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煒光
劇協2023年的頒獎禮,因為內容有不妥當地方,故藝術發展局決定停止最後一期的資助(據說僅是8萬多港元),康文處也表示今年(2024)不再提供場地給劇協。誠如同文屈穎妍所言,劇協求仁得仁。筆者也基於下面三點,認為此事和創作自由無關。
1)每個社會都會有禁忌,或曰紅線。美國自詡為“民主明燈”、“自由之邦”,但你不能創作戲劇拿猶太人來開玩笑。不能質疑為何二戰時猶太人會在納粹德國受到歧視?你若深掘歴史文獻,光是提出(注意只是提出,不是定論)是否因為當年猶太人太擅於經商,控制了經濟命脈、又或者太抱團,沒有融入歐洲的主流社會而招致滅頂之災;你一定受到美國主流傳媒口誅筆伐,其猛烈程度,一定較停止資助為猛烈。
2)每個國家、每個社會都有國家安全的需要。但在香港卻有人偏要搭建舞台給仇視或至少是不尊重警察的漫畫家,難道香港只剩下一位漫畫家?
要邀請名家,為何不邀請我國獲諾貝爾文學獎的莫言、不邀請內地作家遲子建?她是茅盾文學奬作者,她的名作《額爾古納河右岸》,講述了東北少數民族鄂溫克族人在三百多年來的歷史變遷。當然,這些名家都會突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光輝形象。有人公開說:“誰人不愛國?”,真正的愛國者不管是否用公帑,都會搭建舞台給能突出國家形象的人,而不會搭建舞台給不尊重治安的捍衛者—警察的漫畫家。
至於那位編導,她似乎只調查傾向政府人士,卻從不見到她調查黎智英及泛民。2014年年中突然爆出逾3000份壹傳媒的內部電郵,裡面有很多“汁”(juicy)的新聞故事,但卻沒有見到這位編導製作過偵查報導,根據那 3000份電郵,了解其中脈絡和背後故事。反而一位退休會計師以一己之力整理及出版了《泛民收錢實錄》。這位編導是客觀對待各方,客觀作偵查報導?那麼劇協搭建舞台給這位編導;其立場取態,便彰彰明甚。這和創作自由無關。
3)你不應用公帑做令政府尷尬的事。筆者在半退休前當了多年財經公關東主,我們在私人商場搞活動,也不會有任何動作或言詞令商場業主尷尬。這是應有之義。同理,你想要政府或法定機構(藝發局)資助,也不應做任何令特區政府尷尬的事。香港是自由社會,你想做令特區政府尷尬或不快的頒獎禮,那你用你自家的錢、資源和場地去做。何必要為了那8萬多港元的“尾期”而要中氣十足地指責過去20多年來一直資助你的機構?
誠如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的聲明所言:“文化藝術活動獲公帑支持與否,屬於資源是否用得其所的問題,絕非限制創作。有個別意見稱藝發局的決定會影響甚至扼殺創作空間,政府認為該說法實屬本末倒置、混淆視聽,政府絕不認同。”一句話,你不應用政府的錢,做令政府尷尬的事。
劇協倘若真的要實踐“誰人不愛國?”,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劇協會排演或嘉奬彰國家成就、突出國家光輝形象、又或支持香港回歸、又或揭露英國殖民地者如何蹂躪及歧視香港人的戲劇?
(作者係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株洲聯誼會名譽會長,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