞國家捍衛主權和領土完整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有關法律懲治並終身追究”。以防止任何人以非交戰人員的形式在這時候進行阻撓和破壞,并且要求阻撓破壞者負上必要的法律責任。
(作者係港區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文章標題為編者所擬,本文發布於《紫荊》雜誌2023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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