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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曼琪:就兩會提5項建議 倡合併回鄉證與居住證功能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執委、香港立法會議員、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今年兩會提出5項建議,包括修改中醫藥法,合併回鄉證與居住證功能,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婦女高品質融合發展,深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市場國際化與數字化,以及發揮香港獨特優勢,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標準。
一是《關於修改中醫藥法的建議》。陳曼琪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部分條文提出18條修改意見,特別對第九條國家支援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提出增加文字如下:“加快中醫藥開放發展,推動提升中醫藥的國際認可度和影響力,推進中醫藥高品質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助力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
二是《關於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生活通”,在使用者申請和同意下,合併回鄉證與居住證功能(試行計劃)的建議》。陳曼琪說,回鄉證與居住證的功能存在重合、線上服務使用回鄉證時出現“認證失敗”或“無法使用類型”等問題,令內地生活、工作、養老或跨境頻繁的港人感到非常不便,故為港人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及粵港澳大灣區生活圈,建議在使用者申請和同意下,合併回鄉證與居住證功能,實現證件統一化;推行“電子回鄉證”,推動線上證件一體化。
三是《關於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婦女高品質融合發展的建議》。陳曼琪提出關於提升女性教育、職業發展、健康保障、團體交流、家庭建設等方面建議,以推動大灣區女性交流與全面發展,具體為:推動“大灣區女子學院”課程標準化及國際化;舉辦“大灣區家庭家教家風建設主題宣傳月”;設立“大灣區女性健康研究交流機制”;定期舉辦“粵港澳大灣區女性高品質發展專業論壇”;促進內地與香港的婦女團體交流;建議成立支援跨境家庭事務的粵港澳社福機構聯動機制。
四是《關於深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市場國際化與數字化的建議》。陳曼琪提出以下建議:優化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計劃,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基地;大力推動港澳律師與內地律師交流合作配對,加速建設和壯大高素質涉外律師人才隊伍,助中國律師和中國律所“走出去”;發揮香港所長,為國家培養精通普通法的涉外法治人才及為“留學中國”品牌建設出力;振興科技法律學科建設,加快加強國際化科技法律人才培養;進一步放寬對港澳律師、港澳法律服務機構以及合夥聯營所的限制;完善聯營所實習管理制度,為粵港澳三地律師及法律學生在法律實務方面深入交流合作提供更多模式與平台;建立粵港澳大灣區法律科技聯席會議機制,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市場數字化與國際化;建立內地與香港相互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電子公告平台;共建粵港澳大灣區涉外法律服務案例資料庫,提高涉外法律服務透明度與公信力;建立適用於內地的粵港澳大灣區涉外民事關係的遺囑訂立及執行的指引。
五是《關於發揮香港獨特優勢,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標準的建議》。陳曼琪聚焦粵港澳三地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遵循《標準發展指南》,持續深挖需求,使灣區標準的覆蓋領域在廣度和深度上進一步拓寬,具體包括制定學歷互認、資歷互認、應用科學職訓互認大灣區標準;制定大灣區養老、跨境醫療、社會福利機構聯動新標準;制定大灣區ESG國際標準,包括鼓勵建立大灣區中小企ESG白皮書。
來源:香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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