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屠海鳴
19日傍晚,香港特區立法會以89票贊成的結果,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行政長官李家超隨即表示,將簽署國安條例,並會在3月23日刊憲公布實施。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分別發表聲明,祝賀國安條例順利通過,稱其為香港回歸祖國以來又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
香港回歸近27個年了,基本法23條規定香港特區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終於落實,可謂“27年磨一劍”!27年的“磨劍之路”給人諸多啟示,主要有四個方面。
必須落實好 中央全面管治權
回歸之初,香港社會曾有一種錯誤的認識,認為中央與香港特區是“分權”的關係,國防和外交權力歸中央,其他權力歸香港。這是錯誤地解讀了“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的含義。
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意味着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中央透過基本法把部分權力授予香港,基本法23條訂明香港應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這個“立法權”就屬於中央“授權”之一。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是“授權”與“被授權”的關係,中央的全面管治權涵蓋了香港高度自治權,二者並非“平行”關係,更不是“對立”關係。
由於認識上的模糊,加之反中亂港勢力長期作亂,回歸後,中央的全面管治權體現得不夠充分。2003年,23條立法功虧一簣,中央依然以包容的態度等待香港社會形成共識後再推動立法。沒想到反中亂港勢力和外國反華勢力得寸進尺,不僅“污名化”、“妖魔化”23條立法,而且策動了2014年的非法“佔中”、2016年的“旺角暴亂”、2019年歷時7個多月的“修例風波”。
面對香港的嚴峻形勢,中央果斷行使對香港特區的全面管治權。一是行使立法權。直接出手制定香港國安法,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二是行使監督權。督促香港特區對淪為“亂港平台”的區議會進行改革,令區議會重回基本法97條訂明的“非政權區域組織”的定位。
為落實好中央的全面管治權,2020年2月,中央對港澳工作體制進行了重大調整。“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變更為“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夏寶龍出任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執掌港澳工作。四年多來,夏寶龍堅決落實習主席和中央的治港方略,構建了前後一體、左右協同、上下有機銜接的港澳工作新機制,工作效能大大提升。
事實證明,中央全面管治權絕對不能淡化、虛化、弱化,更不能落空,否則,“一國”這個前提和基礎就容易被掏空,就無法全面準確貫徹“”方針。
“愛國者治港” 必須落到實處
“愛國者治港”原則源於“一國兩制”方針。由於“一國”是本與源,“兩制”是支與流,治港者首先必須愛國,其次應該愛港,並將“愛國”和“愛港”統一起來。
以上道理並不複雜,但過去香港卻出現不正常的現象。其一,少數人把“愛國”和“愛港”對立起來,將“愛國”等同於“賣港”,將“愛港”等同於“抗中”。其二,“愛國者治港”缺少落實機制。那些明目張膽“抗中”的人可以透過“選舉”進入立法會,成為“尊貴的議員”;那些保持“政治中立”的公務員,在維護國家安全的關鍵時刻,可以拒不執行特區政府的指令,甚至於為暴徒通風報訊;那些宣揚“港獨”的媒體、大學教授,以“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為由,可以肆無忌憚地煽動市民憎恨中央、仇視“一國”。
“歪嘴和尚念經”,只會把一部好經愈念愈歪。事實證明,“愛國者治港”沒有落到實處,“一國兩制”在實踐中必然走樣、變形。
四年多來,在中央的主導下,香港特區完成了新選制下的選委會選舉、立法會選舉、行政長官選舉;在中央的監督下,香港特區政府順利完成了區議會選舉,把“愛國者治港”落到了實處。
實踐證明,“愛國者治港”為順利通過國安條例創造了有利條件。從這次立法會審議國安條例草案的過程看,議員們專注具體條款、設想各種可能出現的極端場景、積極思考查漏補缺的辦法,提出了許多高質量的建議。在二讀辯論中,88名議員代表各自的政團、界別、群體踴躍發言,堅定支持立法。整個審議過程全程直播,市民看到了大多數議員理性、專業、務實的素養,這與往屆立法會“拉布”“流會”、甚至大打出手的場面形成鮮明對比。
