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1月10日美國比特幣現貨 ETF 通過後,4月24日華夏基金(香港)宣布,華夏比特幣ETF和華夏以太幣ETF已獲得中國香港證監會的批准,於2024年4月29日發行,2024年4月30日在香港交易所上市。這也標誌着中國香港成為繼美國以來,全球再一個通過此類產品的司法區域。也意味着普通散戶投資者也可以通過申購該類 ETF 來進行數字資產掛鉤的投資。
華夏基金(香港)在原有的傳統資產管理業務上,新增數字資產管理業務,這也是中國頭部基金公司香港子公司的首次獲批。記者通過與對華夏基金(香港)的數字資產管理主管兼家族財富管理主管朱皓康的專訪,為大家展現香港在數字資產領域的積極進展。
記者:首先恭喜華夏基金(香港)推出的加密貨幣現貨 ETF 獲批,想請您分享下華夏基金(香港)在數字資產領域的積極進展。
朱皓康:自2022年10月31日香港政府發布《有關香港加密資產發展的政策宣言》以來,我們見證了一個自上而下的動力,推動香港成為全球Web3.0的樞紐。今年3月,香港金融管理局更是接連推出了三個創新沙盒項目,涵蓋批發央行數字貨幣、穩定幣以及數碼港元的先導計劃第二階段。此外,香港即將推出的比特幣和以太幣現貨ETF,標誌着香港政府對加密資產生態合規發展的強力支持。我們華夏香港緊跟時代步伐,積極擁抱,組織團隊深入研究加密資產行業特別是現實世界資產(RWA)證券代幣化(STO)和比特幣/以太幣現貨ETF等產品創新,積極參與金管局實驗沙盒。我們認為Web3.0技術在金融創新方面得到的認同俱增,隨着數字資產進入Web3.0所帶來的未來機遇,數字資產在市場上已變得不可或缺,香港數字資產行業發展潛力巨大。
記者:香港證監會對在港推出的加密貨幣現貨 ETF 做出了怎樣特殊的規定?相較於美國 SEC 通過的比特幣現貨 ETF,香港證監會通過的同類 ETF 產品有怎樣的優勢與不足?是什麼造成了這些優勢與不足的產生?
朱皓康:正如您提到的,與美國相比,香港監管機構採取的方法存在顯著差異和優勢。一個關鍵區別是香港允許現金和實物認購。根據這些規則,參與交易商可以直接使用比特幣或以太幣來認購或贖回ETF的股份,而在美國,這種認購和贖回只能用現金進行。儘管目前美國現貨比特幣 ETF 市場規模大於香港,但後者可能更佔有優勢,因為香港是首批批准現貨以太坊 ETF 並允許零售參與的司法管轄區之一。
這些創新舉措得到了嚴格監管框架的支持,旨在保護零售投資者。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已經為加密資產基金建立了一套監管框架,正如其 2023 年 12 月的通告中所概述。SFC 指出,基金管理公司必須擁有良好的監管記錄,並且只能投資於對香港公眾開放的 SFC 許可的加密資產交易平台(VATP)上市的加密資產。此外,這些基金禁止在基金層面上有槓桿性曝光。在託管方面,SFC 表示,基金的受託人或託管人只應將其加密貨幣託管功能委託給 SFC 許可的 VATP,或滿足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發布的加密貨幣託管標準的機構,這些機構受到嚴格的監管。
記者:美國 SEC 沒有批准實物申贖的現貨 ETF 是擔心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香港在這一塊做了怎樣的制度設計來杜絕可能存在的洗錢等違法行為?
朱皓康:目前在香港執行的監管和許可框架強調了對反洗錢(AML)和了解你的客戶(KYC)與了解你的代幣(KYT)標準的嚴格遵守。這些框架建立了嚴格的規則以保護投資者,包括安全的資產存儲、細緻的 KYC/KYT 程序、AML 監管以及反恐融資(CFT)措施。因此,這些規定對所有市場參與者強加了嚴格的義務,以防止非法金融活動。然而,在美國,加密資產交易平台和託管方的保障等監管監督並不完全受到規制。
記者:當前市場對香港加密貨幣 ETF 哪些投資者可以購買此類產品?
朱皓康:香港的合格投資人,機構投資人,零售投資人以及符合規定的國際投資人均可以投資加密貨幣ETF。目前中國內地投資者暫不可以投資香港的加密貨幣ETF。具體投資人資格,大家可以諮詢券商和銷售渠道,並持續關注未來是否有相應的監管調整或者特定的監管框架出台。
記者:比特幣已錄得第7個月連漲,現時投資人如何看待數字資產投資?
