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建業
7月1日是香港回歸祖國26周年的大日子,同時也是《香港國安法》正式頒布實施三周年。作為一個全球性的金融與商業中心,香港的安全和穩定至關重要的。而國家安全法的實施為維護香港的繁榮與穩定提供了堅實的保障。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成功實現“由亂轉治”到及“由治及興”,市民生活、社會發展的各個層面都展現新面貌,香港的吸引力也有增無減。
在國安法實施三周年之際,我們不僅要回顧國安法的實施情況,還要繼續敦促香港政府推動二十三條立法,以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
首先,《香港國安法》實施三年以來,香港政府的司法和執法機構切實履行了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針對《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機構或組織依法採取執法行動。在特區政府的不懈努力下,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得到了懲罰,廣大普通市民的人身、財產安全得到了保障。
其次,國安法在香港的貫徹實施,不僅要依靠特區政府,也離不開全社會的參與和支持。各界人士應當加強對國家安全的認識,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識。媒體也應以負責任的態度報導國家安全相關事件,宣傳國家安全法的重要性和意義。同時,學校、社區以及民間組織也應積極開展相關的宣傳教育活動。三年來,在這些方面我們也看到了可喜的進步,香港社會各界已經達成共識,多個社會組織和團體都組織學習和了解國安法,媒體和學校也對國安法教育和宣稱做了大量工作,引導青年學生熱愛祖國,維護國家和香港的繁榮穩定。
最後,我們看到在《香港國安法》的護航下,香港重新走向正軌,經濟也慢慢走出低谷,所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香港國安法》已成為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
未來,特區政府也要繼續帶領社會進一步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在“由治及興”的新征程上穩步前進,增強發展動能,增進民生福祉。我們認為在維護國家安全上還有兩大重點工作要繼續推進:一是特區政府要去檢視及確定本地法律中,是否存在與《香港國安法》不一致之處,及時完善,以免將來的案件審理出現不必要的分歧及沖突。 另外,香港也要儘快全力啟動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儘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責任。2023年是二十大的開局之年,目前香港正準備全方位投入國家的發展藍圖,尋找機會來推動香港經濟更上層樓。當此關鍵之時,完善第23條立法應是讓香港在國家安全上無後顧之憂的關鍵措施。讓國際不法份子打消對香港的企圖,也讓香港在國際社會中更加安全、自由地活動,才可以為國家發揮“超級聯繫人”的更大作用。
(作者係新界社團聯會(新社聯)副會長,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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