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8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規劃綱要》)正式公布。五年來,以《規劃綱要》為統領,粵港澳大灣區“1+N+X”政策體系不斷完善,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行穩致遠。近期中央連續出台《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橫琴總規》)、《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前海總規》)、《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營商環境行動計劃》)以及《關於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的意見》(《橫琴特別措施》)四份文件,為進一步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發展指明了方向。
文| 本刊記者 莊蕾
《營商環境行動計劃》
聚焦解決企業提出的問題
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是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必然要求,有利於充分發揮粵港澳綜合優勢,增強我國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分析粵港澳大灣區營商環境現狀和問題,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特別是經營主體的意見,聚焦解決企業提出的問題,編制了《營商環境行動計劃》。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郭蘭峰介紹,《營商環境行動計劃》重點突出“三個結合”:一是宏觀著眼與微觀著手相結合。從市場環境、法治環境、政務環境、開放環境這“四大環境”,對打造一流營商環境作出部署。同時,結合大灣區實際提出一些具體舉措。二是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相結合。明確提出“四大環境”的建設目標,同時聚焦經營主體反映強烈的問題作出有針對性回應。三是一體推進與示範引領相結合。專門設立一章,對深入實施“灣區通”工程作出部署,同時注重發揮功能平台引領帶動作用。
在市場環境方面,提出以統一高效、競爭有序為目標,優化市場准入環境,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比如,研究取消或放寬對港澳投資者的准入限制,推動橫琴、南沙、深圳等地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落地實施,清理取消港澳企業面臨的差別化待遇。
在政務環境方面,提出以規範便捷、公開透明為目標,規範行政許可運行,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優化涉企服務,推進政務數據共享。比如,推動灣區信息資源共享互認、政務服務“同事同標”,推動“一網通辦”“免申即享”,健全常態化政企溝通機制和投訴處理機制。
在法治環境方面,提出以公平公正、健康發展為目標,提升監管質量和效率,強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比如,完善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強跨區域跨部門知識產權執法保護協作,探索允許港資、澳資企業選擇港澳作為仲裁地。
在開放環境方面,提出以循環暢通、合作共贏為目標,提升“引進來”吸引力,增強“走出去”競爭力,建設國際人才高地,促進包容普惠創新。比如,充分發揮港澳在國家對外開放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推動大灣區企業深度融入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實施面向港澳人才的特殊支持政策。
同時,《營商環境行動計劃》還聚焦加快提升大灣區市場一體化水平,以深入實施“灣區通”工程為抓手,在提升跨境通關便利度、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推動跨境便利執業與行業標準共通、便利港澳居民來粵發展生活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
《前海總規》
全力支持香港鞏固提升競爭優勢
2021年9月,中央印發《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前海方案》),近日印發實施的《前海總規》是落實《前海方案》的系統全面安排。
郭蘭峰告訴記者,《前海總規》有兩個特點:一是始終突出深港合作、服務香港,緊緊圍繞服務香港來制定政策、謀劃改革、布局項目,全力支持香港鞏固提升競爭優勢。二是堅持聚焦金融等現代服務業發展,香港現代服務業是香港的優勢產業,前海合作區是支持香港優勢行業開拓內地市場的重要載體。為此,《前海總規》在促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
在突出深港合作方面,國家發展改革委在編制規劃過程中,與有關地方一起充分聽取了香港各方面的意見,包括香港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香港立法會、香港的企業、行業協會、香港高校等,在此基礎上編制了《前海總規》,同時徵求了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在規劃內容上,國家發展改革委設計了一些指標,立足於用這些指標引導前海合作區建設。比如,“港資企業數、香港居民就業數、在港澳提供跨境服務政務服務的事項”等,都是圍繞著香港、香港居民、香港企業設置的,並提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希望推動深圳和香港之間建立更廣泛、更深層次的聯繫紐帶。在法律領域,允許港資企業選擇香港法律來解決合同糾紛,也可以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在城市建設領域,文件明確繼續實施前海新出讓的產業用地向港資港企傾斜的政策,探索深港合作建設運營一體化模式。在財稅領域,明確對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個人所得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也就是說香港居民在前海工作跟在香港工作稅負是一樣的。
在聚焦現代服務業發展方面,國家發展改革委在文件中設定了“現代服務業的增加值、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境外專業人士備案執業人數”等具體指標,明確重點發展金融、會展商貿物流、科技服務、專業服務等,也提出具體支持舉措。比如,在財稅領域,對前海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並適時調整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在便利執業領域,推動具有港澳或者國際職業資格的金融、稅務、規劃、文化、旅遊等領域專業人才,經過備案或者注冊後可以在前海提供服務。
