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境外勢力與海外媒體對黎智英涉及香港國安法案件的司法程序進行干預的行為,本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香港的司法制度亦深受國際社會的推崇。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在香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所有案件均不會因涉案人士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香港國安法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逃避應有的司法審判,都是公然破壞香港特區的法治。本人對境外勢力妄議特區法院依法審理“黎智英案”,詆毀中央對港政策和香港國安法等行為,表示強烈譴責,並堅決支持香港特區堅定不移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
(鄭尔聰係第十三屆貴州省政協委員、香港东區各界协會常务副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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