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今日(6月6日)向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提出薪酬調整方案,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級的公務員,加薪幅度為2.87%,中層及低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加薪幅度為4.65%,生效日期追溯至2023年4月1日。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說,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既定機制考慮薪酬調整方案。按照一貫做法,由於2023至24年度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低於中層薪金級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薪酬調整會被“調高”至與中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相同的水平;而首長級公務員的薪酬調整方案則跟隨高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安排。
發言人補充,待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職方的回應,並就2023至24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作出決定後,特區政府會盡快提交建議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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