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屠海鳴
昨日下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中南海瀛台會見來京述職的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聽取他對香港當前形勢和特別行政區政府工作情況的匯報。
習主席表示,中央對李家超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習主席強調,中央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長期不變,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團結帶領社會各界,抓住國家發展帶來的歷史機遇,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航運中心、貿易中心地位,推動香港實現更好發展,“一國兩制”的生命力和優越性必將不斷顯現,我們對香港的光明前景充滿信心。
習主席的重要講話重申“長期不變”、“保持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鞏固香港國際貿易、航運、金融中心”的政策取向,這給香港同胞以巨大鼓舞和激勵,進一步堅定了750萬香港同胞開創美好未來的決心和信心。
珍惜呵護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
習主席非常珍惜呵護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重申保持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這是習主席、黨中央站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高度審視香港、關愛香港、激勵香港。
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是波瀾壯闊的偉大事業。在這一偉大進程中,“一國兩制”下的香港不僅不能缺席,而且角色不可替代。香港是中國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地區,是國際公認的“自由港”,連續28年蟬聯全球最自由經濟體,香港還是“超級聯絡人”。香港的這些獨特優勢,是內地任何一座城市不具備的。
保持香港的傳統優勢,並支持香港創造新的優勢。不僅對香港有利,而且對於國家發展大局有利。依託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外資進入內地、內地企業投資境外就有了便捷通道;同時,香港可為人民幣國際化助力,在建設金融強國的道路上,香港貢獻十分重要;依託香港普通法的優勢,內地企業在國際貿易中遇到糾紛時,可以得到香港的仲裁服務,香港的法律仲裁得到世界140個國家的認可,在建設貿易強國的道路上,香港貢獻不可替代;依託香港國際城市的優勢,可以為國家吸引頂尖人才,國家正在推動科技自立自強,突破“卡脖子”技術,香港的作用非常關鍵。
香港所有優勢,歸根結底是“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習主席十分關愛香港、惦記香港。習主席的重要講話,令香港同胞深刻認識到,“一國兩制”不應變、不能變、不會變。只要堅守“一國”之本,“兩制”的空間不會縮小,只會越來越大,“一國兩制”的道路會越走越寬、越走越穩!
重視中央全面管治權的全面落實
此次李家超述職安排有了一個新的變化。國務院總理李強陪同國家主席習近平一同接見李家超,並聽取匯報。這是香港回歸祖國以來,歷屆行政長官向中央最高領導述職的首次安排。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表示,調整後的述職安排,更充分體現了中央對行政長官述職及特別行政區工作的高度重視,有利於健全行政長官對中央政府負責的制度機制,有利於更好落實中央對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符合我國憲法和基本法。
基本法第二章是“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第十二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這確定了香港特區的地位和性質;同時,在第二章里訂明了中央負責管理香港的外交和防務,表明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
在第二章里,還訂明了香港特區享有行政管理權、享有立法權、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以及享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這些條款明確了中央授予香港特區的權力。
從以上法律規定可以看出,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內涵非常豐富,不僅包括中央行使的權力,還包括中央授予香港的權力;不僅包括中央授予香港的行政管理權,還包括中央授予香港的立法權、司法權等。
行政長官代表特區向中央述職,不僅要匯報行政管理權行落實得如何,還要報告其他各項授權落實得如何。比如,國安法的執行情況,就是行政長官述職的“必答題”。
國家主席和國務院總理一同聽取特區行政長官述職,能全方位考察特區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的情況。這一安排,更有利於落實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
中央對李家超的述職十分重視。陪同習主席聽取李家超對香港當前形勢和特別行政區政府工作情況匯報,除了李強總理外,還有黨和國家領導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辦公廳主任蔡奇,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統戰部部長石泰峰,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陳文清,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
筆者從電視畫面看到,在埸陪同習主席聽取李家超對香港當前形勢和特別行政區政府工作情況匯報的還有中央港澳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正部長級)周霽,中央港澳辦副主任、香港中職辦主任鄭雁雄。
關注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機制的建設
特區行政長官每年向中央述職,是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的重要形式。此次述職安排的重大調整,說明中央非常關注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機制的建設。
特區行政長官是“雙首長”,既是“特區之首”,又是“特區政府之首”;必須“雙負責”,既要代表特區向中央負責,又要代表特區政府向中央政府負責。
基本法第四十三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第四十八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使下列職權:.......(八)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這是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負責的法律依據。
基本法授予香港特區行政管理權。“授權”並非“授後不管”,作為授權的一方,有責任監督被授權的一方履職情況。因此,必須建立健全行政長官對中央政府負責的機制。
由於行政長官履職涉及的範圍廣、責任重大,由國家主席和國務院總理一同聽取行政長官述職,則有利於把責任落到實處。
“一國兩制”從理論到實踐都是史無前例、舉世無雙的制度,如何把保障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需要我們以與時俱進的精神去持續推進。此次述職安排的重大調整,是中央港澳工作體制發生重大調整後的一次安排,充分體現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符合我國憲法和基本法。相信通過一步步努力,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將會更加制度化、規範化。
習主席始終牽掛著香港、關愛著香港,對香港的每一個變化都高度關注,對香港的每一次進步都加油鼓勁。習主席的領袖風範和為民情懷,令香港同胞深深感動!習主席從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大局關心香港的發展和進步,支持和推動“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珍惜香港獨特地位和優勢,激勵香港同胞奮發有為。有習主席真情關懷、領航掌舵,香港“一國兩制”的生命力和優越性必將充分彰顯,香港的明天必將更加美好!
