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數十年間,教育水平的改善和女權觀念的引入,讓香港女性的社會經濟地位得到提升,各界出現了不少舉足輕重的女性領導者。然而以“男主外、女主內”為首的傳統性別角色期望依然根深柢固;男女天生的差異性,例如女性才能生育等先天因素,對女性的家庭角色、發展機會和社會地位均造成不少影響。
社會上一些固有的性別定型觀念引致的性別失衡,不但使女性面對著不公平競爭和一定程度上的壓迫,更為整體社會發展帶來不利影響,令婦女勞動力無法得到有效運用。
根據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政府有責任採取措施,消除各方面對婦女的歧視,保障婦女權益,推動男女平等。5月初, 日內瓦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會議,中國代表團團長、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黃曉薇率領由中央政府及港澳代表團出席會議,審議中國履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情況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次報告,一起講好香港婦女故事及真實發展情況。因此,筆者希望拋磚引玉,就4方面提出建議,協助特區政府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投放社會資源,尊重男女差異,為女性提供平等的機會。
推動婦女參與 建設美麗香港
提高本港女性的參政和議政比例,不僅能提高婦女的政治地位,而且對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特別是民主制度的完善有著不容忽視的重要作用。
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於改善婦女的政治參與情況,成績可喜。現時公務員級別最高的18位常任秘書長當中,超過六成為女性;特區政府委任的諮詢及法定組織非官方成員的女性比例也從20年前的26%提高至36%。同時,香港女性參與社會發展的貢獻備受本屆特區政府肯定,新的管治班子中有六位女性主要官員,佔團隊近四分之一,比例創新高;本會的女性議員比例提高至18%,對於女性和家庭發展的推動可起正面作用;最新一份《預算案》預留了一億元成立“婦女自强基金”,更彰顯了本屆特區政府對婦女工作的重視。
不過,要全面促進婦女發展、實現男女平等仍然任重道遠,女性在維權的道路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雖然現時有婦女事務委員會和平等機會委員會兩大主要機構負責處理婦女和性別歧視等事務,但前者無實權,後者只能夠基於現有的4條反歧視條例採取法律行動。期望婦女政策自去年7月1日起由女性局長(麥美娟局長)帶領的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負責統籌後,可督促特區政府檢視婦女事務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是否與時俱進,進一步激發女性參政議政的積極性,讓更多女性在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落實後能盡展所長、發揮領導作用,為女性的全面發展帶來新機遇。
推行公眾教育 提升性別意識
特區政府應從增強法例認知和改革教育課程兩大方面,打破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刻板印象。
雖然香港現時有《性別歧視條例》和《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但大眾對此的認知度明顯不足。據平機會在2018年的調查中發現,只有3成僱員和不足2成僱主知悉《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無家庭崗位及需要照顧子女的女性分別只有38.9%和16.7%僱主願意聘用。因此,特區政府必須加強相關條例和意識教育,從文化意識上消除一切對女性的定型、工作表現和崗位歧視,保障婦女權益。
在教育方面,教育局早年將1997年制定的《學校性教育指引》下架,至今仍未有新指引,性別教育未能與香港的社會發展與時並進。教育局實是有必要改革課程架構,在中小學的課程中加入性別主流化元素,促進性別角色的平等觀念,加強性別認知和對兩性的尊重;更可在教材中引用更多成功的女性領袖作為案例,為年輕的女性樹立良好的榜樣,在她們的成長過程中起到激勵作用。
正視女性潛能 打破職場瓶頸
平機會在2022年出版的《香港的性別平等概況》中指出:“儘管過去數十年香港的教育和升學機會已大大提升,但女性參與經濟活動的比率仍然落後於男性,兩性收入差距持續;女性無論參與政治及公共事務抑或擔任高級管理階層及專業職位的比例亦較男性為低。”可見,雖然截至2023年1月至3月期間,女性在整體勞動人口比例已超過50%,在職場上仍然存在著“玻璃天花板”的問題,窒礙她們在不同的專業領域盡展所長。
事實上,港大經管學院房育輝教授在去年的一篇文章中就指出,多樣性溢價(Diversity Premium)現象在職場中確實存在;而且已有廣泛研究證明,企業高管團隊及董事會的女性越多,公司績效越好,由此反映了企業缺乏性別多樣性的團隊可能錯失更多商機。然而,香港企業在性別多樣化方面明顯落後於區內其他市場。香港會計師公會在去年的一項調查發現,恆指成份股中,董事會的女性比例為14。8%,遠低於更開放國家常見的30%標準。
其實,越來越多國際和機構投資者在決定IPO保薦與投資時,會把董事會的多元化水平納入考慮。高盛在2020年就宣布,不受理女性董事或多樣化董事不足的美國和歐洲公司提出的IPO,並會隨著時間推移擴大政策範圍。可見,如果作為全球領先集資地的香港繼續墨守成規,對其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和城市競爭力將會造成不利影響。
因此,特區政府應督促港交所持續檢視和強化IPO申請人和上市公司的多樣性披露和良好作業,並參考內地和海外在這方面的發展,為本港制訂適切的指引,降低男女主管失衡的狀態。這不但可以為更多女性提供施展抱負的機會,也有助提升女性主管比例,長遠看來,可以讓企業的整體管理風格變得更多元化,為企業發展帶來更多的可能性,進而為香港的經濟作出更大的貢獻。
打造友善職場 緩解家庭壓力
對於不少已婚女性而言,“事業”與“家庭”雙重負擔的問題常常迫使她們在“留在職場”和“回歸家庭”之間作取捨。
根據2021年的研究顯示,本港25-54歲的婦女勞動人口參與率只有72.7%,遠較澳洲的80.4%和新加坡的84.7%為低。可見,有頗大比例的女性選擇了“家庭”,而放棄發展自己的事業。
為了幫助職業女性平衡工作和生活的責任,釋放婦女勞動力,充實本港的人才庫,特區政府必須制訂“家庭友善政策”及與之相配合的外藉家傭政策,讓女性能獲得“家庭事業兼得”的支援。
首先,特區政府應加強婦女服務措施,例如增加托兒和長者照顧等社區支援服務,擴大“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的涵蓋範圍,減輕婦女的家庭負擔。
其次,特區政府要帶頭營造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並制定相關措施,例如研究引入彈性工時、設立生理假和照顧假期等安排,為婦女提供適切的支援。
在改善生育率方面,除了筆者早前倡議的遞進式子女免稅額外,設立母乳喂哺間、延長育兒假期、鼓勵男性參與育兒和家庭責任等措施,均能有助提升婦女的生育意願,推動社會“優生優育優養”。
我國最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已在今年1月1日生效,為婦女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期待本港跟隨著國家的發展步伐,儘快制定“婦女自強基金”的細節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推動女性全面發展,為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貢獻巾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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