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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慧敏:強烈譴責並堅決反對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針對香港法官的惡意詆毀和卑劣恫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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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5月發表的所謂報告,列舉29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名字並呼籲美國政府施加制裁。針對香港法官作出惡意詆毀和卑劣恫嚇的行爲令人髮指!誠如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的聲明所言,未曾聽聞哪個國家可公然制裁及懲罰法官,公然踐踏法律公義。
香港特區的司法制度一直深得國際社會推崇。在香港特區,法官是根據其司法和專業才能,經一個由司法機構代表、法律界及社會賢達組成的獨立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根據基本法第八十八條作出任命。在香港國安法下,行政長官只訂立負責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指定法官名單,而至於案件的排期、處理,以及委派哪一位或哪些法官負責處理案件,一直以來均屬於司法機構獨立行使的司法職能。指定專責法官處理特定法律範疇的情況亦是常見安排。法官在處理案件時,不論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一直是獨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職務,不受任何干預。香港國安法關於指定法官的安排絕無損害法官的公正性或香港特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行使獨立審判權。
司法機構致力維護法治,香港特區法院的獨立審判權受基本法保障。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緊守司法誓言,奉公守法,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嚴格根據法律原則,維持司法公義。特區政府發表聲明表示,對他們不受恫嚇影響,繼續獨立並無畏無懼地履行司法職責充滿信心,並將全力支持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竭盡所能確保他們無需為此等恫嚇擔憂或恐懼而繼續履行職務。維護法治的人們均知道,保護司法獨立免受外部壓力和干擾十分重要。當法官受到政治或經濟壓力時,就會破壞法治並削弱公眾對司法系統的信任。
該份所謂報告點名威脅制裁香港特區法官,卑劣無恥地蓄意對香港特區法官惡意施加壓力,企圖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損害香港特區執行司法公義的制度,至為可鄙。該等美國政客口說維護法治,但實際上以政治凌駕法律,嚴重破壞法治,表裏不一的『雙標』虛偽面目表露無遺,更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原則。
(作者係香港立法會議員、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總法律顧問、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港區特邀代表、深圳市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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