(本文作者為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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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屠海鳴
昨日下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中南海瀛台會見來京述職的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聽取他對香港當前形勢和特別行政區政府工作情況的匯報。
習主席表示,中央對李家超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習主席強調,中央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長期不變,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團結帶領社會各界,抓住國家發展帶來的歷史機遇,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航運中心、貿易中心地位,推動香港實現更好發展,“一國兩制”的生命力和優越性必將不斷顯現,我們對香港的光明前景充滿信心。
習主席的重要講話重申“長期不變”、“保持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鞏固香港國際貿易、航運、金融中心”的政策取向,這給香港同胞以巨大鼓舞和激勵,進一步堅定了750萬香港同胞開創美好未來的決心和信心。
珍惜呵護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
習主席非常珍惜呵護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重申保持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這是習主席、黨中央站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高度審視香港、關愛香港、激勵香港。
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是波瀾壯闊的偉大事業。在這一偉大進程中,“一國兩制”下的香港不僅不能缺席,而且角色不可替代。香港是中國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地區,是國際公認的“自由港”,連續28年蟬聯全球最自由經濟體,香港還是“超級聯絡人”。香港的這些獨特優勢,是內地任何一座城市不具備的。
保持香港的傳統優勢,並支持香港創造新的優勢。不僅對香港有利,而且對於國家發展大局有利。依託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外資進入內地、內地企業投資境外就有了便捷通道;同時,香港可為人民幣國際化助力,在建設金融強國的道路上,香港貢獻十分重要;依託香港普通法的優勢,內地企業在國際貿易中遇到糾紛時,可以得到香港的仲裁服務,香港的法律仲裁得到世界140個國家的認可,在建設貿易強國的道路上,香港貢獻不可替代;依託香港國際城市的優勢,可以為國家吸引頂尖人才,國家正在推動科技自立自強,突破“卡脖子”技術,香港的作用非常關鍵。
香港所有優勢,歸根結底是“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習主席十分關愛香港、惦記香港。習主席的重要講話,令香港同胞深刻認識到,“一國兩制”不應變、不能變、不會變。只要堅守“一國”之本,“兩制”的空間不會縮小,只會越來越大,“一國兩制”的道路會越走越寬、越走越穩!
重視中央全面管治權的全面落實
此次李家超述職安排有了一個新的變化。國務院總理李強陪同國家主席習近平一同接見李家超,並聽取匯報。這是香港回歸祖國以來,歷屆行政長官向中央最高領導述職的首次安排。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表示,調整後的述職安排,更充分體現了中央對行政長官述職及特別行政區工作的高度重視,有利於健全行政長官對中央政府負責的制度機制,有利於更好落實中央對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符合我國憲法和基本法。
基本法第二章是“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第十二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這確定了香港特區的地位和性質;同時,在第二章里訂明了中央負責管理香港的外交和防務,表明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
在第二章里,還訂明了香港特區享有行政管理權、享有立法權、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以及享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這些條款明確了中央授予香港特區的權力。
從以上法律規定可以看出,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內涵非常豐富,不僅包括中央行使的權力,還包括中央授予香港的權力;不僅包括中央授予香港的行政管理權,還包括中央授予香港的立法權、司法權等。
行政長官代表特區向中央述職,不僅要匯報行政管理權行落實得如何,還要報告其他各項授權落實得如何。比如,國安法的執行情況,就是行政長官述職的“必答題”。
國家主席和國務院總理一同聽取特區行政長官述職,能全方位考察特區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的情況。這一安排,更有利於落實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
中央對李家超的述職十分重視。陪同習主席聽取李家超對香港當前形勢和特別行政區政府工作情況匯報,除了李強總理外,還有黨和國家領導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辦公廳主任蔡奇,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統戰部部長石泰峰,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陳文清,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
筆者從電視畫面看到,在埸陪同習主席聽取李家超對香港當前形勢和特別行政區政府工作情況匯報的還有中央港澳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正部長級)周霽,中央港澳辦副主任、香港中職辦主任鄭雁雄。
關注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機制的建設
特區行政長官每年向中央述職,是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的重要形式。此次述職安排的重大調整,說明中央非常關注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機制的建設。
特區行政長官是“雙首長”,既是“特區之首”,又是“特區政府之首”;必須“雙負責”,既要代表特區向中央負責,又要代表特區政府向中央政府負責。
基本法第四十三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第四十八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使下列職權:.......(八)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這是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負責的法律依據。
基本法授予香港特區行政管理權。“授權”並非“授後不管”,作為授權的一方,有責任監督被授權的一方履職情況。因此,必須建立健全行政長官對中央政府負責的機制。
由於行政長官履職涉及的範圍廣、責任重大,由國家主席和國務院總理一同聽取行政長官述職,則有利於把責任落到實處。
“一國兩制”從理論到實踐都是史無前例、舉世無雙的制度,如何把保障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需要我們以與時俱進的精神去持續推進。此次述職安排的重大調整,是中央港澳工作體制發生重大調整後的一次安排,充分體現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符合我國憲法和基本法。相信通過一步步努力,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將會更加制度化、規範化。
習主席始終牽掛著香港、關愛著香港,對香港的每一個變化都高度關注,對香港的每一次進步都加油鼓勁。習主席的領袖風範和為民情懷,令香港同胞深深感動!習主席從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大局關心香港的發展和進步,支持和推動“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珍惜香港獨特地位和優勢,激勵香港同胞奮發有為。有習主席真情關懷、領航掌舵,香港“一國兩制”的生命力和優越性必將充分彰顯,香港的明天必將更加美好!
(本文作者為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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