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兆佳
一直以來,外部勢力特別是美西方國家對任何與香港有關的國家安全立法都採取敵視態度,它們的官員、政客、媒體、智庫和非政府組織幾乎毫不例外地對與香港有關的國家安全法律激烈反對、嚴加指責和危言聳聽。他們繪聲繪影說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會破壞「一國兩制」;削弱香港的高度自治;踐踏香港的人權、自由和法治;衝擊香港的新聞、表達和學術自由;危害香港居民和外國人的人身安全,以及損害香港的營商環境等等。
2020年6月全國人大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後,美國在2020年通過了一系列法律比如《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 來打擊香港。美國更對國家領導人、中央官員和香港特區官員作出不符合國際法的「制裁」,並慫恿西方資本、企業和人才撤出香港。今年,香港特區政府啓動了《基本法》第23條的本地立法工作,可以預期來自美西方的批評和責難將會紛至沓來,我們更不能排除它們會對推動立法工作的官員、議員和其他相關人士施加或威脅施加新一輪「制裁」。
表面上看,美西方對香港的危害國家安全立法的激烈反應匪夷所思和不合情理。首先,所有主權國家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事實上,美西方早有衆多嚴苛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冷戰時期,那些法律不斷强化。冷戰後,爲了應對恐怖主義活動,極爲嚴苛的法律更陸續出台。與美西方擁有的、涵蓋面廣闊的法律相比,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其實尚未完備。
中央訂立的香港國家安全法只是禁止四類罪行,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也只是針對七類罪行,而這兩項法律之間又有重叠,其嚴苛程度比美西方的法律也低得多。因此,美西方應該沒有理由反對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不然便是持雙重標準、極端虛僞、橫蠻無理和至為傲慢。第二,1990年頒佈的香港《基本法》明確規定香港要依照第23條自行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本地法律。此舉實際上是把一件原來應該由中央承擔的重要工作交付香港完成,是中央對香港居民高度信任的表現。香港回歸祖國前,美西方從來都沒有對中央此項安排提出異議。它們在回歸後把《基本法》第23條描繪為 「惡法」實在毫無道理。 第三,自回歸祖國以來,大大小小的動亂在香港從未止戢,最終甚至演化為2019至2020年的前所未有的大型血腥暴亂。它們不但嚴重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也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從同理心出發,美西方理應理解和支持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然而,它們卻反其道行之,實在令人憤概。
美西方的行為為何如此反常,的確值得深究,但其實原因卻非常簡單和明顯,而核心原因是美西方視崛起中的中國為它們必須遏制和扳倒的對手,而香港則是其「幫凶」,因此也必須連帶打擊。對美西方而言,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是爲了保衛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領導中國的中國共產黨而訂立。那些法律的存在因此不符合美西方的戰略利益,妨礙它們遏制中國的工作,以及威脅它們的機構和人員的安全,所以必須激烈反對。
打從2010年代開始,美國的對華政策從對話合作轉向打擊遏制,並愈來愈多干預香港事務,尤其積極在香港培植代理人並連同香港的「反中亂港」分子和「台獨」勢力在香港發動帶有「顔色革命」色彩的動亂。美國、其西方盟友和「台獨」勢力之所以能夠在香港興風作浪,是因爲香港缺乏完備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而那些能夠發揮維護國家安全一定作用的本地法律,又因爲特區政府缺乏威信和膽量去運用而失效。尤有進者,在外部勢力的撐腰下,香港的「反中亂港」分子在2003年又成功策動群衆阻止23條的本地立法,讓23條蒙上污名,令往後的立法工作長時間無法推動。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處於「真空」的狀態下,外部勢力遂得以在香港肆意妄爲。
