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一鳴
香江三月春潮湧。 3月19日,立法會經過11天日以繼夜密集式的審議,三讀表決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特區政府上上下下飲得杯落。負責立法的主要推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表決前致辭,感謝各方對這次立法工作的支持,包括行政長官、各中央機構、所有公務員同事及「我們的問責團隊,特別是律政司和保安局的同事」、立法會主席、法案委員會主席及參與法案委員會的議員,以及在座的每一位議員;他也感謝議會外的政黨、社團、各友好團體以及社會大眾的支持。毫無疑問,這次立法大功告成,是中央支持、全港各界共同努力的成果。
維護國安工作任重道遠
不過,筆者認為,有一個人值得鄧炳強多謝兩次,這個人就是有份參與審議法案的立法會議員、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當年葉太負責立法工作,可惜功虧一簣,卻為今次立法成功提供寶貴經驗和教訓。劉葉淑儀在立法會發言果然與眾不同:「這次國家安全立法比我二十一年前時處理肩負更大責任,我很高興今日走到這步。第一、可完成憲制上責任。立了法的話,2014年我相信我們不會出現79日的'佔中'。'佔中運動',外媒美化為一個雨傘東西,其實已是外部勢力在港搞出來,想顛覆香港社會秩序、推翻政府政策的活動。2019年更有駭人聽聞的暴力行動,想推翻政府、想分裂香港出去。」二十一年人事幾番新,當年的葉太不會想到如今會以議員身份參與審議這條法案,結果全票通過。
如果說當年立了法,就不會發生2014年的非法「佔中」和2019年的黑暴,恰恰證明那次立法的責任非常重大。如果要比較兩次立法的不同,應該是時代不同、大環境不同,最重要一點,是全社會對立法的重要性達成共識。鄧炳強感謝社會大眾支持,不是泛用客套之詞。
立法通過後我在電視節目中,對於這次立法會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審議和通過立法的必要性,談了我的看法。 21年前那次推銷立法,特區政府主要理據是完成基本法規定的憲制責任,而今次立法諮詢,除了強調憲制責任,還有現實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經歷非法「佔中」和修例風波,社會主流民意對於維護國安立法的認識產生重大轉變,在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特區政府共收到一萬三千多份意見書,當中逾九成八支持立法,已證明這一點。
另一方面,外部勢力對香港事務的干預由暗轉明,一些外媒和西方政客抹黑甚至攻擊維護國安立法,進一步突顯立法的迫切性。在確保立法程序正當性的前提下,以及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下,以急而不亂、快速而嚴謹的獨特方式,審議通過這項立法。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完成立法並在今天刊憲生效,香港揭開新一頁,但確保香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任重道遠。一方面,立法之後要加強向廣大市民宣傳推廣,鄧炳強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與香港國安法、其他相關的本地法例及現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相輔相成,形成一套全面而有效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 「但這絕對不代表我們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工作已經完成」。
鄧炳強表示,已經和律政司司長密鑼緊鼓安排一系列的解說工作,繼續向社會大眾推廣《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其他國家安全相關的事項。繼續在網路上提供及更新有關條例的資訊,從而鼓勵大眾對條例有更多的了解。
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另一方面,香港從今以後可以結束政治爭議和內耗,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要提升市民的幸福感,為年輕人創造更多機會。要向全世界展示,香港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立法之後,將提供一個更安全和繁榮、自由多元的營商環境,香港對國際投資者更具吸引力。這些方面的工作,相信一點都不比立法本身來得更輕鬆。
本文轉自大公網
(作者係資深香港傳媒人、香港新聞聯副主席,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