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莊I華南師範大學青少年教育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本文闡述了與國家憲制相結合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五個方面:優秀傳統文化對「治統」和「道統」的結合、優秀傳統文化對國家結構的選擇、優秀傳統文化有「以民為本」的傳承、優秀傳統文化有國家「統一」和「一統」的目標、優秀傳統文化有「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想。
一、概述
2022年12月19日,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題為《譜寫新時代中國憲法實踐新篇章——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40周年》的署名文章,要求「加強憲法理論研究和宣傳教育,不斷提升中國憲法理論和實踐的說服力、影響力。」中國憲法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為指導思想的,該等理論與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在推進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事業的進程中,產生了憲法序言提到的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這既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體現,也是國家憲法的指導思想,也是第一個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思想、理論成果。這一個相結合早在革命時期就是毛澤東對共產黨多次提出的要求,也是中國共產黨歷任領導人所繼承的主張。
第二個相結合是馬克思主義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第二個相結合可以說是由第一個相結合派生出來的。既然馬克思主義要與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中國的具體實際是在中國的大地上發生的,中華民族具有尊重歷史的傳統,中國的具體實際的淵源就離不開這塊大地上曾經產生的優秀的文化傳統包括仁人志士及其思想。其實,這個相結合的必要性也很早被中共中央所認識。1943年5月15日,為了適應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需要,便於各國共產黨獨立處理問題,共產國際執委作出解散共產國際的決定;26日中共中央作出《關於共產國際執委主席團提議解散共產國際的決定》就表示:「中國共產黨人是我們民族一切文化、思想、道德的最優秀傳統的繼承者,把這一切優秀傳統看成和自己血肉相連的東西,而且將繼續加以發揚壯大。······就是要使得馬克思列寧主義這一革命科學更進一步地和中國革命實踐、中國歷史、中國文化深相結合起來。」也就是說,當時就有與中國歷史、文化「深相結合」的提法。
對第一個相結合,屬於中國革命和建設的實踐問題,看得見、摸得著,還比較容易作出是非曲折判斷。對第二個相結合,屬於對中國思想文化領域的認識問題,有精華和糟粕用什么標準來衡量、辨別、可夠恰如其分等問題,就不容易了。「五四」要「打倒孔家店」,「文革」有「破四舊、立四新」等事態的的發生,就說明情況的複雜。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提出「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的論述。在中共二十大報告中,習近平提出「堅持和發展馬克思主義,必須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堅持和發展馬克思主義,必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只有植根本國、本民族歷史文化沃土,馬克思主義真理之樹才能根深葉茂。」該報告是習近平代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向中共二十大提出來的。在憲法慣例上,中共中央有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修改憲法的建議權。憲法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的觀點或將會反映在憲法序言中。這兩個相結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的創新提法。這是加強憲法理論研究和宣傳教育,不斷提升中國憲法理論和實踐的說服力和影響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邏輯。
二、優秀傳統文化對「治統」
和「道統」的結合
