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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立法會議員希望特區政府研究指定法官對國安法解釋進行專門培訓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安排未來兩周將舉行21節、約39小時的特別會議以審議新一份財政預算案,4月11日討論司法及法律行政方面時,有議員指自委任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以來,特區政府為他們提供的培訓不足,如早前有案件的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未就聘請海外大律師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質疑是否反映指定法官對國安法理解不充分;亦有議員表示特區政府資助的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推出的平台大多至今仍未處理任何爭議,質疑推廣工作未做好。
立法會議員簡慧敏早前提出書面質詢,質疑當局自委任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以來,為他們提供了什麼培訓以確保他們準確解讀香港國安法及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有關決定有充分認識,以致在審理案件時能正確詮釋香港國安法。簡慧敏於會上繼續追問,指早前有案件的指定法官在發生涉及國安案件聘請海外律師的爭議時,是否可盡早取得行政長官證明書,惟指定法官未有這樣做,致使後續經過多次上訴、人大釋法、修改條例等,質疑是否反映指定法官對國安法理解不充分。
特區政府回覆指,2021年司法學院舉辦一系列共4場有關中國法律的專題講座,惟簡指4次講座中只有一次講座涉及國安法,希望特區政府可以具體研究指定法官對國安法解釋是否要有專門培訓,使在審理時有正確解讀。
針對特區政府在2021年提供了一筆過撥款,予非特區政府機構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有限公司(eBRAM中心),惟由eBRAM中心負責研發有關的網上平台,包括於“新冠肺炎網上爭議解決平台”、“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網上爭議解決平台”等,截至2023年2月,“新冠肺炎網上爭議解決平台”合共處理28宗爭議,而其他平台尚未處理任何爭議。立法會議員何敬康及廖長江追問平台是否要提升普及度,以及疫情冷卻後“新冠肺炎網上爭議解決計劃”涉及7000萬撥款如何處理。特區政府回覆指,同意平台的推廣工作要做得更好,而撥款現時有部分用在法律科技上,特區政府會確保調撥資源會“用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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