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以下簡稱《中小企業促進法》)是中國第一部關於中小企業的專門法律。《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20年來,中國中小企業經受住了種種困難和嚴峻挑戰,展現出了極大的韌性和極強的活力。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金壯龍表示,2023年,中國將繼續全面貫徹《中小企業促進法》,持續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和中小企業發展綜合督察,開展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進一步強化政策惠企、環境活企、服務助企、創新強企、人才興企,全力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文|北京 韓時
為促進我國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法律依據
中小企業是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在增加就業機會、促進市場競爭、方便群眾生活、推進科技創新與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中小企業在生產和發展過程中也面臨許多困難和問題,特別是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少、融資成本高、抵禦國際風險的能力較低,在獲得資金、技術、人才和信息等方面遇到的困難更大,生產規模、創新能力、產品質量等存有一定劣勢,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弱勢地位。
歷經改革開放浪潮,我國中小企業數量在本世紀初達到超800餘萬家,佔我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其工業產值、實現利稅和出口總額分別佔全國的60%、40%和60%左右,並提供了75%的城鎮就業機會。隨著2001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翻開對外開放的新篇章,廣大中小企業隨之將面臨更為激烈的市場競爭。而許多國家如美國、日本、韓國、泰國等,通過制定專門的中小企業法或小企業法,有效地改善了中小企業的經營環境,促進了中小企業發展。在此背景下,借鑒國外成功的做法,制定出台針對我國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十分必要。
根據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1999年4月,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成立了中小企業促進法起草組。起草組廣泛開展調查研究,多次組織專家論證,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比較借鑒國外經驗,數易其稿,不斷完善,最終形成的《中小企業促進法》經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於2003年1月1日實施,標誌著我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事業開始走上規範化和法制化軌道。
《中小企業促進法》是我國第一部關於中小企業的專門法律,以本法為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成為我國長期發展戰略,國家以堅持各類企業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為基本原則,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業實行積極扶持、加強引導、完善服務、依法規範、保障權益的方針,為中小企業創立和發展創造有利的環境。
這部法律開始施行後,在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多數中小企業仍存在產業層次較低、科技水平不高、抵禦外部風險能力較弱等問題,加之受經濟下行壓力影響,資本、土地等要素成本持續維持高位,中小企業普遍面臨生產成本上升、盈利水平下降等問題,生存與發展的壓力不斷加大,轉方式、調結構任務十分艱巨。
2011年至20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了《中小企業促進法》立法後評估工作,認為現行法律在某些方面扶持政策不夠具體、操作性不強,已經不適應實際需要,應針對中小企業面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作出修改完善,為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創造更為有利的法治環境。2017年9月1日,經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對《中小企業促進法》進行修訂,並於2018年1月1日實施。
舊版《中小企業促進法》共3,512字,7章45條內容;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有5,840字,含10章61條,分別就立法總則、財稅支持、融資促進、創業扶持、創新支持、市場開拓、服務措施、權益保護、監督檢查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
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在做好與原法的繼承與銜接同時,堅持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強化政府扶持力度,著力解決中小企業面臨的突出問題,增強了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我國中小企業呈現又快又好發展態勢
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的“毛細血管”,是經濟韌性、就業韌性的重要支撐,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勉勵中小企業迎難而上、克難攻堅,對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強調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中小企業能辦大事,提出要激發湧現一大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要求加強對困難行業和中小微企業扶持。國務院持續出台一系列惠企政策,大力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力幫扶中小企業紓困解難,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20年來,我國中小企業經受住了種種困難和嚴峻挑戰,展現出了極大的韌性和極強的活力。在此過程中,我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體系、服務體系不斷完善,發展環境不斷優化,中小企業呈現又快又好的發展態勢,對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作出重要貢獻。
一是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推動相關法律法規和各類政策不斷完善。在頂層設計上,我國已經形成“1+1+1+1+N”的法律政策體系。“一法”,即《中小企業促進法》,它是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的根本法律依據和指引;“一條例”,即《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這是依法預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款項問題的重要制度保證,是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的重要抓手;“一標準”,即《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這是研究和實施中小企業政策的基礎,有利於中小企業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分類管理和科學決策;“一規劃”,即《“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這是促進“十四五”時期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指南;“N”是指近年來出台的各項綜合性政策文件,包括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十七部門《關於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的若干意見》、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以及圍繞落實以上“1+1+1+1+N”的頂層制度體系,各部門各地區出台了許多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