人類文明大多是從河川兩邊平地適宜生存的地域起源。1923年柳詒徵《中國文化史》中提出,世界開化最早之國,曰巴比倫,曰埃及,曰印度,曰中國。四大文明古國,恰在北半球的兩河流域,尼羅河流域,印度河、恒河流域,黃河、長江流域產生。後來還相繼建立了國家,包括傳說中的國家以及實际存在的國家,又制定了包括憲法在內的法律制度。當時沒有一部法律叫作憲法,也沒有近代意義的憲法、憲制和憲政的稱謂。當時的法律是諸法合體,憲法與其他法律揉合在一起,法律制度中包含憲制。
後來種種原因,使上述文明發生了中斷。只有中華文明,未曾中斷,傳承延續而擴散。文明和國家是分不開的,法律制度是國家制定或創造的,如果繼承下來,後來流布他國,並有重大影響,則可稱為法系。四大文明之後,其他文明又出現了,但比上述四大文明古國晚了十數個乃至數十個世紀。
對中華文明沒有中斷的原因有不同的探索。明末清初思想家王船山在《讀通鑒論》中曾深刻指出:「天下所極重而不可竊者二:天子之位也,是謂治統;聖人之教也,是謂道統。」也就是說,該文明所依托的國家須有治統、道統的傳承。所謂治統傳承,廣義言之,是故土統治者仍屬本中華民族,如漢、蒙、滿皆屬之。所謂道統傳承,是本國主流學術文化仍在故土闡揚,如儒、道、法皆屬之。假如治統、道統皆中斷,被外國、外族佔領、統治、征服,文化傳承、宗教或禮儀信仰被改變,本民族發生大遷徙,該國文明就會中斷。但治統、道統,有一尚存,有一中斷,則該國文明仍有光復希望。
有了國家,就會有治統、道統;有了國家治理,就產生法統。法統是依附於治統的,但還依附於道統。從某種意義上說,道統就是法統的指導思想。如漢承秦制、唐承隋制,都屬於這種情況。世界上存在多個法律制度(法系),擇其要者有五大法系:印度法系、中華法系、伊斯蘭法系、英國法系(普通法法系)和羅馬法系(民法法系、歐陸法系),它們變遷、滲透、交融和發展。不論中國朝代的更迭,中華法系可自立於世界諸法系之林而無愧色。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所包含的憲制文化內容豐富、傳承悠久、思想深邃、影響廣大。中國歷朝法律制度,如按形式分類,包括律、令、格、式、條例、誥、誓、章程、則例、會典、案例等。如按朝代分類,可有夏代、商代、西周、春秋、戰國時期法律制度,秦朝、漢朝、三國兩晉南北朝法律制度,隋唐五代法律制度,宋朝、遼金元法律制度,明清法律制度等。如按法律性質分類,可有立法背景、行政立法、軍事立法、刑事立法、經濟立法、民事立法、司法制度等各有關部分的論述。
中國也有完備的行政和刑事管理體制。不僅包括刑法(如唐律「十惡」就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政管理體制,還有行政治理法或治吏體制,《周官》、《漢官》、《唐六典》、《元典章》、《明會典》、《清會典》等敕令都是治吏的行政規範。《清會典》言,「會典所載,皆百臣奉行之政令。」歷朝歷代,中央政府可對各級官員進行控制和管理,任何官員權力皆受限制。這在古代稱為治吏或吏治。相對應而言,治吏或吏治也是對人權的保護。中國法統之下的法律制度背後還有道統,道統就是法律制度的指導思想。
世界各國憲制秩序中的政治體制往往有不同的安排,世界上沒有唯我獨尊、唯我獨好的制度。法系有異,憲制、政體尤可異。英國實行議會至上制,美國實行三權分立制,中國實行全國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制等等。植根於本國不同的文化傳統,皆可殊途同歸,實現各國憲制秩序之需要和目的。
有人會問,當代中國法律制度還屬於中華法系嗎?答案是混合的。追溯中國法律制度發展史,人們可感知中華法系的文化歷史傳統,在當今中國法律制度乃至憲制中依然存在,中國憲法序言第一段說道:「中國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國家之一。中國各族人民共同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文化,具有光榮的革命傳統。」「革命傳統之光榮」,可在六經之首的《易經.革卦》中找到源頭,這就是:「革而當,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這是中國古代儒家主流學說對正當、適時革命(近代抵抗權)的肯定。但也不能否認,中國法律制度受到外來民法法系、普通法系的影響,也有前蘇聯社會主義法律的痕跡,不能完全分開了。
三、優秀傳統文化
對國家結構的選擇
清末腐朽,人們對舊中國單一國政體發生懷疑。魏源《海國圖志》介紹世界各國含美國和瑞士聯邦制,表達對西方政體仰慕之意。1897年孫中山訪日時有建立「聯邦制共和國」設想。1901年梁啟超主張中國實行聯邦制。1903年同盟會主張「中國之政體將變化法國之共和,美國之聯邦」。辛亥革命後制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就有聯邦制的構想。1924年孫中山發表的「國民黨一大宣言」,提到聯邦制。192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受美、俄都實行聯邦制的影響,1922年中共二大宣言主張在蒙、藏、疆用聯邦制統一。1928年在莫斯科召開的中共六大曾表示承認民族自決。革命根據地的憲法和憲法性文件包括1931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和1939年陝甘寧邊區抗戰時期施政綱領,都有聯邦制的設想。1945年中共七大毛澤東《論聯合政府》報告對中共(與一般綱領相區別)的具體綱領闡明,完全同意孫中山在「國民黨一大宣言」中的民族政策包括民族自決的主張。①