朱皓康:任何投資的研究和決策都是複雜的,特別是數字資產這一新興資產領域。我自創了一個數字資產3D理論請大家指正交流,及Defensive、Diversification、 Decision,分別從投資的風險防禦、投資的組合分散及投資的決策三個角度來幫助大家分析數字資產投資。以比特幣為例,比特幣誕生於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此後,全球金融市場經歷了歐洲主權債務危機、全球央行針對新冠的流動性特殊應對措施及美國主要地區性銀行的倒閉等事件等。 投資人對於資產風險防禦的意識顯著提高,比特幣是歷史上第一個數字化、獨立、全球性、基於規則的貨幣體系。它的去中心化理論上應該可以減輕傳統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且比特幣的價格波動隨着時間的推移而減小。雖然僅有15年的歷史,比特幣的價格在避險時期表現良好。 如在去年美國地區性銀行倒閉危機中表現就是一個顯著的例子。2023年初,在美國地區性銀行歷史性倒閉期間,比特幣的價格上漲了40%以上,凸顯了其對衝交易對手風險的作用。雖然歷史上比特幣經歷了下跌,但其經歷的挫折都具有行業特殊性。如最近一次比特幣大幅下跌是因為2022年FTX交易所因欺詐而崩盤。在過去每一次週期性下跌中,比特幣都證明了其抗脆弱性,履創新高。
比特幣獨有的特性造就了其和其他傳統資產的顯著不同:稀缺、流動、可分割、便攜、可轉讓和可替代、可審計且透明等。從5年維度看,2018年至2023年間,比特幣收益相與傳統資產類別的相關性平均僅為0.27。重要的是,比特幣收益與黃金和債券這兩個傳統避險資產的收益的相關性分別為0.2 和0.26。而債券和黃金之間的相關性高達0.46。我們拉長從10年維度看,2014年至2023年間,和比特幣相關性最高的納斯達克100指數也僅為0.19,與黃金和債券這兩個傳統避險資產的收益的相關性更低至0.06和0.02。所以比特幣作為投資組合其收益與其他資產類別收益的相關性較低,可以做到很好的投資組合分散。
投資涉及風險,包括損失本金。過往表現並不代表未來業績。在投資華夏比特幣ETF或華夏以太幣ETF( 統稱“基金”)前,投資者應參閱基金章程,包括細閱風險因素。閣下不應僅依賴本資料作出投資決定。請注意:
• 華夏比特幣ETF的投資目標是提供緊貼比特幣表現(以芝商所CF比特幣指數(亞太收市價)(“指數”)表現衡量)的投資結果(扣除費用及開支前)。
• 華夏以太幣ETF 投資目標為提供緊貼以太幣表現(以芝商所CF以太幣指數(亞太收市價)(“指數”)表現衡量)的投資結果(扣除費用及開支前)。
• 基金以被動方式管理。指數下跌可能導致本基金價值相應下跌。基金涉及新產品風險、新指數風險、跟蹤誤差風險, 及折扣或溢價交易風險。
• 由於基金僅直接投資於比特幣或以太幣,因此涉及集中性風險和與比特幣或以太幣相關的風險,例如比特幣及比特幣行業或以太幣及以太幣行業風險、投機性風險、不可預見的風險、極端價格波動風險、所有權集中風險、監管風險、欺詐、市場操縱及安全漏洞風險、網絡安全風險、潛在操縱比特幣網絡的風險、分叉風險、非法使用風險、交易時差風險。
• 基金涉及與虛擬資產交易平台(“VATP”) 有關的風險、托管風險以及與比特幣或以太幣在證監會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的可執行價格和現金認購及贖回的指數價格之間的差異有關的風險。
• 上市和非上市類別遵循不同的定價和交易安排。由於費用和成本不同,各個類別的每單位資產淨值可能會有所不同。上市和非上市類別的交易截止時間有所不同。各類別的交易截止時間也不同。
• 上市類別基金單位以當日市場價格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而非上市類別基金單位則通過中介機構根據交易日結束的日終資產淨值出售。非上市類別的投資者可以按資產淨值贖回其單位,而二級市場上市類別的投資者只能按現行市場價格賣出,並且可能必須以大幅折價退出本基金。非上市類別的投資者與上市類別的投資者相比可能處於優勢或劣勢。
• 本基金涉及多個櫃檯風險。