二是中小企業快速發展壯大,已成為我國數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企業群體,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力軍。截至2021年末,全國中小微企業數量達4,800萬戶。2022年1-11月,規模以上工業中小企業營業收入同比增長6%,展現出強大的韌性和活力。根據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數據,我國中小微企業法人單位佔全部規模企業法人單位的99.8%,吸納就業佔全部企業就業人數達79.4%,擁有資產總計佔77.1%,全年營業收入占佔68.2%。中小企業既為廣大人民群眾直接提供了大量物質產品和服務,又成為吸納和調節就業的“蓄水池”。
三是中小企業發展質量效益不斷提升,成長為創新的重要發源地。《中小企業促進法》設專章對中小企業給予創業扶持、創新支持,如今大量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都源自中小企業。2021年我國“四新經濟”新設企業383.8萬戶,佔新設企業總量的42.5%。同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不斷構建,目前已累計培育省級專精特新企業7萬多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8,997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1,186戶。一批中小企業成為細分領域的“單打冠軍”和“配套專家”,是產業鏈供應鏈不可或缺的重要創新力量。
四是中小企業營商環境不斷優化,改革活力持續迸發。工業和信息化部一直將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作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措施,截至去年8月,已培育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703家、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392家,帶動各地培育省級示範平台3,800多家、示範基地2,500多家,為中小企業提供找得著、用得起、有保障的專業服務。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34項,取消全部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現有的36項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面實行“證照分離”改革。指導各地完善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機制,每年推動減稅降費超過1萬億元(人民幣,下同)。
五是打好政策支持“組合拳”,多措並舉推動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工業和信息化部与財政部联合实施小微企业融資担保业务降費獎补政策,自2018年起已累計安排中央財政資金150億元,引導各地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融資擔保成本,形成“面擴、量增、費降”效果。在增融資方面,截至2022年11月末全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23.2萬億元,同比增長23.7%。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致力投早投小投創新,帶動社會資本累計投資350億元。同時,推動降低市場主體融資成本,2021年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為4.61%,達到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最低水平。
中小企業好,中國經濟才會好;中小企業強,地區經濟才會強。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國家統計局的相關研究顯示,中小企業與區域經濟增長呈高度正相關性,相關系數超過0.8。實踐充分證明,中小企業發展活躍的地區恰恰是我國經濟發達和擇業熱點地區。
全力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國家“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多次提及中小企業,為中小企業長遠發展指明方向。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去年以來,受益於穩經濟一攬子政策和接續措施的落地見效,中小微企業經濟運行保持恢復和回穩態勢。然而當前全球疫情和世界經濟仍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我國經濟恢復的基礎尚不牢固,需求收縮、供給衝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依然較大,中小微企業仍面臨訂單缺、成本高、回款慢、融資貴等諸多困難,影響企業發展的信心和預期,需要加強有針對性的精準幫扶。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針對當前中小微企業面臨的生產經營困難和結構升級難題,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今年1月印發出台《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若干措施》立足於“紓困和服務兩手抓,調結構和強能力並行推”,提出了進一步推動穩增長穩預期和著力促進中小微企業調結構強能力的2方面15條具體舉措,包括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擴大市場需求、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穩價、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等等。
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金壯龍表示,去年以來,工業和信息化部充分發揮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機制作用,出台了一系列紓困解難的政策措施,助力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2023年,中小企業平穩發展的困難挑戰依然較大,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全面貫徹《中小企業促進法》,持續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和中小企業發展綜合督察,開展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進一步強化政策惠企、環境活企、服務助企、創新強企、人才興企,全力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作者係國家部委研究員,本文發布於《紫荊》雜誌2023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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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以下簡稱《中小企業促進法》)是中國第一部關於中小企業的專門法律。《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20年來,中國中小企業經受住了種種困難和嚴峻挑戰,展現出了極大的韌性和極強的活力。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金壯龍表示,2023年,中國將繼續全面貫徹《中小企業促進法》,持續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和中小企業發展綜合督察,開展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進一步強化政策惠企、環境活企、服務助企、創新強企、人才興企,全力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文|北京 韓時
