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陶桂英
最近,英國新的《國家安全法案》生效,這是英國國家安全立法的一次綜合修訂,增設了新的罪名,並加大了對涉案人員訴訟權利的限制,為英國執法單位和情報機構提供了新的工具。然而諷刺的是,英國在加強自己國家國安法法律效力的同時,卻多次對其他國家和地區胡亂指控,多次詆毀和抹黑香港國家安全法和香港警方國安處的執法行動,顯示出英國政客的典型雙標。
英國的《國家安全法案》要點包括一下幾點內容:首先,修訂後將“外國干預”列為刑事罪,旨在保護國家安全免受外部干涉的威脅。其次,該法案設立了“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以監控和管理外國勢力在英國的活動,防止其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此外,該法案加大了對涉案人員訴訟權利的限制。同時,警方的權利也從多個方面得到進一步加強,例如在無需事先取得許可的情況下逮捕和羈押外國勢力。有許多法學專家研究過,英國的國家安全法絕不比香港寬鬆,甚至更加廣泛和嚴謹。常言道“嚴於律己,寬以待人”,英美等西方國家這麽多年一直以雙重標準看待中國,完全是沒有道理可言的。
7月3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發佈通緝令,對8名身處海外的亂港分子進行通緝。卻收到了英國、美國等政客的譴責,美國政府在當日譴責香港的做法屬於“設下危險的先例,威脅全球人民的人權與基本自由”。這些國家的一系列言論揭示了英美等國對中國和香港持續以雙重標準看待的現實,他們對港區國安法的無理指責,以及其濫施長臂管轄和非法單邊制裁打壓異己的做法,是完全不尊重法治的行為,也不尊重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正當合理需要。
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是爲了保護香港的社會秩序,保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繁榮和穩定,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合法權益,是一部符合現實需要以及國際通例的法律。筆者呼籲國際社會應以客觀公正的態度看待香港國安法,以及重視每個國家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努力,雙重標準和偏見只會讓人感到美英等西方勢力詞窮理屈,再次勾起國際社會對美英霸權主義的陰影而已。
(作者係新界社團聯會(新社聯)副會長,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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