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志斌
剛過去的周六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出席香港特區國安委舉辦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2023”開幕典禮致辭時表示,“安“來“福”來,“安”是最大的福,“亂”是最大的禍。“國安”才能“港安”,“國安”才能“家安”。夏寶龍主任的講話,是對香港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走向由治及興新階段的回顧,更是再一次提醒全體港人,香港不能亂也亂不起。
國安來之不易,更非從天而降。2019年的“黑暴”令香港局勢一度嚴峻,幸而中央及時出手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一法定香江,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讓香港“二次回歸”。
一場“黑暴”,亂港分子將港人的利益和幸福生活用來“攬炒”、“下注”,為境外反華勢力滲透敞開大門,犧牲了經濟發展,嚇走了海外投資者,破壞了香港的國際形象。
如今的香港以聚精會神謀發展為共識,以回歸社會民生為目標,以共建維護繁榮穩定為大局,正如夏寶龍主任提出的“四要”“四不要”──“香港要安定安寧,不要暴亂動盪;要繁榮昌盛,不要凋敝衰敗;要精誠團結,不要對立撕裂;要文明法治,不要野蠻失序,這是全體香港人民的共同心聲。”
然而,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只是開端,前途漫漫更是行之不易。反中亂港頭目黎智英再次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撤回國安委指聘用英國大律師Tim Owen會構成國安風險及有違國安利益的決定,並要求撤回入境處拒絕簽發工作簽證的決定。自從黎智英被起訴以來,便不斷濫用司法程序,其家人又透過在西方政客和媒體面前賣慘哭窮,肆意抹黑香港國安法和特區司法制度,妄圖向特區政府施壓。
黎智英再次提出司法覆核,從表面上是一個法律問題,但從本質上來看,是關乎如何定位國安法,如何擺正香港在國家安全中位置的大問題。一方面,事件證明黎智英背後有境外勢力的支持,他甘為西方反華勢力的“祭祀羔羊”,甘心被榨取最後的剩餘價值。從這個角度來看,國安之根尚需夯實,亂世源頭仍舊存在,良治基礎尚未牢固,社會和諧穩定之下,仍有一股“獨”黑勢力的暗流湧動,伺機反撲。
另一方面,雖然高等法院會否受理黎智英一方的司法覆核仍是未知之數,但暴露出一個關於香港國安法和普通法的釋法、定義模糊和兩法暫時對接不夠的灰色狀態,更是關乎了國安法如何內化在香港法律和社會的認知問題。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簡而言之,法院面對黎智英的司法覆核申請,不是要做出“反駁申請”的“積極回覆”,而是要做出“拒絕受理”的堅定回應。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被西方榨取最後一點剩餘價值的黎智英,也為我們揭開了國安法和普通法在磨合過程中的問題和不足,也為兩法從磨合到融合提供了啟示性和示範性作用,警醒我們在國安法實施過程中,如何查漏補缺,未雨綢繆,不斷完善現有的運行機制,為國安法內化成真正全面的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金鐘罩”和法律之盾劍,做出投石問路之舉。
國安法威力不容置喙,香港各界需要牢固樹立國安意識。近年來,在香港展開的國安教育活動逐漸豐富,以前講國安講得少,講得含蓄;如今講國安,講得光明響亮、講得底氣十足。今年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主題是“國家安全 穩定繁榮基石”,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舉行了一系列國家安全教育活動。例如,保安局帶領轄下紀律部隊及各紀律部隊青少年團隊,聯同其他青少年制服團體,在香港警察學院聯合舉行升旗儀式,十八區民政事務處舉辦活動,亦派贈六萬本國家安全繪本至全港小學。而關於國安的宣傳標語和海報更是遍布街頭巷尾、公共交通工具車身等當眼處──真正地做到了讓每個香港市民看得到國安,讓國安出現在香港每個角落。
維護國安,每一個香港人都責無旁貸;維護家安,沒有人可以做“局外人”。國家安全的鑰匙要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裏,特區政府不僅要做維護香港穩定、守好國家南大門的守門員,每一個香港市民更要自覺地為維護國家安全、反“港獨”的鋼鐵長城出力添磚。唯有國安家穩,市民的生活才會有所期盼;唯有港安國興,香港的未來才能風光無限。
(作者係中國僑聯委員、安徽省政協港澳台僑和外事委員會副主任,文章原載於《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