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启真:深入學習總體國家安全觀 當好守門員和宣傳員
文|董启真
以“總體國家安全觀10周年”為主題的2024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開幕典禮昨天(4月15日)在灣仔會展中心舉行,中央港澳辦主任、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發表視頻主旨致辭,強調了總體國家安全觀對於特區維護國安及繁榮發展的重要性,並就香港實現由治及興提出“五個需要”。筆者在現場聆聽講話深受啟發,結合自身從事的領域,深感本港法律界有責任當好國家安全的守門員和宣傳員。
總體國家安全觀由習近平主席於2014年4月15日創造性提出,強調要以整體角度,全盤理解和維護國家的整體安全,突出的是“大安全”概念,涵蓋20個環環相扣的重點領域。該科學理論系統完整、邏輯嚴密、互相貫通,是有效應對新時代國家安全形勢重大變化的根本遵循與行動指南。夏主任在闡釋這一全新安全觀的同時寄語本港“五個需要”,包括需要守牢國家安全底線,需要主動適應新形勢新挑戰、展現新擔當等。他重申,國安才能港安,國安才能家安,不築牢國家安全屏障,“一國兩制”和香港繁榮穩定都無從談起。
在香港國安法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駐港國安公署與特區國安委“雙法雙機制”完全到位後的今時今日,維護國家安全已然成為特區法律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法律實踐並不僅僅侷限於對條文的直接應用,還要求法律從業者對立法背景和保護的權益有深入了解。比如,法官在處理涉國安案件時,必須具備對國家安全的整體和正確理解,並深刻認同總體國家安全觀。這樣才能避免因誤解立法意圖或相關定義而作出損害國家安全或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權利的判決,避免引發關於國安法律的不必要爭議。再如,檢控人員在起訴過程中也應樹立正確的國安意識,這是其履行職責的基石。
至於律師、大律師等法律從業者,通過深入學習總體國家安全觀,能更有效地為客戶提供針對性的法律服務,確保在維護國安前提下最大程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律師等法律從業者經常要處理各種敏感信息,它們不僅關乎個人、公司的利益,也可能關乎國家安全。處理這些信息時必須極為謹慎,防止任何可能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信息泄露。掌握好總體國家安全觀,法律從業者就能更全面理解國家安全的含義,繃緊“國家安全”這根弦,更好甄別敏感信息;必要時需採取適當保密措施,對信息來源和傳播途徑進行嚴格審查,防止無意中成為安全威脅的傳播媒介。換言之,正確的國家安全意識是法律從業者須具備的核心能力之一。
長期以來,香港的法律從業者因專業性強、角色重要而享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和公信力。正因此,他們在普及法律知識、尤其關於國家安全法的知識方面,既有獨特優勢也有更大的責任擔當。如何做好國家安全的宣傳員?可利用專業知識,通過舉辦講座、研討會等詳解國安法律的條款、實施細則;也可通過撰文、受訪或參與廣電節目解釋國安法律的重要性,駁斥外部勢力的攻擊抹黑;還可參與社區普法活動,以案例分析、互動問答等向市民普及國安法律和總體國家安全觀,消除公眾誤解。
“今天的香港結束了動盪不安局面,終結了維護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歷史;今天的香港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擺脫了政治爭拗,展現出特區政府高效運作、全社會幹事創業的新氣象;今天的香港有國安法律護航,終於迎來了全力拼經濟謀發展的最好時期。”正如夏主任所言,在特區維護國安工作取得一系列成效後,包括法律界在內的社會各界還應持續學習宣傳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推動香港由治及興、護航高質量發展出一份力。
(作者係香港執業律師、法律專業協進會副會長,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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