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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布優化教師語文能力要求
教育局3月27日公布優化中、小學英文和普通話科教師語文能力要求的措施,有關措施將於2024/25學年起生效。
由2024/25學年起,“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制度”(IELTS)(學術領域)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水平測試”將取代“語文能力評核”的筆試和口試,具體要求請參閱教育局通函第74/2024 號;而由教育局舉行的“課堂語言運用”評核則維持,有關報名詳情將於稍後在教育局網頁公布。
隨着優化措施的推行,教育局和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合辦的“語文能力評核”筆試和口試於2024/25學年起停辦。已持有“語文能力評核”筆試、口試和“課堂語言運用”相關成績而達到語文能力要求的教師,其資歷將繼續獲認可。
語文能力要求政策自2000年實施,旨在確保所有英文及普通話科教師達到最基本的語文能力要求,從而提高教育質素。政策推行至今已逾20年,英文及普通話科教師的整體語文能力不斷提升。教育局因應業界及持份者的關注、教育的最新發展、學生的學習需要及學校人力資源調配的需要等,檢視此政策的安排,制定優化措施。
有關語文能力要求政策的詳情,請瀏覽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l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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