請注意,上述風險清單並非詳盡無遺,詳情請參閱各基金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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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1月10日美國比特幣現貨 ETF 通過後,4月24日華夏基金(香港)宣布,華夏比特幣ETF和華夏以太幣ETF已獲得中國香港證監會的批准,於2024年4月29日發行,2024年4月30日在香港交易所上市。這也標誌着中國香港成為繼美國以來,全球再一個通過此類產品的司法區域。也意味着普通散戶投資者也可以通過申購該類 ETF 來進行數字資產掛鉤的投資。
華夏基金(香港)在原有的傳統資產管理業務上,新增數字資產管理業務,這也是中國頭部基金公司香港子公司的首次獲批。記者通過與對華夏基金(香港)的數字資產管理主管兼家族財富管理主管朱皓康的專訪,為大家展現香港在數字資產領域的積極進展。
記者:首先恭喜華夏基金(香港)推出的加密貨幣現貨 ETF 獲批,想請您分享下華夏基金(香港)在數字資產領域的積極進展。
朱皓康:自2022年10月31日香港政府發布《有關香港加密資產發展的政策宣言》以來,我們見證了一個自上而下的動力,推動香港成為全球Web3.0的樞紐。今年3月,香港金融管理局更是接連推出了三個創新沙盒項目,涵蓋批發央行數字貨幣、穩定幣以及數碼港元的先導計劃第二階段。此外,香港即將推出的比特幣和以太幣現貨ETF,標誌着香港政府對加密資產生態合規發展的強力支持。我們華夏香港緊跟時代步伐,積極擁抱,組織團隊深入研究加密資產行業特別是現實世界資產(RWA)證券代幣化(STO)和比特幣/以太幣現貨ETF等產品創新,積極參與金管局實驗沙盒。我們認為Web3.0技術在金融創新方面得到的認同俱增,隨着數字資產進入Web3.0所帶來的未來機遇,數字資產在市場上已變得不可或缺,香港數字資產行業發展潛力巨大。
記者:香港證監會對在港推出的加密貨幣現貨 ETF 做出了怎樣特殊的規定?相較於美國 SEC 通過的比特幣現貨 ETF,香港證監會通過的同類 ETF 產品有怎樣的優勢與不足?是什麼造成了這些優勢與不足的產生?
朱皓康:正如您提到的,與美國相比,香港監管機構採取的方法存在顯著差異和優勢。一個關鍵區別是香港允許現金和實物認購。根據這些規則,參與交易商可以直接使用比特幣或以太幣來認購或贖回ETF的股份,而在美國,這種認購和贖回只能用現金進行。儘管目前美國現貨比特幣 ETF 市場規模大於香港,但後者可能更佔有優勢,因為香港是首批批准現貨以太坊 ETF 並允許零售參與的司法管轄區之一。
這些創新舉措得到了嚴格監管框架的支持,旨在保護零售投資者。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已經為加密資產基金建立了一套監管框架,正如其 2023 年 12 月的通告中所概述。SFC 指出,基金管理公司必須擁有良好的監管記錄,並且只能投資於對香港公眾開放的 SFC 許可的加密資產交易平台(VATP)上市的加密資產。此外,這些基金禁止在基金層面上有槓桿性曝光。在託管方面,SFC 表示,基金的受託人或託管人只應將其加密貨幣託管功能委託給 SFC 許可的 VATP,或滿足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發布的加密貨幣託管標準的機構,這些機構受到嚴格的監管。
記者:美國 SEC 沒有批准實物申贖的現貨 ETF 是擔心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香港在這一塊做了怎樣的制度設計來杜絕可能存在的洗錢等違法行為?
朱皓康:目前在香港執行的監管和許可框架強調了對反洗錢(AML)和了解你的客戶(KYC)與了解你的代幣(KYT)標準的嚴格遵守。這些框架建立了嚴格的規則以保護投資者,包括安全的資產存儲、細緻的 KYC/KYT 程序、AML 監管以及反恐融資(CFT)措施。因此,這些規定對所有市場參與者強加了嚴格的義務,以防止非法金融活動。然而,在美國,加密資產交易平台和託管方的保障等監管監督並不完全受到規制。
記者:當前市場對香港加密貨幣 ETF 哪些投資者可以購買此類產品?
朱皓康:香港的合格投資人,機構投資人,零售投資人以及符合規定的國際投資人均可以投資加密貨幣ETF。目前中國內地投資者暫不可以投資香港的加密貨幣ETF。具體投資人資格,大家可以諮詢券商和銷售渠道,並持續關注未來是否有相應的監管調整或者特定的監管框架出台。
記者:比特幣已錄得第7個月連漲,現時投資人如何看待數字資產投資?