《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和「23條」立法工作在香港「由亂及治」的新政治環境下順利完成後,香港應該說基本上建構了一套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屆時,内外敵對勢力在香港危害國家安全的機會應該會蕩然無存,美西方在香港扶植代理人和策動動亂的可能性大減,而香港不會成爲為美西方效勞的顛覆、破壞和滲透基地。所以,美西方對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深痛惡絕便是「自然」的了。
經過長時間的「殖民地」教育,加上國民教育在敵對勢力的阻撓下無法開展,香港存在大批仰視西方並深受西方政治價值觀熏陶的人,特別是年輕人。他們是香港衆多動亂的組織者和參與者。這些人不但接受過美西方組織的領導、指導和支持,並在心理上和行爲高度依賴美西方。可是,當這些人因爲《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和一些本地法律的激活而被拘捕、審訊和鋃鐺入獄後,美西方卻沒有能力協助或營救他們。爲了不讓這些盲目追隨美西方並因此而付出沉重代價的激進分子對美西方失望乃至絕望,美西方有需要對他們盡點「責任」,同時讓他們對美西方仍然保留一絲絲的盼望與希冀,讓美西方日後仍然有一定機會繼續在香港扶植代理人。所以,美西方必須對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的立法工作大力敲打和對香港作出制裁,並藉此對那些追隨者有所「交代」和維持與他們的聯繫。
在當前西方反華和反港的熾熱氛圍下,美西方的官員、政客和媒體爲了自身利益,正在進行一場比較誰更反華和反港的政治「競賽」。他們不但不會承認香港有憲制責任和實際需要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反而會執意高調擺姿態譴責和抹黑香港來提高自己在西方的知名度和撈取政治資本。他們的初衷絕不可能是關心和「捍衛」香港居民的人權和自由。
爲了削弱香港的國際地位和聲譽,美西方刻意選擇對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所應盡的憲制責任視若無睹,甚至絕口不提,好讓西方民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中央、特區政府和香港產生負面印象。他們又力圖憑藉「23條」立法的機會進一步損壞香港的投資環境和打擊西方企業和人才到香港發展的意欲。
美西方蓄意攻擊「23條」立法是爲了在香港散播對立法的恐懼和擔憂、分化香港社會和鼓動香港居民以不同方式反對立法。今天,香港的「反中亂港」分子基本上對「23條」立法一事噤若寒蟬,頂多以委婉和間接方式表達反對和不滿,但肯定難以形成一股響亮的聲音或大型集體行動。在這個情況下,外部勢力便不得不「挺身而出」,希望把來自美西方的質疑和反對聲音通過西方媒體和互聯網在香港傳遞來達到政治目的。當然,在《香港國安法》和其他香港法律的規管下,更考慮到與中國的關係,美西方卻也不能做得太露骨,因此其效果也不會太大。
最後,也是較深層次和不能宣之於口的一個原因,是美西方根本認爲只有西方「民主」國家才配享有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利和資格。所有不實行西方「民主」的國家都是「極權」、「威權」、「獨裁」、「專制」國家。即便那些國家的領導人深受人民的愛戴,這些國家的政權都不應該存在,都應該被顛覆和滲透,更不應該得到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所保護。在美西方眼中,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實行西方「民主」的國家,但它卻廣受人民的擁戴,而且正在以驚人的速度崛起,並對美西方的全球霸權構成極爲嚴重的挑戰。在這種思維下,很難想象美西方會以理解和寬容的態度對待《香港國安法》和「23條」立法。
其實,美西方只是國際社會的一個部分,而且其政治、意識形態和道德影響力正在快速下降。美西方對《香港國安法》和「23條」立法的詆毀對飽受美西方欺凌的全球南方國家不會有任何影響。相反,美西方愈是對「23條」立法橫加指控,愈會暴露其虛僞、雙標和險惡政治圖謀,反而會讓那些國家寒心,導致美西方在國際上的「軟實力」加速下墜。
總之,希望美西方放棄對「23條」立法的攻擊不啻是緣木求魚。正確的策略應該是洞悉其奸,沉著應對,言辭駁斥。首要任務是團結廣大香港居民,不讓他們受到美西方和其在香港的代理人的煽惑,讓美西方認識到「23條」立法在香港廣受支持,並藉助這次立法機會進一步提升香港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對美西方的警惕。
(作者係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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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兆佳
