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黃仁龍資深大律師擔任主席的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9日晚舉行緊急會議,因應6月2日發生的不幸事件,討論如何以更綜合、安全和全面的方式應對與精神健康相關的事宜,並向特區政府提出意見。
黃仁龍強調,出現暴力傾向並因病發而傷人的精神病患者只屬極少數。精神疾患的徵狀可透過治療及介入得到有效管理,很多復元人士亦因而可以過着健康和充實的生活。過度簡單地將不幸事件歸因於精神疾患,只會讓社會與事實真相越走越遠,無助解決問題,亦會加深對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的污名化,導致有需要的人士不敢求助。
精神健康諮詢委員認為應該檢視整體精神健康服務,並指出提升社會整體精神健康,不單牽涉醫療,亦包括社會福利、教育等多方面的支援,也與社會整體氛圍息息相關。委員會呼籲公眾無需對有精神健康需要的人士抱有不必要恐懼,也不要任由與精神健康相關的錯誤資訊廣泛傳播,否則將難以改變大眾對精神疾患的各種誤解及標籤。
李夏茵表示,特區政府十分重視市民的精神健康。在聽取委員會的寶貴意見後,特區政府提出合共十項加強措施,務求更全面支援涉及嚴重精神疾患的精神復元人士和其他有精神健康需要的人士。具體如下:
支援涉及嚴重精神疾患的精神復元人士的加強措施:
(一)醫管局會增加人手,務求在今年第四季前把個案管理計劃個案經理與嚴重精神疾患患者的比例進一步優化至不超過1:40;
(二)醫管局會探討為有需要的精神科患者處方較新和副作用較少的口服或注射藥物,協助患者更好配合服藥要求;
(三)醫管局會就精神科專科門診新症預約的輪候時間中位數訂立明確目標,分別是第一優先(即緊急)個案的輪候時間中位數不超過一星期,而第二優先(即半緊急)個案則不超過四星期;
(四)優化醫管局及社會福利署(社署)在個案跟進方面的溝通,包括探討更頻密地就共同跟進的個案進行資訊交換,以便更全面評估有關人士的醫療、情緒及家庭情況等,從而提供全面和持續的支援;
(五)醫管局即將完成就《精神健康條例》下「有條件釋放」機制的檢討,將於下月向委員會匯報檢討結果。特區政府亦會邀請委員會探討「社區治療令」的可行性及有效性,向特區政府提交建議。
支援其他有精神健康需要的人士的加強措施:
(一)個別地區康健中心會研究推出先導計劃,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精神健康評估,與社區機構合作跟進,並及早轉介高風險的個案;
(二)社署會優化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的服務,以加強對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的支援,包括強化及早識別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和及早介入;
(三)社署會探討加強社區精神健康服務單位社工的培訓,以提升他們處理複雜個案的能力;
(四)醫務衞生局(醫衞局)會加快在今年內落實設立精神健康支援熱線,整合不同的精神健康服務,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即時支援及轉介服務;
(五)加強支援特定群組(包括低收入及少數族裔家庭)的精神健康需要,以及早支援,同時盡早識別和協助有需要的個案。
李夏茵補充,改善精神健康是全民全方位、跨局跨界別的艱鉅任務,特區政府會繼續透過醫衞局、勞工及福利局、教育局、衞生署、社署、醫管局、非特區政府組織及社區內其他持份者之間的協調和合作,為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提供跨專業的服務,以及為市民提供完整綜合和具連貫性的精神健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