必須堅持行政主導 積極作為
基本法訂明了“三權分置,行政主導,司法獨立,行政長官代表特區向中央負總責”的政治體制。但香港回歸後,“行政主導”並未落實到位。一方面,反中亂港勢力將香港的政治體制解讀為“三權分立”,誤導公眾;另一方面,香港在長期發展中形成了“小政府,大市場”、“小政府,大社會”的格局,政府奉行“積極不干預”政策;漸漸地,政府也變得“謙讓”有餘、主動不夠。
2003年推動23條立法失敗之後,歷屆政府都以“時機不成熟”為由,一拖再拖。說到底,還是“行政主導”沒有落到實處,政府沒有決心和底氣啃下這塊“硬骨頭”。
行政長官李家超及第六屆特區政府就任後,“行政主導”落到了實處,政府積極作為,彰顯了“當家人”和“第一責任人”的擔當。
李家超在2023年施政報告中明確提出:2024年內完成23條立法,由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牽頭負責立法工作。一年多來,他們做了扎實的前期準備工作,既注重與香港國安法、與本地原有法律的銜接,又注重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的有關規定銜接;同時,還借鑑了英國、美國、加拿大等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今年1月特區政府啟動立法的公眾諮詢,發布長達80多頁的諮詢文件,召開了30場解說宣講會。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利用各種公開場合,向公眾講述23條立法是“保護香港的良藥”;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積極向外國商會、外商解讀國安條例草案,闡明國安條例無損香港營商環境;民政及青年局局長麥美娟深入社區,就市民關心的問題反覆進行解說……整個政府團隊形成了推動立法的巨大合力。
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後,林定國、鄧炳強等特區政府官員在立法會回答議員提出的逾1,000條問題,條分縷析,深入淺出,令人信服。在3月13日下午立法會完成“逐條審議條文”後,當晚9時前特區政府就提交了修正案內容,速度實屬罕見;根據議員的意見,政府總共提交了91項修正案,體現出認真負責、科學專業、包容謙遜的做事風格。
可以看出,由於“行政主導”落到實處,政府官員推動23條立法的信心和底氣十足,推動立法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必須弘揚 “一國兩制”主流價值觀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慶祝大會暨第六屆特區政府就職典禮上的講話中指出:“希望全體香港同胞大力弘揚以愛國愛港為核心、同‘一國兩制’方針相適應的主流價值觀。”習主席高瞻遠矚,直指要害。弘揚同“一國兩制”方針相適應的主流價值觀,對於香港來說十分重要。
回顧來路,凡是香港社會動盪不安的時候,都是價值觀混亂的時候。2019年的“修例風波”不是偶然的,而是反中亂港勢力和境外反華勢力長期滲透、煽動的結果。沒有形成主流價值觀的社會,注定是“一盤散沙”,經不起風浪的考驗。
此次國安條例之所以能順利通過,還在於香港社會在經歷“黑暴”之後,絕大多數人認識到香港不能再亂,國安才能港安,香港必須構築堅固的“防波堤”。風雨之後,香港社會的主流價值觀愈來愈清晰,對“一國兩制”的實踐規律認識愈來愈明確,支持維護國安的合力愈來愈強大。
國安條例公眾諮詢以來,本港各主要政團、社團、商會等500多個代表性團體組織紛紛發聲支持立法;公眾諮詢階段,特區政府共收到1.3萬份意見,支持立法的比例高達98.58%;還有不少專業人士主動作為,向市民及業界解說國安條例內容,消除人們的憂慮。這都體現出同“一國兩制”相適應的主流價值觀在不斷強化。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在參加政協港澳聯組討論時指出:“實踐證明,維護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
丁薛祥副總理的講話提示我們,國安條例通過僅僅是一個開始,未來還可能遇到更加複雜多變的局面,我們應從“27年磨一劍”的過程中汲取經驗和教訓,今後在維護國家安全上做得更好,推進“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作者係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文原刊於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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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屠海鳴
