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屠海鳴
為期一個月的“23條立法”公眾諮詢已於1月30日展開。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特區政府建議訂立一條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全面應對香港特區現在或未來可能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
連日來,香港各界紛紛表示全力支持立法。人們普遍認為,“23條立法”不能再等,應儘快完成這個纏繞香港多年的問題,築牢維護國家安全及香港穩定的根基,令香港社會徹底排除干擾,一心一意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特區政府亦成立專隊,向廣大市民、外國駐港領事館、外國商會等展開解說工作,各個方面的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香港基本法,至今已過去了34個年頭!1997年7月1日,基本法生效,至今也過去了將近27個年頭!現在終於啟動立法程序,正如許多人所說,是“補上歷史欠賬”。
儘管如此,境內外仍會有污名化、妖魔化“23條立法”的聲音。那麼,我們應如何看待“23條立法”?除了關注細節之外,還應以從全局和長遠的角度觀察。
從“一國兩制”的角度觀察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是舉世公認的事實,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聯合國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一個中國”的概念之下,包括三個板塊: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祖國內地,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與大陸分治的台灣地區。
眾所周知,“一國兩制”最早是為了解決台灣問題,推動祖國和平統一;後來,率先在香港和澳門實施。“一國兩制”的台灣方案至今仍未形成。海峽兩岸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這是中華文化“大一統”的基因所決定的,也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趨勢所決定的。當下遇到的波折,注定只是歷史長河中的小小浪花。
從這個角度看,香港的“一國兩制”落實得好不好,直接影響“一國兩制”的台灣方案。因此,“一國兩制”的香港實踐,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僅僅事關香港,而是事關祖國統一和民族復興大業。如果“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走樣變形,比如在堅守“一國”原則上出現鬆動,就會給台灣的和平統一造成很壞的示範效應。因此,香港必須把“一國”原則落到實處,用法律制度紮牢維護國家安全的“籬笆”。
從“高水平對外開放”的角度觀察
制定基本法的時候,中央考慮到香港屬於普通法地區,允許香港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這樣利於與普通法的銜接。但這不等於香港特區可以“拒不立法”、或“無限期拖延立法”。“一國兩制”是長期國策,維護國家安全是剛性要求,因此,“23條立法”是“必答題”。
香港以往一直有一種聲音,認為“23條立法”的目的,是“強化中央對香港的控制”、“要把‘兩制’變‘一制’”。這完全是無稽之談!“23條立法”不是令香港走向封閉,恰恰相反,是為了香港更放心大膽地開放,更好地助力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
香港是“自由港”,貨幣自由兌換、自由進出。香港為何敢這樣做,難道不怕金融風險嗎?香港不怕!因為“自由”的背後有一套嚴格的金融監管體系,確保香港資本市場的安全。同樣的道理,國家為了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首先要建立起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這個體系愈嚴密,就愈能抗風險,愈有利於擴大開放。
香港回歸祖國之後,一直沒有建立起嚴密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給“港獨”勢力以可乘之機。比如“修例風波”期間,“港獨”勢力慣用的套路是:散播虛假訊息──煽動市民上街遊行──把“和理非”遊行引向“勇武抗爭”──抹黑警方止暴制亂的行為──繼續策劃實施暴亂。
此次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港獨”勢力慣用的“騷操作”今後將有機會觸犯《條例》,涉及“勾結境外勢力,向公眾發布虛假或具誤導性的事實陳述,而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罔顧是否會危害國家安全,而如此發布該陳述;及知道該陳述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等條款,構成犯罪。
類似具體、明確地法律規定,劃定了“紅線”,給那些試圖挑戰“一國”底線的人以極大震懾,也時刻提醒人們不要越雷池一步。有了這道“保險”,大膽地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就無後顧之憂。
從“保障香港人權”的角度觀察
香港還有一種聲音,認為“23條立法”必然侵犯香港居民的人權,因此不能立法。這個觀點是極其荒謬的!某些人歷來推崇美國、英國的民主自由;那麼,美英等國難道就沒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事實上,美國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超過20部;英國議會2023年7月通過最新的《國家安全法案》,擴張了警方權力和司法部門權力。比如:警方可以在無搜查令的情況下執行搜查,可以在沒有逮捕令下逮捕並羈押嫌疑人;國安案件可不公開審訊,等等。
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人權是辯證的統一體,要達到公平公正,必須把握好整體利益和個人利益之間的平衡點。因此,應該釐清三個問題:
