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成立儀式在香港高規格舉行,中央外事辦公室主任王毅給予祝賀,多國代表出席。國際調解院設在香港,是中央送來的一份大禮。我國將在香港開啟大國外交的新篇章,發揮香港的法治優勢並為香港注入新的發展動能與活力。
文|北京 林東曉
涉港外交開啟新篇章
國際調解院將是全世界第一個專司調解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是我國繼牽頭成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之後,為全球治理提供的又一重要國際公共產品,標誌著中國的大國外交開啟新篇章。
國際調解院進入實質性創建的新階段。2022年11月1日,外交部公布,已於10月21日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這意味著國際調解院將落戶香港。特區方面隨即展開緊鑼密鼓的籌備工作。12月7日,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2022年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修訂)條例草案》。12月23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制定的《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令》刊憲,承認籌備辦在港的法律地位並賦予相應外交特權及豁免權。今年2月16日,調解院籌備辦在港成立,標誌著該院進入實質性創建的新階段。接下來,籌備辦將負責就《建立國際調解院公約》等事項組織開展政府間談判,談判完成後可望轉型為國際調解院總部和秘書處。
國際調解院將成為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新平台。隨著世界進入新的動盪變革期,國際爭端解決的兩大“頑疾”日益突出。一是西方主導的現有爭端解決平台未能舒緩“單邊主義、冷戰思維、霸凌行徑盛行,和平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等問題。二是西式訴訟、仲裁手段強調“你輸我贏”,成本高昂、對抗性強、難以修復爭議雙方的關係。與之相比,根植於中國傳統文化的調解更加尊重當事方意願,超越“你輸我贏”、推動“化敵為友”,符合國際社會對和平安全、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期待。2018年,《聯合國關於調解所產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在新加坡通過,已得到包括中國在內的55個國家簽署。國際調解院維護多邊主義,為解決國際爭端提供友好、靈活、經濟、便捷的方案,是對現有國際爭端解決機制、規則的有益補充和完善,有助於實現合作共贏、共同發展,促進國際秩序穩定。
國際調解院將開啟大國外交的新篇章。中國被譽為“調解之鄉”、推崇“以和為貴”,堅持通過對話協商建設持久和平的世界。近年來,中國成功調解蘇丹和埃塞俄比亞有關在國際河流修築水壩的爭議、促成沙特和伊朗和解、堅持就烏克蘭危機勸和促談,大國威望空前加強。歐洲對外關係委員會指出,“當美國談論戰爭而中國談論和平時,中國作為調解者的聲望必然持續增長”。國際調解院的成立,將推動國際調解制度化、長效化,並已得到一批與中國理念相近的國家支持。香港在參與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事業中也將發揮更大作用。
香港發展注入新動能
習近平主席指出,“背靠祖國、聯通世界,這是香港得天獨厚的顯著優勢,香港居民很珍視,中央同樣很珍視。”國際調解院設址香港,有利於香港充分發揮法治強項、做大做強法律服務行業,培育新的發展動能、注入新的發展活力。
香港的法治優勢顯著。一百多年來,香港在成長為國際貿易中心和國際金融中心的過程中,形成了與國際接軌、能夠專業而高效地解決商業爭議的法律體系,培育了國際化的法治機構和高素質人才隊伍,積累了豐富的爭端解決經驗。迄今,香港擁有939家本地律師事務所,83家外地律所駐港辦事處,全球百強律所超過一半在港設點。香港擁有1.1萬名執業律師、1,600多名執業大律師、1,500名來自30多個司法管轄區的注冊外國律師、2,000名調解人才,其中不少精通“兩文三語”。港人素有“求財不求氣”的務實精神。這些獨特稟賦,使香港成為全球最受歡迎的爭端解決地之一。2020年,香港法律服務輸出總值達36億港元,按年上升9.5%。據世界銀行“世界管治指標”最新數據,2003-2021年“香港法治指數”已連續19年維持超過90分的高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中央的戰略部署為香港法治帶來新機遇。一是推進涉外法治建設的戰略部署。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系統提出“習近平法治思想”,其中包括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隨後印發的《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白皮書,提出加強涉外法治工作、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推動“一帶一路”爭議解決合作、強化涉外法律服務。