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國共產黨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願望。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發布《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全文共六大項21條,內容涉及經濟、社會、文化、生活等方方面面。這是進一步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重大舉措,將進一步發揮福建在對台工作全局中的獨特作用,幫助廣大台胞台企更好參與大陸高質量發展、融入新發展格局,鑄牢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夯實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
文| 北京 王治國
《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是中共中央、國務院第一份專門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印發的文件,體現了新時代新征程貫徹落實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解決台灣問題總體方略的時代要求,明確了福建作為“第一家園”的特殊定位以及未來任務使命,回應了兩岸民眾“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的強烈意願,指明了兩岸融合發展的方向路徑,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新時代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重要戰略舉措
大陸高度重視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意見》的出台是大陸推進“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的又一重大舉措。
第一,《意見》的出台是加快推進對台工作、回應兩岸民眾心聲的時代要求。今年是全面貫徹落實二十大精神的開局年,也是推進中央解決台灣問題總體方略的部署落實年。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是大陸充分總結數十年來對台工作經驗啟示,全面把握當前兩岸關係時代變化,就下階段推進兩岸關係發展做出的具體安排。
“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長期以來都是兩岸主流民意。尤其民進黨當局2016年上台以來,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嚴重破壞兩岸互信基礎,造成台海局勢持續緊張,島內民眾“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的願望變得更加強烈。《意見》的出台就是在回應台灣民眾心聲。
第二,《意見》的形成經歷醞釀、提出、落實的過程。早在2014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福建台資企業時,首次公開提出“兩岸融合發展”概念。2019年3月和2021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兩次對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福建在推動兩岸融合發展上作出示範。
與此同時,大陸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實踐不斷豐富。自2018年相繼發布“31條措施”“26條措施”“11條措施”“農林22條措施”等一系列惠及台灣同胞的政策措施,涉及範圍不斷擴大,實踐內容日益豐富,大陸惠台利民政策措施日益系統化。2022年8月,《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明確提出“勇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率先在福建建設海峽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政策主張。6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在第十五屆海峽論壇大會上,宣布中共中央、國務院制定了《意見》。9月12日,《意見》正式發布。可以看出,《意見》的出台是中央經過充分總結經驗,深思熟慮後的重要戰略部署。
第三,福建在推進兩岸融合發展中的特殊作用進一步突顯。中央之所以選擇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體現了福建“對台獨特優勢和先行示範作用”。具體而言:一是閩台地理空間臨近,台灣海峽最窄120多公里,兩地交通較為方便。二是閩台文化血緣親近,台灣民眾絕大部分祖籍福建,同屬中華文化下閩南文化,同講閩南話,兩地民眾更易親近。三是閩台兩地經濟聯繫緊密,福建是兩岸開放經濟文化交流後,台灣民眾最早赴大陸的地點之一,經過數十年的累積,配套措施更加完善。四是福建先後出台“66條實施意見”“42條惠及台胞措施”等惠台利民舉措,積累了豐富經驗,已經形成較為成熟的對台融合發展“福建模式”。
閩台兩地融合發展的四大方向
兩岸關係融合發展是通向和平統一的重要途徑,《意見》就當前形勢下如何推進閩台兩地融合發展提出四大方向。
第一,推動閩台基礎設施應通盡通,暢通兩地往來通道。《意見》提出兩大重點方面:一是加強物流樞紐等重大物流基礎設施布局建設,完善區域物流集散體系;二是優化加密閩台及金門、馬祖的客貨運航線。未來不僅要構建立體式綜合性對台通道樞紐,而且要暢通閩台與大陸其他地區連接通道,讓兩地民眾走訪更便利,讓更多從未來過大陸的台灣同胞便於赴陸走訪交流。
第二,加快推進閩台兩地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營造更加親民的生活環境。《意見》提出,對台生赴閩求學研習“一視同仁”;鼓勵台胞赴閩就業,擴大招聘台灣籍員工、教師,擴大直接採認台灣職業資格範圍等;支持台胞在福建的生態環保、鄉村振興、社會公益、基層治理、社區建設等方面擴大社會參與;取消台胞在閩生活限制,鼓勵台胞在閩購房置業,逐步將在閩台胞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第三,促進閩台經貿合作深度融合。《意見》重點強調六大方面,包括:一是制定促進閩台融合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的意見。二是支持建設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台,共同制定行業共同標準。三是支持建設多層次兩岸金融市場,創新兩岸社會資本合作方式。四是支持建設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提升兩岸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支持建設先進的製造業集群和產業基地,強化兩岸資源優勢。五是促進台灣農漁業和中小企業在閩發展,共同創建國家鄉村振興示範縣、海峽兩岸鄉村振興合作基地、國家現代農漁業優質平台、海峽兩岸中小企業合作區等。六是鼓勵閩台企業和科研機構共建共性技術研發平台、人才集聚平台、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平台等。
第四,擴大閩台社會文化交流。支持閩台兩地各類民間組織、大學院校、研究機構及智庫、宗教界等領域開展交流合作。支持閩台各領域各行業青年團體交流交往,建立常態化交流渠道,不斷擴大閩台青年共同“朋友圈”“事業圈”。鼓勵兩岸同胞共同弘揚中華文化,打造更多文化產業合作平台、兩岸流行文化中心,開展媽祖文化、閩南紅磚建築等文化保護及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
