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勇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22日)根據基本法第48條第3款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條例》於今日(23日)刊憲生效。至此,香港回歸祖國近27年,完成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工作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終於得到落實,能夠親身見證和參與這一歷史時刻,筆者心情十分激動。
習主席的總體國家安全觀和國安思想,指明香港在“一國兩制”下要長治久安、繁榮穩定的基礎。以史為鑒,自鴉片戰爭到抗日戰爭,國家安全就是所有人民包括中國香港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是市民及其子孫後代安居樂業的前提。只有國家安全,香港才能安全,故此才能家安、人安。完成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既是有效保障國家安全,亦是確保“一國兩制”中“一國”的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和“兩制”的香港特區長期繁榮穩定。
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工作,我們已期盼、等待、討論了超過26年,讓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成為歷史上、世界上討論期最長的一個國家安全條例。早一日完成立法,就早一日避免國家安全的風險,今日,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短板已經補齊。行政立法雙方日前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全力推動審議工作,密鑼緊鼓密集開會,體現了行政立法雙方全力推動立法工作的承擔和使命感。條例草案寬嚴適度,可靠保障香港人的自由、權利、財產,在社會穩定的大前提下,有利香港構建安全、便利、高效的營商環境,吸引外商來港投資。
《條例》保障了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寧,進而確保社會秩序穩定,這是繁榮發展的必然前提。日前,迪拜酋長侄子透露將在香港開設一家管理高達5億美元(約39億港元)的家族辦公室,正是香港在法治、安全、穩定的大前提下不斷增強競爭力的證明。畢竟,只有廣大市民的生活和權利得到保護,香港才能集中精力拼經濟、惠民生,亦更有利吸引外資來港投資,香港亦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中實現高質量發展。
不過,美英等西方國家有諸多國家安全的嚴苛法例,卻不斷抹黑攻擊香港就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的相關工作,對此我們仍要防範外部勢力的干預和抹黑,特區政府乃至香港社會各界,都有責任通過宣傳講解,讓公眾更理解個別條文的立法原意及運作,釋除不必要的疑慮,亦要讓公眾更了解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性和對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關鍵性。相信自今日起,香港將更能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發揮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同時,創造光明未來。
(作者係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召集人、立法會議員、民建聯副主席、新社聯會長,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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