二是關於香港發展國際法律中心的戰略部署。2019年2月發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2021年3月發布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香港“八大中心”的新定位,其中之一便是打造“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推動通過非訴訟爭議解決方式(包括仲裁、調解、協商等)處理糾紛,在粵港澳大灣區構建多元化爭議解決機制。2022年10月21日,中共二十大勝利閉幕前夕,《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簽署,充分體現出中央對香港長遠發展的高度關注、殷切期待,尤其對發揮香港法治優勢寄予厚望。因此,這是一份有著特殊深意的厚禮。
香港法律服務業加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2019年10月,《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實施。目前,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已累計在內地獲准保全金額169億港元,2021年共處理包括仲裁與調解在內的514宗個案,涉及爭議總額546億港元。2020年6月起,香港與內地律所設立合夥聯營時,不再設有港方最低出資比例限制。同年10月起,香港律師可在大灣區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民商事法律服務。據此,廣東已批准設立15間合夥聯營律所,共派駐108名港澳律師,批准204名港澳居民成為內地執業律師。廣東自貿區的前海、南沙、橫琴片區,共吸納粵港澳資深律師、專家學者等206人擔任涉外調解員。在國際組織方面,2021年11月,亞非地區唯一的政府間法律諮詢組織“亞洲-非洲法律協商組織”在港成立區域仲裁中心。目前,香港也已與國際統一私法協會洽商合作安排。以上事實充分證明,當香港的優勢契合囯家發展需要時,就能夠把強項變成增量,開拓新的行業藍海。放在國家發展大局中的香港所長,需求遠未飽和,前途不可限量。
香港有望成為“一站式國際糾紛解決服務中心”。目前,特區政府已撥出專門場地設立“香港國際法律樞紐”,已有25家法律服務機構入駐。隨著國際調解院設立,香港有望“一站式”囊括訴訟、仲裁、調解等服務,使香港的法律服務更加多元化並進一步彰顯中西合璧的特色,鞏固香港作為“唯一一個全球優勢與中國優勢交匯的國際城市”地位。這將為香港法律及相關專業服務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為香港培育新的發展動能並注入新的發展活力,推動香港國際競爭力全面提升。
搶抓機遇須有新作為
目前,香港正處於十多年來最為穩定的時期、由治及興的發展戰略機遇期。建議包括香港法律界在內的社會各界人士,抓住機遇共同參與國際調解院的建設。
一是協助做好國際調解院締約談判。特區政府預期《建立國際調解院公約》締約談判大約需時1年。國際社會對此高度期待、大力支持。印尼、巴基斯坦、白俄羅斯、蘇丹等9個《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簽署國的代表出席儀式。由於條約的具體內容仍待磋商,法律服務需求龐大,香港相關專業人士可積極協助做好締約談判工作。
二是更好地對接“一帶一路”倡議和大灣區整體規劃。目前,大灣區正加速發展“國際爭端解決中心”。香港需要做好與大灣區整體規劃的對接,與灣區其他城市深化高水平合作,形成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良好局面。“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多為發展中國家,對於共同發展有迫切的願望。香港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成員的貿易往來佔香港貿易總額的71%,與其中13個國家(地區)簽訂了高水平自貿協議。有議員指出港人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了解不夠,未來有必要予以加強。
三是豐富發展具有香港特色的普通法制度。香港法律界需要樹立“一國兩制”制度自信,破除把其他普通法地區先例視作“金科玉律”的迷信,根據實踐的需要和中國的特色發展好香港法治制度,特別是加強對調解的研究和運用。同時,本著“聚天下法治人才而用之”的原則,放眼海內外,加強法治人才培養和選拔。
四是講好國際調解的香港故事。配合國際調解院建設,香港各界可加強對調解制度和文化的研究,並發揮“超級聯繫人”的優勢,對外宣介調解的東方智慧、優良傳統,共同塑造調解的“軟實力”。
(作者係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學博士,本文發布於《紫荊》雜誌2023年5月號)
