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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洲:維護國家安全 實現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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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文洲
日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在立法會全票通過,在社會上引起積極反響,各界均熱烈祝賀。緊接著,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深圳會見了行政長官李家超一行,聽取有關工作情況匯報。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匯報中表示,特區政府團結社會各界力量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愛國者治港”的一項光榮成績。條例通過後,香港建好了安全“屏障”,鞏固了“由亂到治”的“護土牆”,可以昂首闊步在“由治及興”的康莊大道上,全速前進,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添幸福。
筆者認為,本次《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獲得通過,的確是一項重要成果。1990年,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基本法。基本法第23條,就指明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七項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可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由來已久,但此前無立法,因而長期存在國家安全方面的短板。自2014年的違法“佔中”、至2016年的旺角暴動、到2019年“黑暴”導致社會近乎失控,香港頻頻因為這個短板的存在,影響了社會經濟發展。因此,《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通過和實施,既是眾望所歸,也彰顯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義和必要性。
香港一直是被境外勢力頻頻幹預的地區。因此,從特區政府推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至今,境外都有不少聲音質疑、抹黑香港,甚至把立法工作與香港金融及經濟掛鈎,也不足為奇。但事實勝於雄辯,就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通過的第二天,25間重點企業“落戶”香港,當中包括6間美國企業。他們紛紛表示,看好香港的地位和優勢,以及發展前景。這是對香港投下的信心一票,也是對“看衰”香港的有力駁斥。
香港擁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一無二優勢,一直是全球最自由、最開放的獨立經濟體,參與260多個國際協議和30多個政府間國際組織。《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為香港的長治久安打下了堅實基礎,為建設和諧美好的社區,實現“家和萬事興”的願景提供了法律保障。筆者相信,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後,香港將繼續繁榮與穩定,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蓬勃發展,為國家的高質量發展、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作出更大貢獻。
(作者係第十四屆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工商總會會長、北區擈滅罪行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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