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蘇長荣
作為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理事長,維護國家安全統一、維護香港繁榮穩定是本人矢志不渝的責任。本人堅決擁護、堅定支持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正式立法,深信獲立法會全票通過的《條例》必將與香港國安法有效銜接,成為護航《一國兩制》實踐的根基、保障香港安居樂業的依靠!
我們經歷過香港無法安定的痛苦:2019年,香港立法院被眾多暴徒搗毀,面目全非,無法運行;警察總部也被長時間圍堵;中央政府駐港機構被肆意衝擊。地鐵、機場、隧道等公共設施被頻繁破壞而關閉;瘋狂的起底、欺凌,放火、打人比比皆是;“港獨”猖獗、“攬炒”成風,外國特工在暴亂現場指揮、煽動,香港人人自危。在香港回歸後沒有國安立法的20多年里,我們無法阻止“旺角暴亂”“非法佔中”“修例風波”等肆意破壞;反中亂港勢力可以逍遙法外,甚至躋身特區的管治架構,用我們納稅人的錢供養賣國行為,荒唐至極;本來優越的“一國兩制”實踐被不斷干擾、破壞,讓人痛心疾首!
痛苦歷歷在目,穩定得來不易。過去的亂象和不堪,讓香港居民更加意識到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性;加快推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本地立法,築牢香港國家安全的屏障,讓香港不再重蹈上述血的教訓,鞏固良好營商環境,使生命、財產安全有保障,這是香港全社會的強烈共識、迫切需要,是全體市民的心之所向、心之所盼,更是作為一個立法會議員的歷史責任、歷史機遇,我為身處其中並貢獻支持力量而倍感榮幸、倍感振奮!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本地立法已遲到近27年,但所幸終於來到。在2020年全國人大通過“5·28決定”後,特區政府認真履行憲制責任,深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起草並不斷完善《條例》,進行了充分公眾咨詢,獲得高達98。6%的支持率。同時,將公眾咨詢所收集到的意見建議和法案委員會46小時審議中提出的意見進行了全面考慮、合理修訂。立法過程精細、嚴謹、完整,完全符合香港的立法程序。
縱觀《條例》,充分體現了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尊重和保障人權,強調立法目的是“保障特區居民和在特區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護”;確立了完全符合香港法治精神的法治原則,包括罪刑法定、無罪推定、一事不再審等等,對普通法高度重視、嚴格遵循,確保與國際接軌且寬嚴適度;法律定義清晰、罪行元素清晰、域外效力清晰,僅精准針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最大限度保護了守法居民的利益和正常商業交流。
下一步,我將充分發揮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和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理事長作用,積極推動做好《條例》宣傳教育,築牢國安屏障。希望社會各界能全力支持和配合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把握難得歷史機遇,發揮香港獨特優勢,聚精會神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共同維護香港繁榮穩定。
(作者係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理事長)
https://res.youuu.com/zjres/2024/4/16/8w0H9CVs5dtjsXWAaEBN8npnhUYLmUJBBiJ.png
掃描二維碼分享到手機
+關註
文|蘇長荣
作為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理事長,維護國家安全統一、維護香港繁榮穩定是本人矢志不渝的責任。本人堅決擁護、堅定支持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正式立法,深信獲立法會全票通過的《條例》必將與香港國安法有效銜接,成為護航《一國兩制》實踐的根基、保障香港安居樂業的依靠!
我們經歷過香港無法安定的痛苦:2019年,香港立法院被眾多暴徒搗毀,面目全非,無法運行;警察總部也被長時間圍堵;中央政府駐港機構被肆意衝擊。地鐵、機場、隧道等公共設施被頻繁破壞而關閉;瘋狂的起底、欺凌,放火、打人比比皆是;“港獨”猖獗、“攬炒”成風,外國特工在暴亂現場指揮、煽動,香港人人自危。在香港回歸後沒有國安立法的20多年里,我們無法阻止“旺角暴亂”“非法佔中”“修例風波”等肆意破壞;反中亂港勢力可以逍遙法外,甚至躋身特區的管治架構,用我們納稅人的錢供養賣國行為,荒唐至極;本來優越的“一國兩制”實踐被不斷干擾、破壞,讓人痛心疾首!
痛苦歷歷在目,穩定得來不易。過去的亂象和不堪,讓香港居民更加意識到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性;加快推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本地立法,築牢香港國家安全的屏障,讓香港不再重蹈上述血的教訓,鞏固良好營商環境,使生命、財產安全有保障,這是香港全社會的強烈共識、迫切需要,是全體市民的心之所向、心之所盼,更是作為一個立法會議員的歷史責任、歷史機遇,我為身處其中並貢獻支持力量而倍感榮幸、倍感振奮!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本地立法已遲到近27年,但所幸終於來到。在2020年全國人大通過“5·28決定”後,特區政府認真履行憲制責任,深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起草並不斷完善《條例》,進行了充分公眾咨詢,獲得高達98。6%的支持率。同時,將公眾咨詢所收集到的意見建議和法案委員會46小時審議中提出的意見進行了全面考慮、合理修訂。立法過程精細、嚴謹、完整,完全符合香港的立法程序。
縱觀《條例》,充分體現了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尊重和保障人權,強調立法目的是“保障特區居民和在特區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護”;確立了完全符合香港法治精神的法治原則,包括罪刑法定、無罪推定、一事不再審等等,對普通法高度重視、嚴格遵循,確保與國際接軌且寬嚴適度;法律定義清晰、罪行元素清晰、域外效力清晰,僅精准針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最大限度保護了守法居民的利益和正常商業交流。
下一步,我將充分發揮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和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理事長作用,積極推動做好《條例》宣傳教育,築牢國安屏障。希望社會各界能全力支持和配合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把握難得歷史機遇,發揮香港獨特優勢,聚精會神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共同維護香港繁榮穩定。
(作者係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理事長)
https://res.youuu.com/zjres/2024/4/16/8w0H9CVs5dtjsXWAaEBN8npnhUYLmUJBBiJ.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