朱皓康:任何投資的研究和決策都是複雜的,特別是數字資產這一新興資產領域。我自創了一個數字資產3D理論請大家指正交流,及Defensive、Diversification、 Decision,分別從投資的風險防禦、投資的組合分散及投資的決策三個角度來幫助大家分析數字資產投資。以比特幣為例,比特幣誕生於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此後,全球金融市場經歷了歐洲主權債務危機、全球央行針對新冠的流動性特殊應對措施及美國主要地區性銀行的倒閉等事件等。 投資人對於資產風險防禦的意識顯著提高,比特幣是歷史上第一個數字化、獨立、全球性、基於規則的貨幣體系。它的去中心化理論上應該可以減輕傳統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且比特幣的價格波動隨着時間的推移而減小。雖然僅有15年的歷史,比特幣的價格在避險時期表現良好。 如在去年美國地區性銀行倒閉危機中表現就是一個顯著的例子。2023年初,在美國地區性銀行歷史性倒閉期間,比特幣的價格上漲了40%以上,凸顯了其對衝交易對手風險的作用。雖然歷史上比特幣經歷了下跌,但其經歷的挫折都具有行業特殊性。如最近一次比特幣大幅下跌是因為2022年FTX交易所因欺詐而崩盤。在過去每一次週期性下跌中,比特幣都證明了其抗脆弱性,履創新高。
比特幣獨有的特性造就了其和其他傳統資產的顯著不同:稀缺、流動、可分割、便攜、可轉讓和可替代、可審計且透明等。從5年維度看,2018年至2023年間,比特幣收益相與傳統資產類別的相關性平均僅為0.27。重要的是,比特幣收益與黃金和債券這兩個傳統避險資產的收益的相關性分別為0.2 和0.26。而債券和黃金之間的相關性高達0.46。我們拉長從10年維度看,2014年至2023年間,和比特幣相關性最高的納斯達克100指數也僅為0.19,與黃金和債券這兩個傳統避險資產的收益的相關性更低至0.06和0.02。所以比特幣作為投資組合其收益與其他資產類別收益的相關性較低,可以做到很好的投資組合分散。
投資涉及風險,包括損失本金。過往表現並不代表未來業績。在投資華夏比特幣ETF或華夏以太幣ETF( 統稱“基金”)前,投資者應參閱基金章程,包括細閱風險因素。閣下不應僅依賴本資料作出投資決定。請注意:
• 華夏比特幣ETF的投資目標是提供緊貼比特幣表現(以芝商所CF比特幣指數(亞太收市價)(“指數”)表現衡量)的投資結果(扣除費用及開支前)。
• 華夏以太幣ETF 投資目標為提供緊貼以太幣表現(以芝商所CF以太幣指數(亞太收市價)(“指數”)表現衡量)的投資結果(扣除費用及開支前)。
• 基金以被動方式管理。指數下跌可能導致本基金價值相應下跌。基金涉及新產品風險、新指數風險、跟蹤誤差風險, 及折扣或溢價交易風險。
• 由於基金僅直接投資於比特幣或以太幣,因此涉及集中性風險和與比特幣或以太幣相關的風險,例如比特幣及比特幣行業或以太幣及以太幣行業風險、投機性風險、不可預見的風險、極端價格波動風險、所有權集中風險、監管風險、欺詐、市場操縱及安全漏洞風險、網絡安全風險、潛在操縱比特幣網絡的風險、分叉風險、非法使用風險、交易時差風險。
• 基金涉及與虛擬資產交易平台(“VATP”) 有關的風險、托管風險以及與比特幣或以太幣在證監會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的可執行價格和現金認購及贖回的指數價格之間的差異有關的風險。
• 上市和非上市類別遵循不同的定價和交易安排。由於費用和成本不同,各個類別的每單位資產淨值可能會有所不同。上市和非上市類別的交易截止時間有所不同。各類別的交易截止時間也不同。
• 上市類別基金單位以當日市場價格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而非上市類別基金單位則通過中介機構根據交易日結束的日終資產淨值出售。非上市類別的投資者可以按資產淨值贖回其單位,而二級市場上市類別的投資者只能按現行市場價格賣出,並且可能必須以大幅折價退出本基金。非上市類別的投資者與上市類別的投資者相比可能處於優勢或劣勢。
• 本基金涉及多個櫃檯風險。
請注意,上述風險清單並非詳盡無遺,詳情請參閱各基金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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