閩台融合發展的注意事項
《意見》指出了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方法論,包括問題導向、先行先試、持續創新、先易後難、循序漸進、久久為功等。同時,《意見》又提出需注意的幾點事項:
第一,突出強調全局均衡發展。一方面,《意見》強調福州、廈門、平潭三個對台交流先行區要繼續發揮“先行先試”“以點帶面”的示範效應,發展具有自身特色的融合發展模式。尤其強調支持廈門與金門、福州與馬祖打造“同城生活圈”,金門居民在廈門、馬祖居民在福州同等享受當地居民待遇。另一方面,《意見》也強調促進福建全局融合發展,推進福建其他地區開展融合實踐,包括:支持泉州、漳州發揮台胞主要祖籍地優勢;支持龍岩、三明發揮客家祖籍地優勢;支持三明建設海峽兩岸鄉村融合發展試驗區;支持莆田以媽祖故里、生物技術、醫療健康產業等為載體,深化對台交流合作;支持南平深化生態、文化、旅遊產業對台合作;鼓勵寧德拓展新能源、海洋養殖產業對台合作等。
第二,突出強調閩台融合發展是系統工程。《意見》不僅提出在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融合發展示範區的過程中,要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工作各方面全過程;而且進一步提出要完善工作落實機制,明確由中央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協調,其他有關部門提供政策支持,福建省承擔主體責任。《意見》還提出建立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專家委員會,開展深化閩台融合發展等政策研究。
第三,突出強調夯實法治保障。一方面,《意見》強調立法授權的合規,提出“凡涉及調整適用現行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按法定程序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或國務院授權後實施”。另一方面,《意見》強調要完善涉台司法服務,打造匯聚涉台法律研究諮詢、台灣地區法律查明為一體的開放性資源共享平台;加強兩岸仲裁機構交流合作;打造大陸涉台司法服務優選地;優化涉台執法、檢察、審判、執行監管等機制,為台胞台企參與兩岸融合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當前,在中央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各方面積極因素正不斷向福建匯聚,為打造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創造了有利條件。希望兩岸同胞共同努力,讓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早日建成,涉及兩岸融合發展的政策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兩岸一家親、閩台親上親”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閩台人員往來更加便捷,貿易投資更加順暢,交流合作向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拓展。
(作者係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法安室主任、研究員,本文發布於《紫荊》雜誌2023年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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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國共產黨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願望。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發布《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全文共六大項21條,內容涉及經濟、社會、文化、生活等方方面面。這是進一步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重大舉措,將進一步發揮福建在對台工作全局中的獨特作用,幫助廣大台胞台企更好參與大陸高質量發展、融入新發展格局,鑄牢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夯實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
文| 北京 王治國
《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是中共中央、國務院第一份專門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印發的文件,體現了新時代新征程貫徹落實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解決台灣問題總體方略的時代要求,明確了福建作為“第一家園”的特殊定位以及未來任務使命,回應了兩岸民眾“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的強烈意願,指明了兩岸融合發展的方向路徑,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新時代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重要戰略舉措
大陸高度重視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意見》的出台是大陸推進“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的又一重大舉措。
第一,《意見》的出台是加快推進對台工作、回應兩岸民眾心聲的時代要求。今年是全面貫徹落實二十大精神的開局年,也是推進中央解決台灣問題總體方略的部署落實年。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是大陸充分總結數十年來對台工作經驗啟示,全面把握當前兩岸關係時代變化,就下階段推進兩岸關係發展做出的具體安排。
“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長期以來都是兩岸主流民意。尤其民進黨當局2016年上台以來,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嚴重破壞兩岸互信基礎,造成台海局勢持續緊張,島內民眾“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的願望變得更加強烈。《意見》的出台就是在回應台灣民眾心聲。
第二,《意見》的形成經歷醞釀、提出、落實的過程。早在2014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福建台資企業時,首次公開提出“兩岸融合發展”概念。2019年3月和2021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兩次對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福建在推動兩岸融合發展上作出示範。
