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沛良
去年7月,我於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已詢問當局,垃圾徵費延長至2024年4月才實施的考慮因素是什麼?是否有信心明年4月不會再延長?我期望特區政府做好公眾宣傳,包括用簡潔、易明的方法將訊息帶給大眾。當局於會上回覆我:一定不會再推遲!
特區政府今日宣布原本4月1日實施的垃圾徵費,將再押後至8月1日實施,對於特區政府第二度押後,我對此表示失望,但理解特區政府的決定。垃圾徵費這項政策前後已經準備了超過30個月,惟近日官員解說政策時未夠清晰,市民仍感混亂、無所適從。建議政府汲取經驗、利用押後4個月實施的時間,就垃圾收費的執行細節,全力解說,釐清疑問及釋除市民顧慮。
近日市民關注的,包括物管或清潔公司“包底”或“執手尾”的行為,特區政府應有更清晰的說法、並加強教育公眾,確保可行而不違反“污染者自付”的政策原意。而政府指會推出具定位功能的APP,讓市民發現有人違規棄置垃圾時可以舉報,亦令市民懷疑政府會如何跟進,以及是否有成效待 。我認為與其鼓勵舉報,政府應著力提高市民的環保意識。
特區政府2020年推出“綠綠賞(電子)積分計劃”,通過資源回收獎勵市民換取禮品,有關措施受市民歡迎,我建議政府增加各類回收配套設施、並適當延長營業時間,以及增加可回收的物品種類等,並在不同地點增設廚餘收集點,以方便市民做好回收,提高環保意識從源頭減廢,並令垃圾徵費更順利推展。
(作者係立法會議員,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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