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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社評】築牢國家安全根基 開啟由治及興新篇
文|本刊評論員
3月19日,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經立法會三讀後全票通過。這是一次籌備了近二十七年的歷史性立法,終於補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缺口,香港基本法真正得以全面準確實施,向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交出了一份高質量、高分數的答卷。
回顧立法全程,這是一次順民心的立法。從立法諮詢期收獲98.6%的正面意見,到最新民調顯示大多数受訪者認同香港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安,不同界別、不同階層、各類團體、各國商會在立法過程中紛紛發聲表示支持,彰顯全港市民團結敦促特區政府立法維護國安。這是一次高質量的立法。香港國安條例既落實基本法、全國人大決定和香港國安法的要求,又充分參考國際社會尤其是普通法國家的國安法律;其所涉國安問題不僅各國皆有,更直面香港親歷的切膚之痛;所定法條既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同時也寬嚴相濟採用更高的人權保護標準,可以說是優於任何普通法地區的相關立法。這是一次高效率的立法。在完全符合立法程序、嚴格遵守議事規則的基礎上,全體議員加班加點履職盡責,詳盡審議,密集開會講求效率,提問超千條,所提情境題充分反映社會關切。歷史上反對派為反而反、拉布拖延的場景煙消雲散,清朗、高效、專業的議會新風,政府與議會各司其職而又密切配合,樹立了“一國兩制”條件下專業高效立法的成功範例。
香港國安條例的順利立法,進一步落實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實現了香港同胞的共同願望,在新時代新征程“一國兩制”事業發展進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
取得了總體國家安全觀指導下的積極成果。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重大戰略思想,為新形勢下維護國家安全確立了重要遵循。香港國安條例履行了香港基本法、全國人大“5.28決定”與香港國安法規定的憲制責任,針對香港社會面臨的新形勢和新挑戰,提出了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是在總體國家安全觀指導下,完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制度體系的積極成果。築牢了國家安全的堅實防線。香港國安條例與已實施的香港國安法有機銜接,緊密結合香港實際情況並適當吸收原有法律,完善了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使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渾然一體”,加強了對國家安全能力的建設,使香港特區能夠全面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彰顯了香港特區的法治精神。香港的高水平法治舉世公認,審慎立法、專業執法、獨立司法,彰顯了香港法治社會的核心價值,此次成功立法離不開香港特區政府與立法機關一貫的專業態度和高水平專業能力。有了香港國安法和香港國安條例,香港的獨特地位和法治優勢更加鞏固,更為香港全面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打下良好基礎。開啟了香港融入國家聯通世界的嶄新篇章。完善的國安立法,必然帶來穩定的發展環境。自此,香港可以更好地聚焦發展,在新的起點上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可以更好地發揮自身一流營商環境優勢,打造全球投資者安居樂業的熱土,以護航香港聯通世界、走向國際,加快實現由治及興。
春風浩蕩,氣象一新。隨著國安條例的頒布實施,“一國兩制”的生命力與制度優勢更加顯現。一個更加穩定,更加繁榮,更加充滿生機與活力的香港,必將呈現在世人面前。香港同胞定能乘勢而上,奮力開闢香港騰飛的美好前景,在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中發揮更大作用,不斷譜寫“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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