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的新法例已經在本周一(4月22日)起實施,餐廳及零售等業界將不能提供管制塑膠產品。惟不少市民表示,對措施的一些細節仍是“一頭霧水”。以下為大家逐一拆解“走塑”新例的12大常見疑問。
1.一般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會否誤墮法網?
新法例下的管制計劃並不針對一般市民。法例只針對在業務過程中製造、銷售或供應相關產品的行為。一般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並不會因購買及使用某些即棄塑膠產品而觸犯法例。舉例來說,購買外賣的顧客並不會因使用了受管制餐具而觸犯法例。市民在外地網站購買或旅行帶回即棄塑膠產品,均不犯法。
2.外賣飲品(例如珍珠奶茶)的透明膠杯和膠蓋 /膜是否禁止使用?
不會。在4月22日管制實施後,外賣時餐廳仍可使用即棄塑膠容器,包括杯及杯蓋,但不可使用發泡膠餐具(包括碟、食物容器和杯)。
3.有熱湯的餐飲外賣是否不能以即棄塑膠容器盛載?
不是。在4月22日管制實施後,外賣時餐廳仍可使用即棄塑膠容器,包括飯盒及湯碗,但不可使用發泡膠餐具(包括碟、食物容器和杯)。
4.不能售賣即棄膠牙籤?牙縫刷和膠柄牙線棒會否同樣受到管制?市面上有什麽替代品?
只有膠牙籤是受管制的產品,商戶將不可銷售或免費供應相關產品,但市民並不會因購買及使用膠牙籤而觸犯法例。膠柄牙線棒是下一階段管制的產品,確實實施日期將取決於替代品的普及性和可負擔性。牙縫刷及一般的傳統牙線更完全不屬於新法例下受管制的產品。市面上仍有大量不同類型用於剔牙或牙齒清潔護理的非即棄塑膠產品選項可供業界和市民選擇,例如竹/木牙籤、竹柄牙線棒、傳統牙線、水牙線機等。
5.不能售賣棉花棒?市面上有替代品嗎?
不是,4月22日管制實施後只禁售膠柄棉花棒,木柄或紙柄的棉花棒仍可售賣。市面上亦有不少品牌都已轉售紙軸棉花棒,供應穩定且充足。
6.可否自備膠袋盛載兩傘?市面上有替代品嗎?
可以。新法例只禁止銷售和免費供應雨傘袋。一般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如常使用膠袋盛載雨傘。
7.管制實施後對入住本地酒店的旅客帶來不便?
4月22日管制實施後,酒店只是不可免費提供塑膠梳洗用品,但可在分開收費下提供這些用品。酒店亦可免費提供非塑膠梳洗用品。旅客亦可自攜本身的梳洗用品,旅客自攜塑膠梳洗用品不會觸犯法例。
8.為何要全面禁止所有發泡膠餐具?
發泡膠非常輕,容易破碎並流入海洋,導致海洋生物誤食、窒息或中毒等,對環境及海洋生態的影響特別嚴重。事實上,內地及澳門早已禁止使用發泡膠餐具。
9.為何要減少使用即棄塑膠產品?
塑膠難以分解,可在環境中殘留極長的時間,更加會分解為微塑膠,對環境生態以至人類健康均可以造成深遠的禍害。 所以,“減塑”、“走塑”已成為國際間的共識,無論內地以及世界其他地方,近年都相繼加強減少使用塑膠物料的措施,並探索使用其他替代品。
10.醫院或診所會否繼續提供食藥膠匙羮?
醫院診所為小童或病人等進食藥物而提供的即棄膠產品,例如膠匙羮,在法例下屬於醫治或醫療程序的情況可獲豁免。另外,常見的醫療用膠手套亦不受限。
11.幼童用的塑膠食具是否受管制?
法例只管制即棄的產品,不包括可重用塑膠餐具。幼童用的塑膠食具可以重用,不受影響。
12.之後會否進一步禁售或規管更多塑膠產品?