與此同時,大陸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實踐不斷豐富。自2018年相繼發布“31條措施”“26條措施”“11條措施”“農林22條措施”等一系列惠及台灣同胞的政策措施,涉及範圍不斷擴大,實踐內容日益豐富,大陸惠台利民政策措施日益系統化。2022年8月,《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明確提出“勇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率先在福建建設海峽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政策主張。6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在第十五屆海峽論壇大會上,宣布中共中央、國務院制定了《意見》。9月12日,《意見》正式發布。可以看出,《意見》的出台是中央經過充分總結經驗,深思熟慮後的重要戰略部署。
第三,福建在推進兩岸融合發展中的特殊作用進一步突顯。中央之所以選擇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體現了福建“對台獨特優勢和先行示範作用”。具體而言:一是閩台地理空間臨近,台灣海峽最窄120多公里,兩地交通較為方便。二是閩台文化血緣親近,台灣民眾絕大部分祖籍福建,同屬中華文化下閩南文化,同講閩南話,兩地民眾更易親近。三是閩台兩地經濟聯繫緊密,福建是兩岸開放經濟文化交流後,台灣民眾最早赴大陸的地點之一,經過數十年的累積,配套措施更加完善。四是福建先後出台“66條實施意見”“42條惠及台胞措施”等惠台利民舉措,積累了豐富經驗,已經形成較為成熟的對台融合發展“福建模式”。
閩台兩地融合發展的四大方向
兩岸關係融合發展是通向和平統一的重要途徑,《意見》就當前形勢下如何推進閩台兩地融合發展提出四大方向。
第一,推動閩台基礎設施應通盡通,暢通兩地往來通道。《意見》提出兩大重點方面:一是加強物流樞紐等重大物流基礎設施布局建設,完善區域物流集散體系;二是優化加密閩台及金門、馬祖的客貨運航線。未來不僅要構建立體式綜合性對台通道樞紐,而且要暢通閩台與大陸其他地區連接通道,讓兩地民眾走訪更便利,讓更多從未來過大陸的台灣同胞便於赴陸走訪交流。
第二,加快推進閩台兩地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營造更加親民的生活環境。《意見》提出,對台生赴閩求學研習“一視同仁”;鼓勵台胞赴閩就業,擴大招聘台灣籍員工、教師,擴大直接採認台灣職業資格範圍等;支持台胞在福建的生態環保、鄉村振興、社會公益、基層治理、社區建設等方面擴大社會參與;取消台胞在閩生活限制,鼓勵台胞在閩購房置業,逐步將在閩台胞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第三,促進閩台經貿合作深度融合。《意見》重點強調六大方面,包括:一是制定促進閩台融合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的意見。二是支持建設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台,共同制定行業共同標準。三是支持建設多層次兩岸金融市場,創新兩岸社會資本合作方式。四是支持建設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提升兩岸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支持建設先進的製造業集群和產業基地,強化兩岸資源優勢。五是促進台灣農漁業和中小企業在閩發展,共同創建國家鄉村振興示範縣、海峽兩岸鄉村振興合作基地、國家現代農漁業優質平台、海峽兩岸中小企業合作區等。六是鼓勵閩台企業和科研機構共建共性技術研發平台、人才集聚平台、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平台等。
第四,擴大閩台社會文化交流。支持閩台兩地各類民間組織、大學院校、研究機構及智庫、宗教界等領域開展交流合作。支持閩台各領域各行業青年團體交流交往,建立常態化交流渠道,不斷擴大閩台青年共同“朋友圈”“事業圈”。鼓勵兩岸同胞共同弘揚中華文化,打造更多文化產業合作平台、兩岸流行文化中心,開展媽祖文化、閩南紅磚建築等文化保護及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
閩台融合發展的注意事項
《意見》指出了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方法論,包括問題導向、先行先試、持續創新、先易後難、循序漸進、久久為功等。同時,《意見》又提出需注意的幾點事項:
第一,突出強調全局均衡發展。一方面,《意見》強調福州、廈門、平潭三個對台交流先行區要繼續發揮“先行先試”“以點帶面”的示範效應,發展具有自身特色的融合發展模式。尤其強調支持廈門與金門、福州與馬祖打造“同城生活圈”,金門居民在廈門、馬祖居民在福州同等享受當地居民待遇。另一方面,《意見》也強調促進福建全局融合發展,推進福建其他地區開展融合實踐,包括:支持泉州、漳州發揮台胞主要祖籍地優勢;支持龍岩、三明發揮客家祖籍地優勢;支持三明建設海峽兩岸鄉村融合發展試驗區;支持莆田以媽祖故里、生物技術、醫療健康產業等為載體,深化對台交流合作;支持南平深化生態、文化、旅遊產業對台合作;鼓勵寧德拓展新能源、海洋養殖產業對台合作等。
第二,突出強調閩台融合發展是系統工程。《意見》不僅提出在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融合發展示範區的過程中,要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工作各方面全過程;而且進一步提出要完善工作落實機制,明確由中央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協調,其他有關部門提供政策支持,福建省承擔主體責任。《意見》還提出建立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專家委員會,開展深化閩台融合發展等政策研究。
第三,突出強調夯實法治保障。一方面,《意見》強調立法授權的合規,提出“凡涉及調整適用現行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按法定程序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或國務院授權後實施”。另一方面,《意見》強調要完善涉台司法服務,打造匯聚涉台法律研究諮詢、台灣地區法律查明為一體的開放性資源共享平台;加強兩岸仲裁機構交流合作;打造大陸涉台司法服務優選地;優化涉台執法、檢察、審判、執行監管等機制,為台胞台企參與兩岸融合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當前,在中央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各方面積極因素正不斷向福建匯聚,為打造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創造了有利條件。希望兩岸同胞共同努力,讓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早日建成,涉及兩岸融合發展的政策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兩岸一家親、閩台親上親”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閩台人員往來更加便捷,貿易投資更加順暢,交流合作向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拓展。
(作者係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法安室主任、研究員,本文發布於《紫荊》雜誌2023年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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