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厚立
為便利粵港澳大灣區人才從事科研學術交流活動,促進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內地出入境管理局決定,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註政策。此政策再次體現中央用切實到位有力的行動,為內地優勢人才來港科研、交流創造便利條件。
香港人才流失問題嚴重,行政長官李家超針對香港嚴峻的人才流失問題,提出一系列招攬“高端人才”的措施,包括開通“人才服務視窗線上平台”,又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又稱“高才通”計劃)。目標是每年招募至少3.5 萬名高薪人士或是具有世界百強學歷的人才。項目反應積極,以“高才通”為例,截至本年初接獲7,417宗申請,5,799宗已獲批,可見香港對內地人才有相當的吸引力。
但港府“搶人才”相關措施,未足以彌補過去兩年香港流失的約14萬人口。港府“搶人才”相關措施,加上中央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註政策,才可以緩解香港人才荒。
由於香港缺乏新興產業,故必須有傾斜性的產業政策,才會讓人才見到發展機遇,這也包含人才政策。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註政策,包括6類內地人才可以申請辦理往來港澳人才簽註,他們包括以下幾大類別:傑出人才,即對灣區建設發展作出重大突出貢獻或者灣區急需的頂尖人才;科研人才,即灣區科研機構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文教人才,即灣區高等院校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衞健人才,即灣區副高級職稱以上衞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及衞生研究人才;法律人才,即參與在香港、澳門法律仲裁程式的內地仲裁員,處理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投資爭端的內地調解員等;其他人才,即由灣區人才、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
這6類內地人才,正是香港最需要的新興產業人才。6類內地人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單獨或者同時申請辦理赴香港人才簽註和赴澳門人才簽註。經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依法審批,6類傑出人才可以獲發有效期5年的人才簽註,科研、文教、衞健人才可以獲發有效期3年的人才簽註,法律、其他類人才可以獲發有效期1年的人才簽註。人才簽註持有人可以在簽註有效期內多次往來港澳地區,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過30天。
人才是創科發展的關鍵。國家一直重視科技發展,“十四五”規劃明確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深化內地與香港的科創合作關係,以便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而中央的惠港科技政策,例如把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列為大灣區四個重大合作平台之一,最近又出台了《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都是旨在促進兩地創科資源要素的跨境流通,包括人員、物資 、資金和資訊,發揮好香港“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
筆者歡迎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註政策的各項措施,以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植根香港,吸引生力軍積極投身香港創科事業,推動產學研創新融合,積極參與“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服務國家所需,成就香港建設為“十四五”規劃下的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及智慧城市,把握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建設機遇,為香港成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並構建全球科技創新高地,為國家成為世界科技強國、實現中國式現代化作出貢獻。
(作者係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常務副理事長,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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