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雜志(記者 馮琳)北京報道:4月28日,生態環境部舉行4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我國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執法監管等工作進展情況。
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司副司長張志鋒介紹,海洋塑料垃圾汙染來源複雜,影響範圍廣,常態化治理監管要求高,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生態環境部一直高度重視海洋塑料垃圾汙染防治,一年來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在法治建設方面,新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對建立健全海洋垃圾治理監管工作體系和制度機制作出詳細規定,明確由沿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海洋垃圾汙染防治,要求各沿海地方明確海洋垃圾管控區域,建立海洋垃圾監測、清理制度和全鏈條工作體系並組織實施。這些規定體現了系統治理的思路,形成了海洋垃圾陸海統籌治理的閉環。
在模式創新方面,浙江臺州“藍色循環”海洋塑料治理新模式榮獲聯合國“地球衛士”獎,為保護“海洋藍”貢獻“中國策”。通過兩年的努力,“藍色循環”依托區塊鏈和物聯網等技術實現了“從海洋到貨架”的迭代升級,讓漁民在海上撿拾回收的廢舊塑料,華麗變身為更多高附加值產品,成為減汙降碳協同增效的新質生產力。
在治理行動方面,組織秦皇島灣、廈門灣等11個重點海灣在全國率先實施專項清漂行動,一年來累計清理海洋垃圾約5.53萬噸,並探索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在此基礎上,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和農業農村部等共同制定了《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動方案》,這個方案將於近期印發實施,主要任務是組織各沿海城市,以毗鄰城市建成區的65個海灣為重點,系統開展為期三年的拉網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動,並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體系和制度機制等。
張志鋒表示,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和沿海地方,按照《海洋環境保護法》的最新要求,深入推進實施《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動方案》,並通過無人機、視頻監控等多技術手段,加大重點海灣塑料汙染的常態化監管力度,指導督促沿海地方依法落實好海洋垃圾監測、攔截、收集、打撈、運輸、處理等各方面任務,不斷建立健全從源頭治理、環境清理到回收利用的閉環管理體系。
同時,生態環境部也將繼續支持浙江省和臺州市進一步深化“藍色循環”的試點探索和推廣應用,並鼓勵和支持全國其他沿海城市共同加強海洋塑料垃圾治理監管等的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齊抓淨灘清漂監測監管,共促減汙降碳協同增效,讓人民群眾享受到碧海藍天、潔淨沙灘。
https://res.youuu.com/zjres/2024/4/29/6xkkfWRfer4PdvjSKX1VDRpagN2QjTNjufC.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