一直以來,外部勢力特別是美西方國家對任何與香港有關的國家安全立法都採取敵視態度,它們的官員、政客、媒體、智庫和非政府組織幾乎毫不例外地對與香港有關的國家安全法律激烈反對、嚴加指責和危言聳聽。他們繪聲繪影說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會破壞「一國兩制」;削弱香港的高度自治;踐踏香港的人權、自由和法治;衝擊香港的新聞、表達和學術自由;危害香港居民和外國人的人身安全,以及損害香港的營商環境等等。
2020年6月全國人大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後,美國在2020年通過了一系列法律比如《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 來打擊香港。美國更對國家領導人、中央官員和香港特區官員作出不符合國際法的「制裁」,並慫恿西方資本、企業和人才撤出香港。今年,香港特區政府啓動了《基本法》第23條的本地立法工作,可以預期來自美西方的批評和責難將會紛至沓來,我們更不能排除它們會對推動立法工作的官員、議員和其他相關人士施加或威脅施加新一輪「制裁」。
表面上看,美西方對香港的危害國家安全立法的激烈反應匪夷所思和不合情理。首先,所有主權國家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事實上,美西方早有衆多嚴苛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冷戰時期,那些法律不斷强化。冷戰後,爲了應對恐怖主義活動,極爲嚴苛的法律更陸續出台。與美西方擁有的、涵蓋面廣闊的法律相比,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其實尚未完備。
中央訂立的香港國家安全法只是禁止四類罪行,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也只是針對七類罪行,而這兩項法律之間又有重叠,其嚴苛程度比美西方的法律也低得多。因此,美西方應該沒有理由反對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不然便是持雙重標準、極端虛僞、橫蠻無理和至為傲慢。第二,1990年頒佈的香港《基本法》明確規定香港要依照第23條自行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本地法律。此舉實際上是把一件原來應該由中央承擔的重要工作交付香港完成,是中央對香港居民高度信任的表現。香港回歸祖國前,美西方從來都沒有對中央此項安排提出異議。它們在回歸後把《基本法》第23條描繪為 「惡法」實在毫無道理。 第三,自回歸祖國以來,大大小小的動亂在香港從未止戢,最終甚至演化為2019至2020年的前所未有的大型血腥暴亂。它們不但嚴重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也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從同理心出發,美西方理應理解和支持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然而,它們卻反其道行之,實在令人憤概。
美西方的行為為何如此反常,的確值得深究,但其實原因卻非常簡單和明顯,而核心原因是美西方視崛起中的中國為它們必須遏制和扳倒的對手,而香港則是其「幫凶」,因此也必須連帶打擊。對美西方而言,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是爲了保衛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領導中國的中國共產黨而訂立。那些法律的存在因此不符合美西方的戰略利益,妨礙它們遏制中國的工作,以及威脅它們的機構和人員的安全,所以必須激烈反對。
打從2010年代開始,美國的對華政策從對話合作轉向打擊遏制,並愈來愈多干預香港事務,尤其積極在香港培植代理人並連同香港的「反中亂港」分子和「台獨」勢力在香港發動帶有「顔色革命」色彩的動亂。美國、其西方盟友和「台獨」勢力之所以能夠在香港興風作浪,是因爲香港缺乏完備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而那些能夠發揮維護國家安全一定作用的本地法律,又因爲特區政府缺乏威信和膽量去運用而失效。尤有進者,在外部勢力的撐腰下,香港的「反中亂港」分子在2003年又成功策動群衆阻止23條的本地立法,讓23條蒙上污名,令往後的立法工作長時間無法推動。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處於「真空」的狀態下,外部勢力遂得以在香港肆意妄爲。