《橫琴總規》推進琴澳一體化發展
近期出台的《橫琴總規》是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橫琴方案》)的一個綜合性規劃。《橫琴總規》緊扣初心使命,充分發揮“指揮棒”作用,明確了幾個目標,包括在橫琴就業的澳門居民數、在橫琴居住的澳門居民數、在橫琴生產經營的澳資企業數,以及在橫琴的澳資產業增加值等,著力把橫琴的工作引向為澳門服務的初心。
《橫琴規劃》的編制過程中,橫琴合作區執委會中包括澳門60多個工作人員都參與了規劃編制。對規劃中涉及的重大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與澳門、廣東方面經常進行溝通協商。同時,還通過各種方式聽取澳門各界意見,包括澳門居民、澳門行政人員、澳門企業等。文件規劃成熟以後,又專門徵求了澳門特區政府的意見。
郭蘭峰告訴記者,橫琴合作區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推動琴澳一體化發展,文件中明確打造融合互動的琴澳“一河兩岸”合作軸帶,推進琴澳從同源走向一體化,要求構建琴澳同城化的立體化交通體系,暢通澳門交通聯繫、開設輪渡航線、建設智能化口岸等。
對於澳門社會高度關注“分線管理”落地及人員、貨物等要素跨境便捷流動的問題,橫琴很快就要實行“一線放開、二線管理”。在規劃中,“二線”封關以後,將實施智慧監管、信用監管、分類監管、風險監管,構建與橫琴發展相適應的海關監管制度。同時,針對澳門居民關心的食品能不能方便進入橫琴的問題,規劃中提出要持續深化輸入內地的澳門製造的食品安全監管合作,便利更多的澳門製造食品進入合作區。目前“分線管理”涉及的有關稅收和海關實施細則正在抓緊報批,一系列便利措施將逐步落地。
對於澳門居民特別關注在橫琴生活居住的便利性,目前,在橫琴專門面向澳門居民建設的澳門新街坊已經開售,大概有4,000套,小區配套建設了澳門特色學校、衛生站,還有長者服務中心。在規劃中,圍繞便利澳門居民在橫琴生活居住提出了一系列的舉措,包括要建設更多趨同於澳門生活的街坊,推動澳門教育、醫療、養老、就業等民生公共服務延伸到橫琴等。總體來看,規劃通篇貫徹服務澳門、協同澳門,推進琴澳一體化發展的理念。
《橫琴特別措施》
聚焦澳門未來發展重點產業
為更好構建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市場准入體系和市場環境,促進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商務部印發實施《橫琴特別措施》。《橫琴特別措施》聚焦現代金融、文化旅遊、科技創新、醫藥健康、專業服務和其他領域等6大領域,都是澳門未來要發展的重點產業,由此部署實施一批首創性、引領性改革舉措,旨在為橫琴量身打造便捷的市場准入政策安排。
首先,著眼於橫琴特殊定位,精準促進澳門產業多元發展。文化旅遊是澳門特色的產業,具有競爭優勢,所以在特別措施中專門提出,允許港澳導遊跨境執業,放開澳門單牌營運車輛中的旅遊客車出入橫琴,下放涉外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行政審批權限等針對性舉措,積極引導文旅產業健康發展。
其次,著眼於優化“澳門新街坊”等民生設施服務,便利澳門居民在橫琴生活創業就業。比如,文件中提出完善琴澳雙向跨境轉診合作機制,優化轉診流程,更好解決澳門居民看病就醫現實困難。又如,允許在橫琴特定區域布設澳門政務服務智能終端,在橫琴居住的澳門居民不回本島就可以辦理政務服務事項;允許布設澳門銀行內地分支機構的電子智能櫃台及服務窗口,方便居民取錢存錢;支持使用澳門元繳費支付,解決澳門居民便民需求。
再次,著眼破解市場准入梗阻,推動集聚更多國際優質資源。文件中,為更好吸引國內外優秀人才,創新實施“居住在澳門、工作在合作區”“科研在澳門、轉化在合作區”這種模式。還有研究建立合作區科研試點單位研發用物品“白名單”,對合作區科研設備、樣品、試劑、耗材等物資入境免於強制性產品認證。再比如,充分發揮橫琴便利通關優勢,吸引葡語系國家和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先進技術資源高效匯聚,支持建設橫琴國際先進技術應用推進中心,搭建先進技術應用推廣平台。
最後,著眼於規則銜接改革引領,推動琴澳一體化發展。發揮橫琴對外開放窗口的重要作用,在與澳門和國際規則制度銜接上下功夫,推動更高水平的制度型開放。文件中提出,支持重點行業企業聯合成立在澳門註冊、在合作區運營的國際綠色能源認證中心,重點面向粵港澳大灣區、葡語系及共建“一帶一路”國家開展認證業務。
香港正加快推動與前海
的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
近年來,香港特區政府全力對接國家“十四五”規劃、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重要戰略,期望與粵深政府貫徹優勢互補、互利共贏,推動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向記者表示,《前海總規》指出,開放建設合作區是支持香港經濟社會發展、提升粵港澳合作水平、構建對外開放新格局的重要舉措,意義重大。香港憑著“一國兩制”制度優勢,以及高度法治化、市場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將深化港深合作,落實《前海總規》,香港將繼續發揮作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以及國際航空樞紐的優勢,助力前海加快推動規則銜接、機制對接以及現代服務業發展。
在金融方面,港深兩地一直緊密合作,早前作出聯合發布,支持前海深港風投創投的聯動發展。香港特區政府支持《前海總規》提出進一步舉措,以鞏固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以及資金雙向流動橋樑的地位,並且助力內地市場進一步對外開放。有關舉措包括積極推進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建設;支持前海企業利用香港平台融資、開拓海外業務、發行綠色債券;以及促進金融科技合作。
在法律方面,香港是國家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匯聚國際法律人才和企業,前海更已實施“港資港法港仲裁”。香港特區政府將繼續發展香港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積極爭議解決服務中心,配合《前海總規》推動深港跨境法律規則銜接,並支持具有大灣區律師執業證的香港律師,擔當當地律師事務所的法律顧問。
在專業服務方面,香港特區政府支持前海推出更多“先行先試”的政策突破。例如在建築及相關工程領域,前海將支持已經備案執業的香港專業機構和人士,在規劃設計等階段提供服務,並擴大試行香港工程建設管理模式範圍。此外,前海將支持會計師事務所,聯合香港會計師展開非審計業務。
長遠來說,香港正全力建設北部都會區,作為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大節點,深度對接大灣區規劃,包括發展高端專業服務和物流樞紐。這個樞紐在洪水橋一帶,跟前海合作區只是一灣之隔,將來更有港深西部鐵路的連接優勢。香港將聯通前海,在金融、物流、專業服務等領域促進高端經濟合作,發展現代服務業,並推動更多前海企業,通過香港拓展海外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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