https://res.youuu.com/zjres/2023/5/2/P4yPy7cCEYTZ6nczhwcBoPwE1LMCsQAqIZN.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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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成立儀式在香港高規格舉行,中央外事辦公室主任王毅給予祝賀,多國代表出席。國際調解院設在香港,是中央送來的一份大禮。我國將在香港開啟大國外交的新篇章,發揮香港的法治優勢並為香港注入新的發展動能與活力。
文|北京 林東曉
涉港外交開啟新篇章
國際調解院將是全世界第一個專司調解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是我國繼牽頭成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之後,為全球治理提供的又一重要國際公共產品,標誌著中國的大國外交開啟新篇章。
國際調解院進入實質性創建的新階段。2022年11月1日,外交部公布,已於10月21日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這意味著國際調解院將落戶香港。特區方面隨即展開緊鑼密鼓的籌備工作。12月7日,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2022年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修訂)條例草案》。12月23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制定的《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令》刊憲,承認籌備辦在港的法律地位並賦予相應外交特權及豁免權。今年2月16日,調解院籌備辦在港成立,標誌著該院進入實質性創建的新階段。接下來,籌備辦將負責就《建立國際調解院公約》等事項組織開展政府間談判,談判完成後可望轉型為國際調解院總部和秘書處。
國際調解院將成為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新平台。隨著世界進入新的動盪變革期,國際爭端解決的兩大“頑疾”日益突出。一是西方主導的現有爭端解決平台未能舒緩“單邊主義、冷戰思維、霸凌行徑盛行,和平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等問題。二是西式訴訟、仲裁手段強調“你輸我贏”,成本高昂、對抗性強、難以修復爭議雙方的關係。與之相比,根植於中國傳統文化的調解更加尊重當事方意願,超越“你輸我贏”、推動“化敵為友”,符合國際社會對和平安全、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期待。2018年,《聯合國關於調解所產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在新加坡通過,已得到包括中國在內的55個國家簽署。國際調解院維護多邊主義,為解決國際爭端提供友好、靈活、經濟、便捷的方案,是對現有國際爭端解決機制、規則的有益補充和完善,有助於實現合作共贏、共同發展,促進國際秩序穩定。
國際調解院將開啟大國外交的新篇章。中國被譽為“調解之鄉”、推崇“以和為貴”,堅持通過對話協商建設持久和平的世界。近年來,中國成功調解蘇丹和埃塞俄比亞有關在國際河流修築水壩的爭議、促成沙特和伊朗和解、堅持就烏克蘭危機勸和促談,大國威望空前加強。歐洲對外關係委員會指出,“當美國談論戰爭而中國談論和平時,中國作為調解者的聲望必然持續增長”。國際調解院的成立,將推動國際調解制度化、長效化,並已得到一批與中國理念相近的國家支持。香港在參與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事業中也將發揮更大作用。
香港發展注入新動能
習近平主席指出,“背靠祖國、聯通世界,這是香港得天獨厚的顯著優勢,香港居民很珍視,中央同樣很珍視。”國際調解院設址香港,有利於香港充分發揮法治強項、做大做強法律服務行業,培育新的發展動能、注入新的發展活力。
香港的法治優勢顯著。一百多年來,香港在成長為國際貿易中心和國際金融中心的過程中,形成了與國際接軌、能夠專業而高效地解決商業爭議的法律體系,培育了國際化的法治機構和高素質人才隊伍,積累了豐富的爭端解決經驗。迄今,香港擁有939家本地律師事務所,83家外地律所駐港辦事處,全球百強律所超過一半在港設點。香港擁有1.1萬名執業律師、1,600多名執業大律師、1,500名來自30多個司法管轄區的注冊外國律師、2,000名調解人才,其中不少精通“兩文三語”。港人素有“求財不求氣”的務實精神。這些獨特稟賦,使香港成為全球最受歡迎的爭端解決地之一。2020年,香港法律服務輸出總值達36億港元,按年上升9.5%。據世界銀行“世界管治指標”最新數據,2003-2021年“香港法治指數”已連續19年維持超過90分的高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中央的戰略部署為香港法治帶來新機遇。一是推進涉外法治建設的戰略部署。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系統提出“習近平法治思想”,其中包括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隨後印發的《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白皮書,提出加強涉外法治工作、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推動“一帶一路”爭議解決合作、強化涉外法律服務。