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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譴責美國及加拿大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歪曲言論
香港特區政府4月13日就美國和加拿大借所謂更新外遊提示,誣衊抹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生效後,赴港風險增加。特區政府對這些以歪曲事實及危言聳聽言論散播恐懼的政治操弄,予以強烈譴責。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條例》訂明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人有相關的犯罪行為和犯罪意圖,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發言人稱,美國和加拿大自身亦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香港國安法及《條例》下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實屬必要和正當,並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和加拿大)一致。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和歐盟成員國等在內的眾多國家的國家安全法律都同樣根據“屬人管轄”和“保護管轄”等原則,具有域外效力。在擬訂《條例》的域外效力時,我們已顧及有關國家管轄權的國際法原則和國際慣例,以及罪行的性質。
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的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的違法行為採取執法行動,所指稱的"任意執法"、"隨意拘捕"或"錯誤囚禁"完全是罔顧事實。有關國家試圖以恐嚇手法來達到其政治目的,干擾市民和商界的正當交流,特區政府強烈反對。
事實上,特區政府一直歡迎正當來港旅遊和營商的人(包括美國和加拿大來港旅客和商人);他們不會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不會誤墮法網,根本無需擔心。再者,不論香港國安法或《條例》均明確訂明受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都依法受到保護。
發言人重申,香港國安法和《條例》是防禦外部勢力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法律,加固我們保衞家園的門鎖,只有那些想闖入我們家園,侵害掠奪的人才不想香港特區依法保家衞國。特區政府強烈敦促有關國家停止以所謂更新外遊提示等政治技倆,試圖干預香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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