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顧敏康
《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已近尾聲,但公眾對23條立法的反應比預期冷靜,這是為什麼呢?本文希望就此問題談談自己的看法。
筆者認為,公眾反應比預期冷靜,主要原因可能是以下幾個:第一,公眾真正認識到2019年“黑暴”給香港造成的嚴重危害,認為香港需要有一個安定的環境。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港版國安法》實施至今,公眾也受到了生動的國安教育,大家看到香港又恢復了社會秩序,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第二,公眾看到香港法治秩序的重建,那些2019年“黑暴”以來的違法犯罪人士受到了法律的追究,而遵紀守法的人士卻不用擔驚受怕。第三,公眾看清了西方國家政客的醜惡嘴臉。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重視國家安全立法,因為國家安全關乎一個國家的存亡,必須通過專門法律加以維護。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當然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但是,西方國家政客秉持“雙重標準”立場,不斷抹黑《港版國安法》,這更加激發港人支持通過23條立法以全面維護國家安全。第四,因為有《港版國安法》的威懾,本地反中亂港者不敢搬弄是非、誤導或煽動他人。
想起香港回歸初期,公眾不了解國安法,因為香港的本地法律中雖然有部分國安法條款,但並沒有真正實施;當時公眾害怕23條立法,因為反對派不斷扭曲與誤導,稱23條立法為“惡法”,導致2003年政府擱置立法。而因為沒有實施本地法律和23條立法,香港國安問題日顯突出。再者,香港回歸後維護國安的部門沒有建立起來,境外敵對勢力長驅直入,與香港本地反中亂港勢力勾結,最終導致2019年“黑暴”發生。
2020年6月,《港版國安法》出台實施,香港才有了真正意義上的國安法,也為23條立法提供了良好的社會環境。此次23條立法,將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引,整合本地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條文,吸納國際新型國安罪行規定,與《港版國安法》有機配套,構建維護國家安全的完整法律體系,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無論是《港版國安法》,還是23條立法,都只是規定了基本底線、紅線,針對的是極少數人士。同時也規定了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公眾必須知道,一些基本權利和自由是可以因維護國家安全以法律予以限制的,在國家安全面前,從無絕對的權利與自由。因此,只要平衡得當,就不會超越底線或紅線。
毫無疑問,在“一國兩制”方針下,一些人士可以不喜歡社會主義制度,但不能鼓動推翻這個制度,因為憲法明確規定: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同時,香港完成23條立法之後,也要防止將國安法泛化,不能輕易上綱上線,尤其要將危害國家安全罪與一般刑事犯罪相區分。法律講究證據與構成要件,需要法律專業人士來作出客觀判斷。
總之,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大家才能安心發展經濟,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共同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力量。
本文轉自《信報》
(作者系香江智滙秘書長,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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