為促進我國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法律依據
中小企業是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在增加就業機會、促進市場競爭、方便群眾生活、推進科技創新與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中小企業在生產和發展過程中也面臨許多困難和問題,特別是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少、融資成本高、抵禦國際風險的能力較低,在獲得資金、技術、人才和信息等方面遇到的困難更大,生產規模、創新能力、產品質量等存有一定劣勢,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弱勢地位。
歷經改革開放浪潮,我國中小企業數量在本世紀初達到超800餘萬家,佔我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其工業產值、實現利稅和出口總額分別佔全國的60%、40%和60%左右,並提供了75%的城鎮就業機會。隨著2001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翻開對外開放的新篇章,廣大中小企業隨之將面臨更為激烈的市場競爭。而許多國家如美國、日本、韓國、泰國等,通過制定專門的中小企業法或小企業法,有效地改善了中小企業的經營環境,促進了中小企業發展。在此背景下,借鑒國外成功的做法,制定出台針對我國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十分必要。
根據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1999年4月,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成立了中小企業促進法起草組。起草組廣泛開展調查研究,多次組織專家論證,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比較借鑒國外經驗,數易其稿,不斷完善,最終形成的《中小企業促進法》經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於2003年1月1日實施,標誌著我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事業開始走上規範化和法制化軌道。
《中小企業促進法》是我國第一部關於中小企業的專門法律,以本法為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成為我國長期發展戰略,國家以堅持各類企業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為基本原則,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業實行積極扶持、加強引導、完善服務、依法規範、保障權益的方針,為中小企業創立和發展創造有利的環境。
這部法律開始施行後,在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多數中小企業仍存在產業層次較低、科技水平不高、抵禦外部風險能力較弱等問題,加之受經濟下行壓力影響,資本、土地等要素成本持續維持高位,中小企業普遍面臨生產成本上升、盈利水平下降等問題,生存與發展的壓力不斷加大,轉方式、調結構任務十分艱巨。
2011年至20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了《中小企業促進法》立法後評估工作,認為現行法律在某些方面扶持政策不夠具體、操作性不強,已經不適應實際需要,應針對中小企業面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作出修改完善,為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創造更為有利的法治環境。2017年9月1日,經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對《中小企業促進法》進行修訂,並於2018年1月1日實施。
舊版《中小企業促進法》共3,512字,7章45條內容;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有5,840字,含10章61條,分別就立法總則、財稅支持、融資促進、創業扶持、創新支持、市場開拓、服務措施、權益保護、監督檢查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
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在做好與原法的繼承與銜接同時,堅持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強化政府扶持力度,著力解決中小企業面臨的突出問題,增強了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我國中小企業呈現又快又好發展態勢
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的“毛細血管”,是經濟韌性、就業韌性的重要支撐,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勉勵中小企業迎難而上、克難攻堅,對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強調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中小企業能辦大事,提出要激發湧現一大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要求加強對困難行業和中小微企業扶持。國務院持續出台一系列惠企政策,大力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力幫扶中小企業紓困解難,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20年來,我國中小企業經受住了種種困難和嚴峻挑戰,展現出了極大的韌性和極強的活力。在此過程中,我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體系、服務體系不斷完善,發展環境不斷優化,中小企業呈現又快又好的發展態勢,對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作出重要貢獻。
一是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推動相關法律法規和各類政策不斷完善。在頂層設計上,我國已經形成“1+1+1+1+N”的法律政策體系。“一法”,即《中小企業促進法》,它是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的根本法律依據和指引;“一條例”,即《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這是依法預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款項問題的重要制度保證,是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的重要抓手;“一標準”,即《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這是研究和實施中小企業政策的基礎,有利於中小企業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分類管理和科學決策;“一規劃”,即《“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這是促進“十四五”時期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指南;“N”是指近年來出台的各項綜合性政策文件,包括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十七部門《關於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的若干意見》、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以及圍繞落實以上“1+1+1+1+N”的頂層制度體系,各部門各地區出台了許多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