在解放戰爭時期,中共開始認識到「民族反動派」的問題,轉變了早年聯邦制立國的思想。在新中國成立前夕,1949年9月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作為新中國臨時憲法。《共同綱領》第51條規定:「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應實行民族的區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區域大小,分別建立各種民族自治機關。凡各民族雜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區內,各民族在當地政權機關中均應有相當名額的代表。」就不再考慮民族聯邦制的問題了。
這種轉變,就是一個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兩個結合)的過程:
一是與中國具體實踐相結合。中共在陝甘寧邊區建立革命根據地後,才認識到抗日統一戰線問題。在抗戰勝利後,國共未能實現第三次合作聯合建國,才認識到「民族反動派」問題。這樣才認識到不能按照外國的、自己過去的「本本」辦事,要按實際情況運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國家學說和原理,實現「民族平等」、照顧「少數民族利益」,不能「佔山為王」。如搞結構松散的聯邦制,只會造成更大、更多的民族糾紛。蘇聯的解體,原因雖然很多,但聯邦制的國家結構增加了治國理政的困難,也提供了慘痛的教訓。
二是與優秀的傳統文化相結合。《共同綱領》第44條規定:「提倡用科學的歷史觀點,研究和解釋歷史、經濟、政治、文化及國際事務。」用科學的歷史觀點,研究和解釋歷史上的國家結構,也是實現與優秀的傳統文化相結合決定當代中國國家結構的一個途徑。除極小國家外,總有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在政治學上稱為國家結構形式。西周施行分封制,即天子把直接管轄王畿以外的土地和居民封賞給王室子弟和功臣(諸侯)世襲統治,這不是單一制。東周以後,經過春秋、戰國之戰亂,又統一於秦。到戰國,已有部分郡縣的設置。秦始皇一統天下後,就面臨國家結構的選擇。《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召開會議,決定分封制、郡縣制的汰留。丞相王綰主張「置王」,保留分封制。廷尉李斯卻認為:「周文武所封弟子同姓甚衆,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置諸侯不便」, 於是秦始皇決定採用郡縣制,由中央派出官員治理作為國家行政區劃的郡縣,並統一法律。郡縣制的現代名稱就叫單一制。由秦至清,中國朝代變遷,歷朝基本實行單一制,中國現在仍是單一制國家。該體制的主要特徵是主權在中央,授權地方或派遣官員治理地方。從春秋戰國的戰亂,中國選擇單一制、排斥分封制,主因是要避免國家分裂,避免內戰,維持國家統一,實現國家一統。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也實行單一制。只有管治能力不足的少數大國才實行聯邦制。
四、優秀傳統文化有
「以民為本」的傳承
中國古代君主重視君民關係。1576年博丹《主權論》提出主權理論;1762年盧梭《社會契約論》提出人民主權的概念,迄今三、五百年。但上溯至三、五千年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已有「民本」思想,《尚書.五子之歌》:「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管子.霸形》:「桓公變躬遷席拱手而問曰:『 敢問何謂其本?』管子對曰:『齊國百姓,公之本也。』」。《孟子.盡心下》不但認為民貴君輕,而且「得乎丘民而為天子」,簡直就是說天子得到百姓擁護才能就任。
中國「以民為本」思想的內涵十分豐富。「以民為本」看待歷史事件的觀點多了,就會形成史觀。當然看待中國歷史事件的觀點也不限於「民本史觀」,歷史學家也有其他觀點。例如:與民本史觀相對應的聖賢(英雄)史觀;與進化史觀相對應的循環(治亂分合)史觀;與天理史觀相對應的天命史觀等等。不明白中國史學的西方史家還以為中國沒有史學,只有史料學和道德史學,這都是錯誤的史學虛無主義。中國歷史上不但有與西方史學相類似的通史、各種專題史、學術史,還有涉及史學研究的認識論、方法論、史觀以及分析史學著作研究的史學史(如劉知幾《史通》)、分析歷史事件的史論(如王船山《讀通鑒論》、《宋論》)以及地方誌等。
