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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曼琪:爭取更大支援和推動本地中小型律師行發展
立法會議員陳曼琪在今日(27日)立法會“2022年撥款條例草案”上發言支持財政預算案,並向特區政府爭取更大支援和推動本地中小型律師行發展及加快法律科技在法庭應用、香港女性全面發展以及憲法和基本法教育。
文|陳曼琪
一、推動香港中小型律師行發展及加快法律科技在法庭應用香港中小型律師行一直是香港法律業界的中堅力量和根基,在香港本地律師行的數目中佔約9成,可惜在財政預算案及特區政府對本人提問的回覆中均無體現協助香港本地中小型律師行發展的針對性措施。2020年特區政府首次推出“法律科技基金”,我們法律界反應非常熱烈,令一大批本地中小型律師行受惠,幫助及鼓勵本地中小型律師行高質量發展,提升自己,惟特區政府沒有再推新一輪“法律科技基金”。另一方面,香港本地中小型律師行一般是以合夥形式成立,是否符合資格申請創新科技署的科技劵計劃並不清晰,特區政府亦無針對本地中小型律師行作推廣,本地中小型律師行要數碼轉型,談何容易。現時法律界請人難,經營難,往往一個訴訟在法庭要經歷數年才能進入正式審訊,在此情況下,試問本地中小型律師行如何提升競爭力在國際上與國際大型律師行競爭?加快法律科技在法庭應用非常重要,在司法機構回覆本人的提問中,於去年5月推出的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iCMS),已登記法庭使用者僅102名,透過綜合系統提起的新案約有9300宗,看似不少,但只佔同期相關新案總數約14%。使用者中包括律師行,但上述律師行的數目只佔本地律師行約5.9%,比例實在太低。建議司法機構應訂立KPI關鍵績效指標,增加資源透過在業界多樣化、多形式加大力度宣傳和使用教學法律科技應用,多舉辦線上線下導賞團給業界,讓業界掌握及善用系統簡化流程。此外,司法機構在回覆本人有關加快法律科技在法庭應用的提問中表示“正考慮制定目標時間表”,而非決心制定,本人認為司法機構應決心儘快制定目標時間表。
二、推動香港女性全面發展財政預算案特別預留1億元款項作婦女發展用途,我們婦女界的姐妹們對此表示非常歡迎、非常高興及非常鼓舞。反映出財政司司長在制定和匯聚民意的時候,除了愛護和了解他太太的需要,亦清楚婦女界現時的需要,在家庭和在職期間面對的困難和所需的支援,對我們婦女界和地區婦女團體有很大的鼓舞。在民青局回覆本人的提問中,表示這1億元會進一步增加“婦女自強基金”撥款至每年2,000萬元,令“婦女自強基金”的運作能夠有6年。本人感謝特區政府對婦女發展的支持,建議特區政府投入更多資源,因婦女佔香港整體人口超過一半,但現時只有1億,本人期望未來有更多的款項投入到各式各樣的服務中,例如託兒服務,讓婦女既可以照顧家庭、子女和長者,又有機會外出工作。本人的具體建議如下:1.增加託兒服務資源:積極擴充託兒服務名額,研究投放更多資源到學校發展學童課餘託管服務,由特區政府資助學校增加幼兒課後託管服務,讓家長可以安心把孩子託管於熟悉的環境;
2.在十八區增設託兒中心:支援更多地區婦女團體營運,釋放基層婦女勞動力;
3.擴大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即社區保姆計劃);
4.增撥資源及人手,支援婦女事務委員會更好推動“婦女自強基金”。三、建議開設“憲法和基本法推廣專員”一職,監督落實憲法及基本法的教育推廣在特區政府回覆本人的提問中,可見特區政府今年各部門積極推廣憲法及基本法教育、國民國安教育,當中包括律政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教育局及保安局。本人對特區政府各部門加強推廣憲法及基本法教育表示肯定和支持。本人亦感謝特區政府去年接納本人建議,把“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改名為“憲法和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本人自2020年一直提倡開設“憲法和基本法推廣專員”一職,負責協調、審核和監督憲法及基本法教育在香港的宣傳和推動,協調凝聚特區政府各部門及社會持份者推廣憲法及基本法教育的力量。本人建議在開設“憲法和基本法推廣專員”一職後,需每年擬備憲法及基本法推廣教育年報,協調特區政府各部門所有的資源,做好落實政策、執行憲法及基本法推廣教育工作。(作者係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執委、香港立法會議員、港區婦聯代表聯誼會會長、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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