二是關於香港發展國際法律中心的戰略部署。2019年2月發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2021年3月發布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香港“八大中心”的新定位,其中之一便是打造“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推動通過非訴訟爭議解決方式(包括仲裁、調解、協商等)處理糾紛,在粵港澳大灣區構建多元化爭議解決機制。2022年10月21日,中共二十大勝利閉幕前夕,《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簽署,充分體現出中央對香港長遠發展的高度關注、殷切期待,尤其對發揮香港法治優勢寄予厚望。因此,這是一份有著特殊深意的厚禮。
香港法律服務業加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2019年10月,《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實施。目前,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已累計在內地獲准保全金額169億港元,2021年共處理包括仲裁與調解在內的514宗個案,涉及爭議總額546億港元。2020年6月起,香港與內地律所設立合夥聯營時,不再設有港方最低出資比例限制。同年10月起,香港律師可在大灣區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民商事法律服務。據此,廣東已批准設立15間合夥聯營律所,共派駐108名港澳律師,批准204名港澳居民成為內地執業律師。廣東自貿區的前海、南沙、橫琴片區,共吸納粵港澳資深律師、專家學者等206人擔任涉外調解員。在國際組織方面,2021年11月,亞非地區唯一的政府間法律諮詢組織“亞洲-非洲法律協商組織”在港成立區域仲裁中心。目前,香港也已與國際統一私法協會洽商合作安排。以上事實充分證明,當香港的優勢契合囯家發展需要時,就能夠把強項變成增量,開拓新的行業藍海。放在國家發展大局中的香港所長,需求遠未飽和,前途不可限量。
香港有望成為“一站式國際糾紛解決服務中心”。目前,特區政府已撥出專門場地設立“香港國際法律樞紐”,已有25家法律服務機構入駐。隨著國際調解院設立,香港有望“一站式”囊括訴訟、仲裁、調解等服務,使香港的法律服務更加多元化並進一步彰顯中西合璧的特色,鞏固香港作為“唯一一個全球優勢與中國優勢交匯的國際城市”地位。這將為香港法律及相關專業服務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為香港培育新的發展動能並注入新的發展活力,推動香港國際競爭力全面提升。
搶抓機遇須有新作為
目前,香港正處於十多年來最為穩定的時期、由治及興的發展戰略機遇期。建議包括香港法律界在內的社會各界人士,抓住機遇共同參與國際調解院的建設。
一是協助做好國際調解院締約談判。特區政府預期《建立國際調解院公約》締約談判大約需時1年。國際社會對此高度期待、大力支持。印尼、巴基斯坦、白俄羅斯、蘇丹等9個《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簽署國的代表出席儀式。由於條約的具體內容仍待磋商,法律服務需求龐大,香港相關專業人士可積極協助做好締約談判工作。
二是更好地對接“一帶一路”倡議和大灣區整體規劃。目前,大灣區正加速發展“國際爭端解決中心”。香港需要做好與大灣區整體規劃的對接,與灣區其他城市深化高水平合作,形成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良好局面。“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多為發展中國家,對於共同發展有迫切的願望。香港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成員的貿易往來佔香港貿易總額的71%,與其中13個國家(地區)簽訂了高水平自貿協議。有議員指出港人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了解不夠,未來有必要予以加強。
三是豐富發展具有香港特色的普通法制度。香港法律界需要樹立“一國兩制”制度自信,破除把其他普通法地區先例視作“金科玉律”的迷信,根據實踐的需要和中國的特色發展好香港法治制度,特別是加強對調解的研究和運用。同時,本著“聚天下法治人才而用之”的原則,放眼海內外,加強法治人才培養和選拔。
四是講好國際調解的香港故事。配合國際調解院建設,香港各界可加強對調解制度和文化的研究,並發揮“超級聯繫人”的優勢,對外宣介調解的東方智慧、優良傳統,共同塑造調解的“軟實力”。
(作者係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學博士,本文發布於《紫荊》雜誌2023年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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