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毅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與旗下三間公司,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黎智英案”),於2023年12月18日開審。早在意料之中的是,美英等國反華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藉機對香港國安法、新聞自由等進行污衊抹黑、干擾案件審理,這種毫無根據、顛倒是非的言論原本不值一駁,但有必要正本清源,看清楚黎智英和他操控的《蘋果日報》怎樣成為威脅國安、禍害香港的政治工具。
在香港臭名昭著的《蘋果日報》,在1995年出版最初就靠出位報道打開銷路,其中以狗仔隊揭發名人隱私引起不少爭議。香港回歸祖國後,黎智英與美英反華反共政客的聯繫日益緊密,他在2014年與美國前副國防部長沃爾福維茨在港會面。曾任美海軍情報員的黎的助手馬克·西蒙,在中間為他牽線。“修例風波”爆發後,《蘋果日報》不斷煽動支持者上街,刊登應付警方截查的“完全抗爭手冊”,炮製了“太子站警察打死人”“爆眼女事件”“新屋嶺性侵事件” 等一連串不實報道,蠱惑煽動民眾情緒,嚴重危害香港法治及市民安全。這樣的《蘋果日報》在愛國愛港人士看來,無異於禍國殃民的“毒果”。
“黎智英案”開審後,控方展示的詳實證據再次揭露了黎智英的一系列危害國安的醜惡行徑。2019年4月27日,黎智英經WhatsApp指示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想想其他號召群眾參加遊行的方法”。其中,黎智英以“泛民主派”的名義聯絡“香港監察”創辦人Benedict Rogers,請求其即日採訪英國末代香港總督彭定康談論“修例風波”,以鼓動更多人上街示威。最終彭定康的報道於4月28日刊出。《蘋果日報》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出版161篇煽動刊物,當中31篇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發佈,包括涉及要求美國制裁中央及特區政府。2020年11月20日,黎智英還曾在直播中公然表示,知道自己會卷入麻煩,他正在“勾結外國人”,這是嚴重罪行。
這些確鑿的事實,清楚表明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嚴重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和危害國家主權安全。他拒不認罪,進一步暴露了其挾洋自重、明目張膽充當外國代理人的真實面目,必將自飲其鴆、自食“毒果”。
法治是香港成功基石和核心價值,有法必依,違法必究。黎智英賣港求榮,於法難容、咎由自取。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香港執法部門嚴格根據證據、依照法律採取執法行動,與新聞自由或任何人士或機構的背景無關。美西方政客鼓譟的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他們為違法犯罪分子巧言開脫,除了給黎智英勾結外部勢力的罪名再增加一些證據以外,對香港國安法污衊抹黑、干擾破壞的圖謀絕不會得逞。
(作者系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島各界聯合會會長,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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