二是中小企業快速發展壯大,已成為我國數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企業群體,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力軍。截至2021年末,全國中小微企業數量達4,800萬戶。2022年1-11月,規模以上工業中小企業營業收入同比增長6%,展現出強大的韌性和活力。根據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數據,我國中小微企業法人單位佔全部規模企業法人單位的99.8%,吸納就業佔全部企業就業人數達79.4%,擁有資產總計佔77.1%,全年營業收入占佔68.2%。中小企業既為廣大人民群眾直接提供了大量物質產品和服務,又成為吸納和調節就業的“蓄水池”。
三是中小企業發展質量效益不斷提升,成長為創新的重要發源地。《中小企業促進法》設專章對中小企業給予創業扶持、創新支持,如今大量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都源自中小企業。2021年我國“四新經濟”新設企業383.8萬戶,佔新設企業總量的42.5%。同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不斷構建,目前已累計培育省級專精特新企業7萬多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8,997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1,186戶。一批中小企業成為細分領域的“單打冠軍”和“配套專家”,是產業鏈供應鏈不可或缺的重要創新力量。
四是中小企業營商環境不斷優化,改革活力持續迸發。工業和信息化部一直將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作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措施,截至去年8月,已培育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703家、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392家,帶動各地培育省級示範平台3,800多家、示範基地2,500多家,為中小企業提供找得著、用得起、有保障的專業服務。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34項,取消全部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現有的36項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面實行“證照分離”改革。指導各地完善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機制,每年推動減稅降費超過1萬億元(人民幣,下同)。
五是打好政策支持“組合拳”,多措並舉推動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工業和信息化部与財政部联合实施小微企业融資担保业务降費獎补政策,自2018年起已累計安排中央財政資金150億元,引導各地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融資擔保成本,形成“面擴、量增、費降”效果。在增融資方面,截至2022年11月末全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23.2萬億元,同比增長23.7%。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致力投早投小投創新,帶動社會資本累計投資350億元。同時,推動降低市場主體融資成本,2021年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為4.61%,達到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最低水平。
中小企業好,中國經濟才會好;中小企業強,地區經濟才會強。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國家統計局的相關研究顯示,中小企業與區域經濟增長呈高度正相關性,相關系數超過0.8。實踐充分證明,中小企業發展活躍的地區恰恰是我國經濟發達和擇業熱點地區。
全力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國家“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多次提及中小企業,為中小企業長遠發展指明方向。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去年以來,受益於穩經濟一攬子政策和接續措施的落地見效,中小微企業經濟運行保持恢復和回穩態勢。然而當前全球疫情和世界經濟仍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我國經濟恢復的基礎尚不牢固,需求收縮、供給衝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依然較大,中小微企業仍面臨訂單缺、成本高、回款慢、融資貴等諸多困難,影響企業發展的信心和預期,需要加強有針對性的精準幫扶。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針對當前中小微企業面臨的生產經營困難和結構升級難題,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今年1月印發出台《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若干措施》立足於“紓困和服務兩手抓,調結構和強能力並行推”,提出了進一步推動穩增長穩預期和著力促進中小微企業調結構強能力的2方面15條具體舉措,包括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擴大市場需求、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穩價、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等等。
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金壯龍表示,去年以來,工業和信息化部充分發揮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機制作用,出台了一系列紓困解難的政策措施,助力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2023年,中小企業平穩發展的困難挑戰依然較大,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全面貫徹《中小企業促進法》,持續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和中小企業發展綜合督察,開展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進一步強化政策惠企、環境活企、服務助企、創新強企、人才興企,全力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作者係國家部委研究員,本文發布於《紫荊》雜誌2023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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