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昨日(日內瓦時間1月23日)在瑞士日內瓦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會議,擔任中國代表團副團長,聯同香港特區政府官員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分出席會議。除開場發言外,他亦積極回應各方有關香港特區人權狀況的意見和建議,同時嚴正駁斥少數國家的無理失實言論。特區政府會繼續全力配合國家參與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的工作,有理有據、有力有節地向國際社會講好香港特區人權故事。
陳國基首先提出,會議提出關於香港的意見和關注,部分顯然源於對香港實際情況的觀念錯誤和了解不足,他就此进行了解說。
陳國基说,沒有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對於懷疑是否有必要訂立香港國安法的人,回顧2019年香港最黑暗的時期。當時街道出現前所未見的暴力和隨意襲擊,暴徒投擲數千枚汽油彈、破壞公共設施、嚴重堵塞交通、惡意襲擊執法人員,致使社會嚴重受創。激進分子更明目張膽鼓吹“港獨”、尋求外國干預,嚴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制定香港國安法正旨在應對有關情況,讓社會回復穩定安全,亦讓香港市民重獲在“黑暴”期間被奪去的權利和自由。實施香港國安法對香港市民回復安定繁榮的生活,至關重要。
陳國基進一步闡釋權利與義務的關係:基本法在憲制層面保障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和新聞自由等重要。香港國安法第四條明確訂明,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根據香港國安法採取的措施和執法行動必須遵守此原則。很多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確指出必要時可通過法律予以限制,以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又或保障他人權利和自由。事實上,香港完全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其他相關國際公約的適用條文。本港所有執法行動均嚴格依法進行,當中包括有關保障基本權利的規定。該等行動完全根據證據和適用法律採取,與相關人士的背景、職業或政治立場無關。
他表示,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既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和責任,也是國際慣例。事實上,就維護國家安全進行本地立法是我們的憲制責任。進行立法工作時會兼顧基本法條文,包括有關保障人權的條文。香港特區政府一如既往,堅定不移保障人權,並按照本港實際情況力臻完善。既把支援婦女、兒童、長者、弱勢社群、少數族裔以至所輸入勞工等人士的工作,做得更到位;亦經受考驗,轉危為機,變得更強大。憑藉國家堅實支持,繼續在由治及興的新征程上更好發揮自身的獨特制度優勢。
陳國基說,自香港特區一九九七年成立以來,“一國兩制”方針一直是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重要基石。此成功國策確保香港維持獨特優勢,符合國家根本利益。隨着香港國安法貫徹落實和選舉制度經過完善,在動亂中惶恐度日已成過去,社會治安穩定得以回復,香港重回正軌。在國家憲法、基本法以及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有關規定的保證下,香港市民可以繼續享有合法權利和自由。
他又指,法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和核心價值。香港在基本法保障下實施普通法制度,司法權亦獨立行使,本港司法機構廣受國際認同。香港既是高度市場化、開放和國際化的經濟體,亦堅守法治,集作為國際都會成功元素於一身。特區政府竭誠為廣大市民建設香港成為更美好的城市。通過在房屋、兒童和青年發展、醫療、經濟發展等不同範疇推行針對性政策,致力促進社會關愛共融、經濟蓬勃發展。憑藉國家堅實支持和“一國兩制”此獨特安排,香港作為世上唯一兼享全球優勢和中國優勢的城市,將繼續繁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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