了解上述種種歷史學的著述,有助於理解歷史周期律的問題。中共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曾經多次強調歷史周期律問題。在解放戰爭期間,黃炎培訪問延安,與毛澤東在窯洞裡討論《左傳.莊公十一年》:「禹湯罪己,其興也勃;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的命題,為何中國歷史上朝代治亂興衰、往復循環會呈現周期性現象。「窯洞問」所問的問題,就是中國共產黨在取得全國政權後,是長治久安,還是治亂循環,是「馬上得天下,馬下可否治天下」的問題。開國帝王,勵精圖治,國家可以蓬勃發展。但其末代子孫,責怪別人,不求治理,國家很快衰敗。對此,毛澤東給出第一個答案是「人民監督」,習近平給出第二個答案是「自我革命」。毛澤東強調政府得到人民監督,得到人民擁戴;習近平強調中共各級官員都自我革命,懲治貪腐,吏治清明。
國家要滿足人民的各種期待,發展工業、農業、科學、國防,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提升國家綜合實力,增強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實現國家完全統一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等,還要兩三代人努力,還要有後來人接續奮鬥。總的說來,就是「以民為本」。
五、優秀傳統文化有
國家「統一」和「一統」的目標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主張統一,還主張一統。統一是治統的統一,未必是道統的統一。《漢書.王吉傳》:「春秋所謂大一統者,六合同風,九州共貫」,才算是一統。
然而,「一國兩制」具有創新的、戰略的意義。如果按照古人的、外國的模式武力統一國家,則發生內戰,給國家和人民帶來災難,可能的話,應當避免。但如割據政權尋求獨立,分裂國家,也不能不用武統。一國強大,須以國家統一為前提。國家不統一,國家無從強大,就會被欺淩,人民無從實現強國夢。「一國兩制」,和平統一,先走第一步,再循序漸進,再走一步或多步,實現一統,終有辦法水到渠成。這是「一國兩制」的目標。武力統一國家,是第二選擇。
古代中國大一統思想,始於《春秋》。《公羊傳》:「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東漢何修注:「統者,始也。······莫不一一繫於正月,故云政教之始。」早在春秋時期,史家已在議論中國之大一統問題。後來秦始皇的郡縣制,就有統一和一統的考量。
春秋時人所以萌生大一統之觀念,仰慕三代,因當時諸侯紛爭,戰火連綿。孟子所謂「春秋無義戰」是也。在戰國時期,戰爭規模越來越大。戰爭帶來破壞和災難,春秋時的仁人志士有感於此,故創大一統之學說,冀拯生民於水火,以救國家於危難。
《史記.秦始皇本紀》:「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這雖已是治統上統一,但到《中庸》:「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才是道統上的一統。其中包含始政教、興禮樂、定法制以及地方有效管治等。先是天下版圖統一,後是方方面面一統。治統的統一是國家統一的基礎,但還要實現法治和社會生活的一統,才能避免國家分裂。
《漢書.董仲舒傳》:「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這是理想社會狀態,但實際情況卻如《孟子.滕文公下》:「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亂」;又像《三國演義》:「話說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中國一旦發生分裂,還會趨向統一,這也是歷史規律。
在中國歷史上,國家分裂時有割據政權,中國史家提出「正統之辯」,以促使統一,這並非毫無意義。儘管爭訟不息,但也提出正統的標準:如佔據中華文化原來地區、實現有效管治、一統教化措施、促進經濟發展、有益社會民生等,這是國家正統的指標。
中國古代的正統論,不但有史學意義,還具有國際法意義。在近現代國際法上,「正統」之辯就是由誰代表中國的問題。對中國而言,1911年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推翻滿清,建立中華民國。同年12月29日,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應由孫中山建立的中華民國代表中國,不再是滿清。翌年4月,孫中山辭職,成立不到一百天的南京臨時政府,被北京臨時政府取代。北伐戰爭勝利前,在北京的北洋政府代表中國。第二次國內戰爭時期(1927-1937)、抗日戰爭時期(1937-1945)、在第三次國內戰爭時期(1945-1949),中共雖在不同地區建立了根據地,但仍由國民政府代表中國。直到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在北京的中央政府才正式代表中國。但由於世界兩大陣營的冷戰和國際勢力的較量,中華人民共和國直到1971年才恢復了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新中國的代表性才得到更廣泛的國際社會承認。
新中國的成立,管轄中華傳統文化原來的絕大部分地區、對絕大部分國土實現有效管治、教化措施一統、促進經濟發展、有益社會民生,建立了現代化的國家。在中國史、世界史上,中國都是當今不稱霸的強國。按中國史上的正統論,中國是正統而無愧色。按照國際法上的國家標準,中國也可自立於世界國家和民族之林而不遜色。