會。根據政府新聞處資料,立法會在2023年10月18日通過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的條例草案,新規定分兩階段實施,首階段在今年4月22日推行,並計劃於明年推行第二段階規管。雖然第二階段措施的實際推行日期未定,但特區政府已預告會在第二階段全面禁止食肆向堂食和外賣顧客提供即棄塑膠餐具,也會進一步禁止商戶銷售和免費供應膠枱布、牙線棒及多環膠圈套(用作捆綁罐裝飲品的膠圈)等物品,以及禁止免費供應耳塞。
設半年適應期不會執法
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相關法例周一開始實施,首階段禁止在堂食及外賣提供膠叉、膠刀、膠匙、膠飲管、膠攪拌棒及所有發泡膠餐具。環境保護署表示,新法例設半年適應期,期間將集中宣傳教育工作,不會對違規業務進行執法。
環保署走訪2萬中小食肆 21%已轉非塑膠餐具
早前,環保署已走訪約2萬間中小型食肆,21%已轉用非塑膠餐具,即還有近八成尚未準備好替代品的轉換。環保署助理署長(廢物管理)鄭健表示,“走塑”條例只是在供應方面做管制即棄塑膠產品,並非針對市民,市民不需擔心。
鄭健說,政府在法例草擬期間,一直有留意非塑膠產品的價格變化,發現相關產品售價正逐漸下降。至於質素方面,環保署早前舉行記者會,邀請非塑膠餐具供應商實測紙飲管在水中浸足1小時,依然可以使用。他強調,法例生效起計有6個月適應期,政府會集中宣傳教育,包括派員走訪2萬間中小型食肆及2萬間零售店、酒店及賓館,如未符合要求,會了解他們面對的困難等,這段期間署方不會對違規的業務進行執法。適應期過後,環保署會再探訪之前巡視過的食肆,了解實際情況。由於推行第一階段措施及適應期需時,現時並無執行第二階段措施的確切時間表。
“走塑”首階段 市民反應不一
第一階段管制即棄塑膠產品由本周一起實施,設有半年適應期。當天早上,有連鎖快餐店在收銀處擺出告示,表明外賣顧客若需要餐具,須額外收費,不鏽鋼可重用餐具每包2元,而木刀、木叉、竹筷子和竹漿羹等中式或西式餐具包,每套分別收1元。有市民表示,手機下單時無留意是否要選擇購買額外餐具,又指平日不方便攜帶可重用餐具,為免清潔,會選擇即棄餐具,形容“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不過,亦有市民說支持“走塑”,日後會減少外賣,改為堂食。
來源:《港紙》
https://res.youuu.com/zjres/2024/4/25/5SqJzaFQ8xCfBjzh36JfGAcfTVreNDq3Zvc.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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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的新法例已經在本周一(4月22日)起實施,餐廳及零售等業界將不能提供管制塑膠產品。惟不少市民表示,對措施的一些細節仍是“一頭霧水”。以下為大家逐一拆解“走塑”新例的12大常見疑問。
1.一般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會否誤墮法網?
新法例下的管制計劃並不針對一般市民。法例只針對在業務過程中製造、銷售或供應相關產品的行為。一般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並不會因購買及使用某些即棄塑膠產品而觸犯法例。舉例來說,購買外賣的顧客並不會因使用了受管制餐具而觸犯法例。市民在外地網站購買或旅行帶回即棄塑膠產品,均不犯法。
2.外賣飲品(例如珍珠奶茶)的透明膠杯和膠蓋 /膜是否禁止使用?
不會。在4月22日管制實施後,外賣時餐廳仍可使用即棄塑膠容器,包括杯及杯蓋,但不可使用發泡膠餐具(包括碟、食物容器和杯)。
3.有熱湯的餐飲外賣是否不能以即棄塑膠容器盛載?
不是。在4月22日管制實施後,外賣時餐廳仍可使用即棄塑膠容器,包括飯盒及湯碗,但不可使用發泡膠餐具(包括碟、食物容器和杯)。
4.不能售賣即棄膠牙籤?牙縫刷和膠柄牙線棒會否同樣受到管制?市面上有什麽替代品?
只有膠牙籤是受管制的產品,商戶將不可銷售或免費供應相關產品,但市民並不會因購買及使用膠牙籤而觸犯法例。膠柄牙線棒是下一階段管制的產品,確實實施日期將取決於替代品的普及性和可負擔性。牙縫刷及一般的傳統牙線更完全不屬於新法例下受管制的產品。市面上仍有大量不同類型用於剔牙或牙齒清潔護理的非即棄塑膠產品選項可供業界和市民選擇,例如竹/木牙籤、竹柄牙線棒、傳統牙線、水牙線機等。
5.不能售賣棉花棒?市面上有替代品嗎?
