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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修訂)實施細則》)刊憲

日期: 2023-12-15 來源: 紫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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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羅立桓 校對:趙欣 監製:張晶晶
編輯:羅立桓 校對:趙欣 監製:張晶晶
《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修訂)實施細則》)刊憲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會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已行使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所賦予的權力,制定《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修訂)實施細則》)(修訂)。修訂今日(12月15日)刊憲公布,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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