第一、世界上不存在“無限自由”。如果個人自由不受限制,必然助長一些人胡作非為,肆無忌憚地侵犯他人權利,那將使壞人當道,好人受欺,社會陷於一片混亂。《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3)條訂明,言論自由並不是絕對的,就保護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衞生及道德,政府可以制定法例作出必要限制。可見“自由應受限”是國際公認的原則。
第二、保障人權首先是保障大多數人最基本的權力。人權分很多層次,保障人權首先應保障大多數人最基本的權利。比如,某一部分人為了自己那個團體、階層的利益,阻塞交通,當街縱火,私刑路人,這就是侵犯了大多數人的安全權、生存權。不能為了保護極少數人的所謂“權利”,而置大多數人的安全權、生存權不顧。
第三、更好地保障人權是“23條立法”的宗旨。李家超闡明,今次立法建議採取“三大原則”,其中之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在內的權利和自由。”這個原則在政府提出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均有具體體現。
從“構建新型大國關係”的角度觀察
美國白宮國家安全顧問沙利文近日在美國重要智庫“外交關係協會”活動的演講中說了一段話,引起國際輿論廣泛關注。他說:“美國幾十年來試圖重新塑造或改變中國的一切努力,無論是明裡還是暗裡,都沒有成功”、“中國將成為國際上最重要的角色之一”,中美兩國必須要在競爭中找到“共存之道”。
沙利文無意間透露了美國“改變中國”的戰略。“明的”不用贅述,“暗的”應該包括他們2019年策劃的“港版顏色革命”。
其實,中國早就倡導中美之間構建“不衝突不對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贏”的新型大國關係。但美國對中國不尊重,明處打壓遏制,暗處支持分離主義勢力。幾個回合下來,美國當局也認識到,中國並不那麼容易被打垮、壓垮。
從中美構建新型大國關係的角度觀察,中國對美國開放的大門一直敞開,而且會長期敞開、愈開愈大,但前提是美國不能危害中國的國家安全!中美關係不是對抗,也不是無原則、無底線的合作,而是在確保國家安全的前提下合作。美國不要試圖改變中國的政治制度,包括不要試圖改變或衝擊“一國兩制”,或者試圖淡化“一國”而強化“兩制”。
中國只有建立起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讓美國無空子可鑽,美國才能學會尊重中國,與中國共同尋找“共存之道”。香港推進“23條立法”,堵塞法律漏洞,正是為中美構建新型大國創造條件。
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香港特區“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2023”開幕典禮上的致詞中曾指出:“保國家安全,就是保‘一國兩制’,就是保香港繁榮發展,就是保香港的民主自由,就是保香港全體居民的人權和根本福祉,就是保所有外國和內地來香港投資者的利益。”此言啟示我們,應從以更宏闊的視野觀察“23條立法”,盡早還上這一“歷史欠賬”。
(作者係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文章原刊於《信報》,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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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屠海鳴
為期一個月的“23條立法”公眾諮詢已於1月30日展開。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特區政府建議訂立一條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全面應對香港特區現在或未來可能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
連日來,香港各界紛紛表示全力支持立法。人們普遍認為,“23條立法”不能再等,應儘快完成這個纏繞香港多年的問題,築牢維護國家安全及香港穩定的根基,令香港社會徹底排除干擾,一心一意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特區政府亦成立專隊,向廣大市民、外國駐港領事館、外國商會等展開解說工作,各個方面的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香港基本法,至今已過去了34個年頭!1997年7月1日,基本法生效,至今也過去了將近27個年頭!現在終於啟動立法程序,正如許多人所說,是“補上歷史欠賬”。
儘管如此,境內外仍會有污名化、妖魔化“23條立法”的聲音。那麼,我們應如何看待“23條立法”?除了關注細節之外,還應以從全局和長遠的角度觀察。
從“一國兩制”的角度觀察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是舉世公認的事實,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聯合國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一個中國”的概念之下,包括三個板塊: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祖國內地,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與大陸分治的台灣地區。
眾所周知,“一國兩制”最早是為了解決台灣問題,推動祖國和平統一;後來,率先在香港和澳門實施。“一國兩制”的台灣方案至今仍未形成。海峽兩岸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這是中華文化“大一統”的基因所決定的,也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趨勢所決定的。當下遇到的波折,注定只是歷史長河中的小小浪花。
從這個角度看,香港的“一國兩制”落實得好不好,直接影響“一國兩制”的台灣方案。因此,“一國兩制”的香港實踐,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僅僅事關香港,而是事關祖國統一和民族復興大業。如果“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走樣變形,比如在堅守“一國”原則上出現鬆動,就會給台灣的和平統一造成很壞的示範效應。因此,香港必須把“一國”原則落到實處,用法律制度紮牢維護國家安全的“籬笆”。
從“高水平對外開放”的角度觀察
