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楊華勇
區議會改革方案彌補了原有制度的缺陷和漏洞,將國家安全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區議會作為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過去一段時間曾被政治化,出現政治表態淩駕民生福祉的亂象,特別是“修例風波”期間,攬炒派區議員肆意妄為,擾亂區議會的正常秩序,令原本充當政府與市民橋樑的角色,淪為反中亂港勢力破壞政府依法施政的政治舞台,嚴重背離了《基本法》的立法原意。
因此今次的建議方案,有助於撥亂反正,維護國家安全及落實愛國者治港。改革方案的重點在於設立資格審查制度,有效確保所有區議員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落實“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杜絕區議會議席被反中亂港分子竊據的亂象重演,為國家安全和香港長治久安提供堅實保障。
改革回歸《基本法》規定的職能定位,落實行政主導,可有效提升基層治理效能。《基本法》第97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區議會在“修例風波”期間,遭到嚴重破壞,後又陷於停頓,如此亂象的糾正必須回歸本位。改革後的區議會可以回歸《基本法》第97條規定的職能定位,貫徹落實行政主導,確保區議會回歸基本角色,服務地區市民,從而提升地區治理能力,是香港“由治及興”的其中重要一環。
改革方案產生辦法,符合《基本法》要求,是香港民主的優化提升和與時俱進。新一屆區議會組成辦法將會作出變動,區議員由“委任+間選+直選”混合組成。區議會恢復委任制,不但為政府地區事務及施政提供大量有質素、有見地的建議,也將為香港政壇輸送大量人才。
區議會包括間選,按照參選人的背景、能力、知識、投入工作的態度等,符合這些條件的人,可通過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選出。有人認為間選不如直選,其實,代議制民主的鼻祖英國,“民主燈塔”的美國,都不是直選而是間選。
而直選名額鼓勵不同光譜人士參選,體現五光十色。反對派叫嚷沒有參政空間,是對參政空間的漠視和毫不珍惜。政黨的價值在於議政、論政、參政。2021年12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民主黨公開攤牌,拒絕參選立法會,已經浪費了一次參政空間,若再拒絕參選區議會,是宣佈退出政治舞台,走向消亡。
因此,不要過於集中直選比例多少,反而要留意新方案下,令區議會更多元化、多管道及更多專業人士參與,這樣才更有利社區發展及居民生活。
區議會改革方案是香港民主的優化,有助於吸納社會不同界別的精英人才,擴闊多元管道的參與,區議會將更均衡化,有利於各方面人士廣泛參與,真正匯聚民智民力,有效提升香港的地區治理效能。
(作者係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常委、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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