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正文
梁美芬:全力支持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為第七屆立法會能夠完成這一重大歷史使命感到光榮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在制定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時,存在着兩種觀點。一種是直接將中國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適用於香港,通過附件三實施;另一種是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由香港人熟悉的立法會審議通過成為香港當地的法例。日後若有訴訟,由香港法院根據普通法的原則進行審理。
橫觀全球,沒有一個國家授權地方政府自行制定國家安全法律,只有香港和澳門有這個機會。這充分反映了中央政府維護一國兩制和香港普通法的決心,表明中央對香港的高度信任。即使中央寧願等待這麼長時間,仍然願意給予香港自行立法的機會,可謂是用心良苦。香港應該好好珍惜這一點。
第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立法符合國際人權標準。有人說立法會侵犯人權,但熟悉普通法和國際法的人都知道,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證明我們確實保護了公民的言論自由。但與此同時,也明確指出了保護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衞生和道德的必要性,政府有權制定法律,施加必要的限制。1984年聯合國司法委員會做出的一系列Siracusa Principles進一步確立了上述原則。
第三,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立法能夠發揮預防和教育的作用。希望那些詆譭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的人在批評這次立法之前,先看看他們自己國家的安全法,例如新加坡於2021年通過的《外國干預法》、英國於2022年實施的《國家安全和投資法案》以及2001年美國的《愛國者法案》等等,都比我們的法律更加嚴厲。事實上,熟悉法律的人都知道,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後,法律的邊界變得更清晰,具有教育和預防的作用。澳門在2009年立法後從未發生過任何騷亂,也從未以此起訴過任何人,這是最好的例子。
第四,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立法是憲制責任,也是歷史的光榮。正如副總理所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立法是香港早就應該做但二十六年來未曾做到的,是一國兩制落實的一個重大缺口,絕對不能再拖延。
今天香港終於完成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立法,我們不僅要立法,還要充滿信心,向全國十四億人民和國際社會宣告這是一項高水準的立法,完全符合基本法、普通法和國際標準,是真正保護市民生命財產的良好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會更好地保護香港的商業環境和國際投資,並應得到國際社會的尊重和支持!
https://res.youuu.com/zjres/2024/3/19/MiMmAtFe6tXu7OzR3h6w1ej6tHlxdriNKEt.jpg
掃描二維碼分享到手機
+關註
Hi, This website does not supports IFr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