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正文
雲南省麗江市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和麗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月23日通報,據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麗江市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和麗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和麗軍漠視黨紀國法,不知敬畏、不守底線、長期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他人調動工作提供幫助;利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在工程招投標方面謀取利益;道德缺失,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面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和麗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和麗軍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央視新聞
https://res.youuu.com/zjres/2024/2/23/Q4eLGrTSJUf7bPsN2fZdc4mdt3B3ytkt8nD.jpeg
掃描二維碼分享到手機
+關註
Hi, This website does not supports IFr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