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雜志(記者 馮琳)北京報道:11月30日,生態環境部舉行11月例行新聞發布會。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新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即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行。
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准司司長趙柯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准司司長趙柯表示,海洋是生命的搖籃,海洋孕育了生命,連通了世界,促進了發展。海洋對於人類社會的生存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我國是海洋大國,我國大陸海岸線1.8萬多公裏、海島岸線1.4萬多公裏、主張管轄的海域面積約300萬平方公裏,約占陸地面積的三分之一。
趙柯介紹,黨中央高度重視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主要是兩個方面:第一,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海洋環境保護法就涉及到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這是其中一個重要內容。第二,海洋強國建設。建設海洋,發展海洋,要走出去,從淺藍走向深藍。
在海洋環境保護法制定過程中,生態環境部配合立法機構,積極推動海洋環境保護法的修訂,順利完成了修法任務。新海洋環境保護法聚焦了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突出問題,總結了實踐經驗,堅持陸海統籌、區域聯動,加強了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汙染防治,系統強化了海洋監督管理。新海洋環境保護法具有三個方面的重要意義:
第一,保護和改善海洋生態環境,保障生態安全。
第二,讓人民群眾享受到碧海藍天、潔淨沙灘,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
第三,維護國家的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

趙柯指出,海洋環境保護法,還有很多制度創新和一些務實管用的措施。
一是新海洋環境保護法壓實政府責任,明確了職責,規定沿海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對其管理海域的海洋環境質量負責,實行海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制。
二是突出陸海統籌,統一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海洋環境保護要求。過去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因機構的原因是分開管理的,有一些要求並不完全一致,這一次海洋環境保護法修改,我們把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完全統一了。加強入海河流的管理,協同推進入海河流的汙染防治,打通岸上和海裏兩個方面。
三是注重綜合治理,劃定國家環境治理重點海域及其控制區域,制定綜合治理的行動方案。地方層面,也要求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其管轄海域的實施方案,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開展綜合治理,協同推進重點海域治理和美麗海灣建設。
四是嚴格排汙許可,進一步細化了排汙許可制度,規定需要直接向海洋排放工業廢水、醫療汙水的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單位,城鎮汙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及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和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排汙許可證,並嚴格執行。
五是強化了入海排汙口的監管,優化入海排汙口設置,加強排汙口監測,規定了各類入海排汙口排查整治和日常監督管理的要求。
趙柯表示,下一步從法治建設的角度,生態環境部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組織宣傳,已經起草了宣傳貫徹海洋環境保護法的通知,要求地方涉海省份做好海洋環境保護法實施的准備。
第二,組織制定新海洋環境保護法相關的配套文件。比如,可以向海洋傾倒的廢棄物名錄、入海排汙口監督管理辦法、入海排汙口設置實施導則等,需要與海洋環境保護法配套,保障其實施。
第三,推動制修訂與海洋環境保護法相配套的一些行政法規,通過制修訂配套的行政法規,切實將海洋環境保護法的制度落到實處。
https://res.youuu.com/zjres/2023/12/1/Ngdv8pHDtmN0BURUSkTikWB4yaSI3sLuCbw.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