制定基本法的時候,中央考慮到香港屬於普通法地區,允許香港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這樣利於與普通法的銜接。但這不等於香港特區可以“拒不立法”、或“無限期拖延立法”。“一國兩制”是長期國策,維護國家安全是剛性要求,因此,“23條立法”是“必答題”。
香港以往一直有一種聲音,認為“23條立法”的目的,是“強化中央對香港的控制”、“要把‘兩制’變‘一制’”。這完全是無稽之談!“23條立法”不是令香港走向封閉,恰恰相反,是為了香港更放心大膽地開放,更好地助力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
香港是“自由港”,貨幣自由兌換、自由進出。香港為何敢這樣做,難道不怕金融風險嗎?香港不怕!因為“自由”的背後有一套嚴格的金融監管體系,確保香港資本市場的安全。同樣的道理,國家為了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首先要建立起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這個體系愈嚴密,就愈能抗風險,愈有利於擴大開放。
香港回歸祖國之後,一直沒有建立起嚴密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給“港獨”勢力以可乘之機。比如“修例風波”期間,“港獨”勢力慣用的套路是:散播虛假訊息──煽動市民上街遊行──把“和理非”遊行引向“勇武抗爭”──抹黑警方止暴制亂的行為──繼續策劃實施暴亂。
此次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港獨”勢力慣用的“騷操作”今後將有機會觸犯《條例》,涉及“勾結境外勢力,向公眾發布虛假或具誤導性的事實陳述,而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罔顧是否會危害國家安全,而如此發布該陳述;及知道該陳述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等條款,構成犯罪。
類似具體、明確地法律規定,劃定了“紅線”,給那些試圖挑戰“一國”底線的人以極大震懾,也時刻提醒人們不要越雷池一步。有了這道“保險”,大膽地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就無後顧之憂。
從“保障香港人權”的角度觀察
香港還有一種聲音,認為“23條立法”必然侵犯香港居民的人權,因此不能立法。這個觀點是極其荒謬的!某些人歷來推崇美國、英國的民主自由;那麼,美英等國難道就沒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事實上,美國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超過20部;英國議會2023年7月通過最新的《國家安全法案》,擴張了警方權力和司法部門權力。比如:警方可以在無搜查令的情況下執行搜查,可以在沒有逮捕令下逮捕並羈押嫌疑人;國安案件可不公開審訊,等等。
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人權是辯證的統一體,要達到公平公正,必須把握好整體利益和個人利益之間的平衡點。因此,應該釐清三個問題:
第一、世界上不存在“無限自由”。如果個人自由不受限制,必然助長一些人胡作非為,肆無忌憚地侵犯他人權利,那將使壞人當道,好人受欺,社會陷於一片混亂。《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3)條訂明,言論自由並不是絕對的,就保護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衞生及道德,政府可以制定法例作出必要限制。可見“自由應受限”是國際公認的原則。
第二、保障人權首先是保障大多數人最基本的權力。人權分很多層次,保障人權首先應保障大多數人最基本的權利。比如,某一部分人為了自己那個團體、階層的利益,阻塞交通,當街縱火,私刑路人,這就是侵犯了大多數人的安全權、生存權。不能為了保護極少數人的所謂“權利”,而置大多數人的安全權、生存權不顧。
第三、更好地保障人權是“23條立法”的宗旨。李家超闡明,今次立法建議採取“三大原則”,其中之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在內的權利和自由。”這個原則在政府提出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均有具體體現。
從“構建新型大國關係”的角度觀察
美國白宮國家安全顧問沙利文近日在美國重要智庫“外交關係協會”活動的演講中說了一段話,引起國際輿論廣泛關注。他說:“美國幾十年來試圖重新塑造或改變中國的一切努力,無論是明裡還是暗裡,都沒有成功”、“中國將成為國際上最重要的角色之一”,中美兩國必須要在競爭中找到“共存之道”。
沙利文無意間透露了美國“改變中國”的戰略。“明的”不用贅述,“暗的”應該包括他們2019年策劃的“港版顏色革命”。
其實,中國早就倡導中美之間構建“不衝突不對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贏”的新型大國關係。但美國對中國不尊重,明處打壓遏制,暗處支持分離主義勢力。幾個回合下來,美國當局也認識到,中國並不那麼容易被打垮、壓垮。
從中美構建新型大國關係的角度觀察,中國對美國開放的大門一直敞開,而且會長期敞開、愈開愈大,但前提是美國不能危害中國的國家安全!中美關係不是對抗,也不是無原則、無底線的合作,而是在確保國家安全的前提下合作。美國不要試圖改變中國的政治制度,包括不要試圖改變或衝擊“一國兩制”,或者試圖淡化“一國”而強化“兩制”。
中國只有建立起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讓美國無空子可鑽,美國才能學會尊重中國,與中國共同尋找“共存之道”。香港推進“23條立法”,堵塞法律漏洞,正是為中美構建新型大國創造條件。
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香港特區“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2023”開幕典禮上的致詞中曾指出:“保國家安全,就是保‘一國兩制’,就是保香港繁榮發展,就是保香港的民主自由,就是保香港全體居民的人權和根本福祉,就是保所有外國和內地來香港投資者的利益。”此言啟示我們,應從以更宏闊的視野觀察“23條立法”,盡早還上這一“歷史欠賬”。
(作者係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文章原刊於《信報》,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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