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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曼琪:發揮香港國際法律服務中心的優勢和特點
文|陳曼琪
今天,筆者於《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就“法治人才”方面發言,提出關於發揮香港國際法律服務中心的優勢和特點,聯通國家和世界,貢獻國家推進法治建設的建議,建議如下:
一、著力培養新時代高質量法律人才
建議由香港與內地大學共同開設新型法律雙學位,讓法律結合新興學科。雙學位的範圍可以是法律與人工智能、信息網絡、生物科技、數字經濟等的結合,以符合新時代法治需要,讓香港成為“中外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基地”。
二、推動國家仲裁國際化,引進內地仲裁機構到香港設置分支機構
有利於完善內地涉外仲裁制度設計,同時強化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優勢,協助國家,打造中國仲裁品牌,發揮香港在法治方面聯通國家和世界的獨特優勢和地位。
三、釋放香港中小型律師行的發展力量
香港有約九成的律師行是中小型規模,香港政府應針對香港中小型律師行的特色和需要力助其發揮所長。本人建議應當由特區政府與內地大灣區政府牽頭,加強香港與內地中小型律師行交流協作,並推動雙方聯營合作,貢獻國家推進法治建設。
(作者係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執委、香港立法會議員、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https://res.youuu.com/zjres/2023/7/13/cf4v6EA83Wu4CelrTbPBmF20UZYUz0LoGn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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