19日傍晚,香港特區立法會以89票贊成的結果,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行政長官李家超隨即表示,將簽署國安條例,並會在3月23日刊憲公布實施。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分別發表聲明,祝賀國安條例順利通過,稱其為香港回歸祖國以來又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
香港回歸近27個年了,基本法23條規定香港特區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終於落實,可謂“27年磨一劍”!27年的“磨劍之路”給人諸多啟示,主要有四個方面。
必須落實好 中央全面管治權
回歸之初,香港社會曾有一種錯誤的認識,認為中央與香港特區是“分權”的關係,國防和外交權力歸中央,其他權力歸香港。這是錯誤地解讀了“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的含義。
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意味着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中央透過基本法把部分權力授予香港,基本法23條訂明香港應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這個“立法權”就屬於中央“授權”之一。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是“授權”與“被授權”的關係,中央的全面管治權涵蓋了香港高度自治權,二者並非“平行”關係,更不是“對立”關係。
由於認識上的模糊,加之反中亂港勢力長期作亂,回歸後,中央的全面管治權體現得不夠充分。2003年,23條立法功虧一簣,中央依然以包容的態度等待香港社會形成共識後再推動立法。沒想到反中亂港勢力和外國反華勢力得寸進尺,不僅“污名化”、“妖魔化”23條立法,而且策動了2014年的非法“佔中”、2016年的“旺角暴亂”、2019年歷時7個多月的“修例風波”。
面對香港的嚴峻形勢,中央果斷行使對香港特區的全面管治權。一是行使立法權。直接出手制定香港國安法,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二是行使監督權。督促香港特區對淪為“亂港平台”的區議會進行改革,令區議會重回基本法97條訂明的“非政權區域組織”的定位。
為落實好中央的全面管治權,2020年2月,中央對港澳工作體制進行了重大調整。“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變更為“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夏寶龍出任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執掌港澳工作。四年多來,夏寶龍堅決落實習主席和中央的治港方略,構建了前後一體、左右協同、上下有機銜接的港澳工作新機制,工作效能大大提升。
事實證明,中央全面管治權絕對不能淡化、虛化、弱化,更不能落空,否則,“一國”這個前提和基礎就容易被掏空,就無法全面準確貫徹“”方針。
“愛國者治港” 必須落到實處
“愛國者治港”原則源於“一國兩制”方針。由於“一國”是本與源,“兩制”是支與流,治港者首先必須愛國,其次應該愛港,並將“愛國”和“愛港”統一起來。
以上道理並不複雜,但過去香港卻出現不正常的現象。其一,少數人把“愛國”和“愛港”對立起來,將“愛國”等同於“賣港”,將“愛港”等同於“抗中”。其二,“愛國者治港”缺少落實機制。那些明目張膽“抗中”的人可以透過“選舉”進入立法會,成為“尊貴的議員”;那些保持“政治中立”的公務員,在維護國家安全的關鍵時刻,可以拒不執行特區政府的指令,甚至於為暴徒通風報訊;那些宣揚“港獨”的媒體、大學教授,以“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為由,可以肆無忌憚地煽動市民憎恨中央、仇視“一國”。
“歪嘴和尚念經”,只會把一部好經愈念愈歪。事實證明,“愛國者治港”沒有落到實處,“一國兩制”在實踐中必然走樣、變形。
四年多來,在中央的主導下,香港特區完成了新選制下的選委會選舉、立法會選舉、行政長官選舉;在中央的監督下,香港特區政府順利完成了區議會選舉,把“愛國者治港”落到了實處。
實踐證明,“愛國者治港”為順利通過國安條例創造了有利條件。從這次立法會審議國安條例草案的過程看,議員們專注具體條款、設想各種可能出現的極端場景、積極思考查漏補缺的辦法,提出了許多高質量的建議。在二讀辯論中,88名議員代表各自的政團、界別、群體踴躍發言,堅定支持立法。整個審議過程全程直播,市民看到了大多數議員理性、專業、務實的素養,這與往屆立法會“拉布”“流會”、甚至大打出手的場面形成鮮明對比。