中國提出以「一國兩制」實現祖國統一,香港、澳門、台灣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這是以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突破傳統國家統一模式,體現並貢獻中國的智慧和方案。
六、優秀傳統文化有
「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想
憲法提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分為對內和對外兩個部分。對內、對外標準各三:對內是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的協調發展;是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是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對外是努力維護世界和平和促進人類進步事業;是堅持獨立自主的對外政策,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堅持和平發展道路、堅持互利共贏開放戰略,發展同各國的外交關係和經濟、文化交流,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是堅持反對帝國主義、霸權主義、殖民主義,加強同世界各國人民團結,支持被壓迫民族和發展中國家爭取和維護民族獨立、發展民族經濟的正義鬥爭。《論語.顏淵》:「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中國長期被欺淩,有圖強願望,但受傳統儒學影響,圖強而不稱霸。該等價值觀和利益追求,皆公告於天下。
困苦歲月、戰亂時代有理想世界的夢幻,可帶來希望。兩千多年前生產力低下,《禮記.禮運》載有孔子「小康」、「大同」夢,「大同」更為高遠。孔子的「小康」和「大同」世界,在西方被形容為烏托邦(Utopia)。烏托邦是人類思想意識中最美好的社會。在歐洲也都有大量烏托邦作品。如1516年英國托馬斯.莫爾《烏托邦》;1627年法蘭西斯.培根《新大西島》等,都有所寄托。
「小康」和「大同」,屬於不同層次、不同範疇的夢,前者大道既隱,是「人人為己」之夢。後者大道既行,「人人為己也為人」之夢。中國由「小康」向「大同」邁進,部分人先富,實現「小康」,帶動和幫助落後的地區和人民「共同富裕」,實現「五大文明」協調發展,將中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並完成祖國統一的大業,逐步實現「大同」,實現強國之夢。
「大同」可以延伸到人類命運共同體,與中國圖強不霸相容。中國圖強是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堅持互利共贏開放戰略,發展同各國的外交關係和經濟、文化交流,目的是要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把「大同」真正擴大到全世界。孔子在戰亂年代,可以想到「小康」,乃至「大同」,中國強大了,要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這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夢想。
不論禍福,人類確有共同命運。2011年《中國的和平發展》白皮書,強調「中國的和平發展打破了『國強必霸』的大國崛起傳統模式。」並指出「不同制度、不同類型、不同發展階段的國家相互依存、利益交融,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運共同體。」面對自然災害或國家發展是如此,面對世界災難或世界發展也如此。
「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已連續六年寫入聯合國大會裁軍與國際安全委員會(聯大一委)決議,雖然曾有少數國家反對和阻撓,但是最終並未成功,說明「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已逐漸成為全世界的廣泛共識。在現在以及未來,「人類命運共同體」必將成為世界語言和人類預言。
七、小結
本文列舉了與國家憲制相結合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五個方面,不論從憲制來看,還是從傳統文化來看,這既是中華傳統文化不可忽視的理念和慣例,也是當前國家憲法非常重要的制度和機制。但可與國家憲制相結合優秀傳統文化並不限於此,還有很多。在憲制以外,更多有關事例有待於研究闡發,開闢國家憲法學和傳統文化學相結合研究的新風氣和新格局,並轉化為國家的硬實力、軟實力,在建設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本文發表於《紫荊論壇》2023年1-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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