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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子倫:優化諮詢委員會制度 善用青年人才力量
特區政府在2018年推出了青年委員自薦計劃,為有意服務社會的青年提供參政議政的機會,希望善用民間智慧,建構更好的社會。經歷了接近一年的甄選,第五期的結果已經於近日公布。有關計劃的初心絕對是值得支持,但要是執行上未把握好將會大大影響成效,甚至令好事變壞事。筆者認識不少熱心青年朋友每期都會提交申請表格,但他們從30歲的“青年”申請到36歲的“中年”也是徒勞無功。以下為筆者聆聽年青人意見後所得出的總結:
第一,缺乏面試機會。在自薦計劃推出之初,每一位申請人都會獲得面試機會,公平地向評審展現自身的能力。可是,有關安排在沒有廣泛通知的情況下作出了修訂,各委員會現時只會根據三大準則,即誠心為社會服務、對有關政策範疇有一定認識及良好分析和溝通能力,選擇合適的申請人參加面試。不少熱心服務社會的申請人呆等面試通知,最後只收到一封複製、貼上的拒絕信,實在讓人無奈。事實上,申請表上只有寥寥數百字的個人介紹,不少青年都質疑單靠有關文件能否真的讓評審充分了解他們。而且,上述三大準則其實非常籠統,符合要求但沒有面試機會的青年比比皆是,值得當局關注。
第二,中央資料庫的委任情況無法得知。政府會邀請每一位自薦計劃的申請人將個人資料載入中央資料庫,並每年進行資料更新,以便日後有合適的諮詢架構時進行委任。筆者嘗試在民青局及立法會的網站搜尋從中央資料庫委任諮詢架構的情況,卻無法找到任何資料。甚少有部門從中央資料庫的檔案中挑選委員並非新鮮事,早前亦曾有人撰文點出有關問題,但事隔數年仍未看到明顯的改善。倘若民青局有善用人才庫資源,應該主動定期公布數據,為有意參與社會事務的人士帶來希望。
第三,“六年限制”及“六會限制”應考慮作出更新。為了確保公眾人士有平等機會通過服務有關機構參與社區服務,政府制定了“六年限制”與“六會限制”的指引及原則。可是,“六年”並非一個短時間,而“六會”的工作量也不是一般人能輕易完成的。基於“用人唯才”的委任原則,並吸納更多年輕人參與社區建設,為政府提供新鮮意見,上述兩項原則應考慮調整,例如改成“四年限制”及“四會限制”,使更多人能參與諮詢架構的工作。倘若真的有委員實力超凡,要破例服務社會也未嘗不可,畢竟2022年底也有212位人士在諮詢及法定組織擔任同一職位超過6年,及12位人士參與6個以上的諮詢及法定組織。
“青年理想遠大、信念堅定,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無堅不摧的前進動力”。盼望特區政府能跟隨國家不斷完善、優化社會制度的做法,讓諮詢委員會的相關制度能與時俱進,為有志服務社會的青年帶來貢獻力量、發揮所長的機會。
(作者係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遼寧省青聯委員,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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