必須堅持行政主導 積極作為
基本法訂明了“三權分置,行政主導,司法獨立,行政長官代表特區向中央負總責”的政治體制。但香港回歸後,“行政主導”並未落實到位。一方面,反中亂港勢力將香港的政治體制解讀為“三權分立”,誤導公眾;另一方面,香港在長期發展中形成了“小政府,大市場”、“小政府,大社會”的格局,政府奉行“積極不干預”政策;漸漸地,政府也變得“謙讓”有餘、主動不夠。
2003年推動23條立法失敗之後,歷屆政府都以“時機不成熟”為由,一拖再拖。說到底,還是“行政主導”沒有落到實處,政府沒有決心和底氣啃下這塊“硬骨頭”。
行政長官李家超及第六屆特區政府就任後,“行政主導”落到了實處,政府積極作為,彰顯了“當家人”和“第一責任人”的擔當。
李家超在2023年施政報告中明確提出:2024年內完成23條立法,由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牽頭負責立法工作。一年多來,他們做了扎實的前期準備工作,既注重與香港國安法、與本地原有法律的銜接,又注重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的有關規定銜接;同時,還借鑑了英國、美國、加拿大等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今年1月特區政府啟動立法的公眾諮詢,發布長達80多頁的諮詢文件,召開了30場解說宣講會。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利用各種公開場合,向公眾講述23條立法是“保護香港的良藥”;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積極向外國商會、外商解讀國安條例草案,闡明國安條例無損香港營商環境;民政及青年局局長麥美娟深入社區,就市民關心的問題反覆進行解說……整個政府團隊形成了推動立法的巨大合力。
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後,林定國、鄧炳強等特區政府官員在立法會回答議員提出的逾1,000條問題,條分縷析,深入淺出,令人信服。在3月13日下午立法會完成“逐條審議條文”後,當晚9時前特區政府就提交了修正案內容,速度實屬罕見;根據議員的意見,政府總共提交了91項修正案,體現出認真負責、科學專業、包容謙遜的做事風格。
可以看出,由於“行政主導”落到實處,政府官員推動23條立法的信心和底氣十足,推動立法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必須弘揚 “一國兩制”主流價值觀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慶祝大會暨第六屆特區政府就職典禮上的講話中指出:“希望全體香港同胞大力弘揚以愛國愛港為核心、同‘一國兩制’方針相適應的主流價值觀。”習主席高瞻遠矚,直指要害。弘揚同“一國兩制”方針相適應的主流價值觀,對於香港來說十分重要。
回顧來路,凡是香港社會動盪不安的時候,都是價值觀混亂的時候。2019年的“修例風波”不是偶然的,而是反中亂港勢力和境外反華勢力長期滲透、煽動的結果。沒有形成主流價值觀的社會,注定是“一盤散沙”,經不起風浪的考驗。
此次國安條例之所以能順利通過,還在於香港社會在經歷“黑暴”之後,絕大多數人認識到香港不能再亂,國安才能港安,香港必須構築堅固的“防波堤”。風雨之後,香港社會的主流價值觀愈來愈清晰,對“一國兩制”的實踐規律認識愈來愈明確,支持維護國安的合力愈來愈強大。
國安條例公眾諮詢以來,本港各主要政團、社團、商會等500多個代表性團體組織紛紛發聲支持立法;公眾諮詢階段,特區政府共收到1.3萬份意見,支持立法的比例高達98.58%;還有不少專業人士主動作為,向市民及業界解說國安條例內容,消除人們的憂慮。這都體現出同“一國兩制”相適應的主流價值觀在不斷強化。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在參加政協港澳聯組討論時指出:“實踐證明,維護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
丁薛祥副總理的講話提示我們,國安條例通過僅僅是一個開始,未來還可能遇到更加複雜多變的局面,我們應從“27年磨一劍”的過程中汲取經驗和教訓,今後在維護國家安全上做得更好,推進“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作者係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文原刊於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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