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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將於7月10日刊憲並生效
現屆區議會自2020年起,有大量區議員作出違反區議會職能的行為,破壞會議進行,粗暴地做出不符區議會作為地區諮詢組織職能的事情,更有涉嫌違法行為,危害國家安全。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這些亂象是對我們的一響警鐘。必須在制度上堵塞漏洞,把反中亂港分子完全排除於區議會之外。為此,特區政府早前公布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旨在重塑區議會,讓區議會可回復到基本法第97條下的定位,同時從根本完善地區治理架構,增強地區治理效能。特區政府之後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以落實重塑區議會的相關立法工作。
李家超表示,他重視撥亂反正的重要性,因此昨晚(七月七日)結束貴州訪問行程返港後,隨即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條例將於七月十日刊憲,並根據條例第1(2)(a)條,在刊憲當日起實施,以組成第七屆區議會。
李家超指出,條例是特區完善地區治理工作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對香港由治及興有標誌性的意義,是今年特區最重要的法例之一。感謝立法會通過有關法例,以及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對修例工作的支持。我亦肯定政府團隊和同事們所作出的工作和努力。
特區政府會全力推展有關完善地區治理的各項工作,包括召開分別由政務司司長和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和地區治理專組會議,同時為區議會的運作和區議員的履職監察機制訂明指引,依法籌備選舉,讓新一屆區議會順利於明年1月1日上任。特區政府相信新一屆的區議會將與政府共同努力,協助解決地區民生問題,為市民謀幸福,團結社會,共建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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