不是,4月22日管制實施後只禁售膠柄棉花棒,木柄或紙柄的棉花棒仍可售賣。市面上亦有不少品牌都已轉售紙軸棉花棒,供應穩定且充足。
6.可否自備膠袋盛載兩傘?市面上有替代品嗎?
可以。新法例只禁止銷售和免費供應雨傘袋。一般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如常使用膠袋盛載雨傘。
7.管制實施後對入住本地酒店的旅客帶來不便?
4月22日管制實施後,酒店只是不可免費提供塑膠梳洗用品,但可在分開收費下提供這些用品。酒店亦可免費提供非塑膠梳洗用品。旅客亦可自攜本身的梳洗用品,旅客自攜塑膠梳洗用品不會觸犯法例。
8.為何要全面禁止所有發泡膠餐具?
發泡膠非常輕,容易破碎並流入海洋,導致海洋生物誤食、窒息或中毒等,對環境及海洋生態的影響特別嚴重。事實上,內地及澳門早已禁止使用發泡膠餐具。
9.為何要減少使用即棄塑膠產品?
塑膠難以分解,可在環境中殘留極長的時間,更加會分解為微塑膠,對環境生態以至人類健康均可以造成深遠的禍害。 所以,“減塑”、“走塑”已成為國際間的共識,無論內地以及世界其他地方,近年都相繼加強減少使用塑膠物料的措施,並探索使用其他替代品。
10.醫院或診所會否繼續提供食藥膠匙羮?
醫院診所為小童或病人等進食藥物而提供的即棄膠產品,例如膠匙羮,在法例下屬於醫治或醫療程序的情況可獲豁免。另外,常見的醫療用膠手套亦不受限。
11.幼童用的塑膠食具是否受管制?
法例只管制即棄的產品,不包括可重用塑膠餐具。幼童用的塑膠食具可以重用,不受影響。
12.之後會否進一步禁售或規管更多塑膠產品?
會。根據政府新聞處資料,立法會在2023年10月18日通過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的條例草案,新規定分兩階段實施,首階段在今年4月22日推行,並計劃於明年推行第二段階規管。雖然第二階段措施的實際推行日期未定,但特區政府已預告會在第二階段全面禁止食肆向堂食和外賣顧客提供即棄塑膠餐具,也會進一步禁止商戶銷售和免費供應膠枱布、牙線棒及多環膠圈套(用作捆綁罐裝飲品的膠圈)等物品,以及禁止免費供應耳塞。
設半年適應期不會執法
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相關法例周一開始實施,首階段禁止在堂食及外賣提供膠叉、膠刀、膠匙、膠飲管、膠攪拌棒及所有發泡膠餐具。環境保護署表示,新法例設半年適應期,期間將集中宣傳教育工作,不會對違規業務進行執法。
環保署走訪2萬中小食肆 21%已轉非塑膠餐具
早前,環保署已走訪約2萬間中小型食肆,21%已轉用非塑膠餐具,即還有近八成尚未準備好替代品的轉換。環保署助理署長(廢物管理)鄭健表示,“走塑”條例只是在供應方面做管制即棄塑膠產品,並非針對市民,市民不需擔心。
鄭健說,政府在法例草擬期間,一直有留意非塑膠產品的價格變化,發現相關產品售價正逐漸下降。至於質素方面,環保署早前舉行記者會,邀請非塑膠餐具供應商實測紙飲管在水中浸足1小時,依然可以使用。他強調,法例生效起計有6個月適應期,政府會集中宣傳教育,包括派員走訪2萬間中小型食肆及2萬間零售店、酒店及賓館,如未符合要求,會了解他們面對的困難等,這段期間署方不會對違規的業務進行執法。適應期過後,環保署會再探訪之前巡視過的食肆,了解實際情況。由於推行第一階段措施及適應期需時,現時並無執行第二階段措施的確切時間表。
“走塑”首階段 市民反應不一
第一階段管制即棄塑膠產品由本周一起實施,設有半年適應期。當天早上,有連鎖快餐店在收銀處擺出告示,表明外賣顧客若需要餐具,須額外收費,不鏽鋼可重用餐具每包2元,而木刀、木叉、竹筷子和竹漿羹等中式或西式餐具包,每套分別收1元。有市民表示,手機下單時無留意是否要選擇購買額外餐具,又指平日不方便攜帶可重用餐具,為免清潔,會選擇即棄餐具,形容“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不過,亦有市民說支持“走塑”,日後會減少外賣,改為堂食。
來源:《港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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