《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和「23條」立法工作在香港「由亂及治」的新政治環境下順利完成後,香港應該說基本上建構了一套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屆時,内外敵對勢力在香港危害國家安全的機會應該會蕩然無存,美西方在香港扶植代理人和策動動亂的可能性大減,而香港不會成爲為美西方效勞的顛覆、破壞和滲透基地。所以,美西方對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深痛惡絕便是「自然」的了。
經過長時間的「殖民地」教育,加上國民教育在敵對勢力的阻撓下無法開展,香港存在大批仰視西方並深受西方政治價值觀熏陶的人,特別是年輕人。他們是香港衆多動亂的組織者和參與者。這些人不但接受過美西方組織的領導、指導和支持,並在心理上和行爲高度依賴美西方。可是,當這些人因爲《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和一些本地法律的激活而被拘捕、審訊和鋃鐺入獄後,美西方卻沒有能力協助或營救他們。爲了不讓這些盲目追隨美西方並因此而付出沉重代價的激進分子對美西方失望乃至絕望,美西方有需要對他們盡點「責任」,同時讓他們對美西方仍然保留一絲絲的盼望與希冀,讓美西方日後仍然有一定機會繼續在香港扶植代理人。所以,美西方必須對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的立法工作大力敲打和對香港作出制裁,並藉此對那些追隨者有所「交代」和維持與他們的聯繫。
在當前西方反華和反港的熾熱氛圍下,美西方的官員、政客和媒體爲了自身利益,正在進行一場比較誰更反華和反港的政治「競賽」。他們不但不會承認香港有憲制責任和實際需要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反而會執意高調擺姿態譴責和抹黑香港來提高自己在西方的知名度和撈取政治資本。他們的初衷絕不可能是關心和「捍衛」香港居民的人權和自由。
爲了削弱香港的國際地位和聲譽,美西方刻意選擇對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所應盡的憲制責任視若無睹,甚至絕口不提,好讓西方民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中央、特區政府和香港產生負面印象。他們又力圖憑藉「23條」立法的機會進一步損壞香港的投資環境和打擊西方企業和人才到香港發展的意欲。
美西方蓄意攻擊「23條」立法是爲了在香港散播對立法的恐懼和擔憂、分化香港社會和鼓動香港居民以不同方式反對立法。今天,香港的「反中亂港」分子基本上對「23條」立法一事噤若寒蟬,頂多以委婉和間接方式表達反對和不滿,但肯定難以形成一股響亮的聲音或大型集體行動。在這個情況下,外部勢力便不得不「挺身而出」,希望把來自美西方的質疑和反對聲音通過西方媒體和互聯網在香港傳遞來達到政治目的。當然,在《香港國安法》和其他香港法律的規管下,更考慮到與中國的關係,美西方卻也不能做得太露骨,因此其效果也不會太大。
最後,也是較深層次和不能宣之於口的一個原因,是美西方根本認爲只有西方「民主」國家才配享有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利和資格。所有不實行西方「民主」的國家都是「極權」、「威權」、「獨裁」、「專制」國家。即便那些國家的領導人深受人民的愛戴,這些國家的政權都不應該存在,都應該被顛覆和滲透,更不應該得到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所保護。在美西方眼中,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實行西方「民主」的國家,但它卻廣受人民的擁戴,而且正在以驚人的速度崛起,並對美西方的全球霸權構成極爲嚴重的挑戰。在這種思維下,很難想象美西方會以理解和寬容的態度對待《香港國安法》和「23條」立法。
其實,美西方只是國際社會的一個部分,而且其政治、意識形態和道德影響力正在快速下降。美西方對《香港國安法》和「23條」立法的詆毀對飽受美西方欺凌的全球南方國家不會有任何影響。相反,美西方愈是對「23條」立法橫加指控,愈會暴露其虛僞、雙標和險惡政治圖謀,反而會讓那些國家寒心,導致美西方在國際上的「軟實力」加速下墜。
總之,希望美西方放棄對「23條」立法的攻擊不啻是緣木求魚。正確的策略應該是洞悉其奸,沉著應對,言辭駁斥。首要任務是團結廣大香港居民,不讓他們受到美西方和其在香港的代理人的煽惑,讓美西方認識到「23條」立法在香港廣受支持,並藉助這次立法機會進一步提升香港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對美西方的警惕。
(作者係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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