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雜誌(記者 莊蕾)北京報道:2月22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運行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新聞發布會現場紫荊雜誌記者在會上提問道,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於2月3日公布,其中提到“加快推進種業振興行動”,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是知識產權法庭在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還有哪些打算?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郃中林回應道,種子相當於農業的芯片,種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始終是知識產權法庭的重中之重。法庭成立以來,在這方面做了不少工作。
一是依法審理這些以植物新品種為代表的種業相關領域案件。這五年法庭共受理案由為植物新品種糾紛的案件481件,審結了364件,已經涵蓋了主要農作物和經濟作物,超過八成案件中品種權人都是勝訴的,而且判賠金額也是越來越高。到現在為止,在11起案件中適用了懲罰性賠償,其中多起就是植物新品種案件。比如,曾經作為2021年新時代推進中國法治進程十大案件的“金粳818”水稻植物新品種侵權案裡面,判決了一個信息平台的組織者支付懲罰性賠償300萬元。去年又在“登海605”玉米植物新品種案件中,對個人設立專門以侵權為業的所謂種業公司嚴格予以規制,最後認定這個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這個公司必須全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也是判令了懲罰性賠償。
二是加強對全國法院審判指導。2021年7月份發布了植物新品種司法解釋(二),這個司法解釋有25條,有效提升了整體對植物新品種的保護水平,擴大了保護範圍,降低了維權難度。這個司法解釋裡面有一些內容在隨後種子法修改中被吸收。過去三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堅持每年至少發布一批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至今已經連續發布了三批共35件,計劃在今年3月份再發布一批這類典型案件。
三是注重強化和行政部門的工作協同。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和農業農村部簽署了合作備忘錄,這是在中央機關之間執行的、非常有效到位的一個備忘錄,建立了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專家智庫,組織全國法院參與種業知識產權專項整治行動,和農業農村部聯合開展了課題調研。去年又聯合組織了全國種業知識產權保護行政執法和司法人員的同堂培訓。同時,最高人民法院支持每年在海南三亞舉辦中國種子大會。
紫荊雜誌記者提問(圖:國新網)郃中林指出,今後,將一如既往加大對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第一,進一步落實嚴格保護,加大賠償力度,特別是要全面貫徹落實好懲罰性賠償制度。第二,持續強化與行政部門的工作協調協作。第三,落實好新修改的種子法裡增加的實質性派生品種以及延伸保護收獲材料等制度落地落實,為我國的農業科技創新和糧食安全作出司法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