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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紫祥:恢復二讀辯論及三讀程序 儘快完成二十三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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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已認真、高效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逐條審議,3月15日,內務委員會聽取法案委員會匯報,一致通過支持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向立法會主席申請豁免提交草案的各項通知期限,務求儘快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納入立法會大會議程,儘早恢復二讀辯論及三讀程序,以完成立法工作。這標誌著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接近終點”,標誌著香港特區履行重大憲制責任進入最後衝刺階段,標誌著香港告別過去二十多年的蹉跎即將迎來新的發展時期,標誌著平衡兼顧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權利自由及經濟發展絕不是一句空話。筆者堅決支持。
《條例草案》在切實落實香港基本法、全國人大“5·28”決定、香港國安法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要求,補齊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的漏洞和短板,構建完整管用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同時,充分吸納公眾諮詢過程中社會各界提出的有益意見建議,積極回應有關方面的合理關切,在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權利自由及經濟發展之間取得了良好平衡。
條例草案充分體現了香港普通法制度特色,並在各方面取得了有效的平衡,與世界上其他相關法律相比「寬緊適度」,打擊的只是極少部分違法分子,保護的是廣大香港市民和外來投資者利益,自公佈以來,得到了香港社會各界的高度支持和認同。事實說明,草案既有很高的民意基礎,也有完備的法律條件。
《條例草案》保護了香港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保障了良好的營商環境,充分考慮了保護在香港的金融、媒體和各類非政治性組織的正常商業行為和國際交往需要,清晰界定罪與非罪的邊界,對特定罪行設定了免責辯護和排除情況,對「境外干預罪」定義清晰,不會影響正常的商業運作。
儘快完成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也是香港社會的最大共識。我們堅信,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定能通力合作,高效履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早日完成立法程序,讓國家安全早日得到有效維護,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讓投資更安全更放心,讓香港社會聚精會神謀發展,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大灣區金融科技促進總會會長、香港各界慶典委員會基金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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